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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和北京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27 生效日期: 2011-06-27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1]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和北京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

  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

  和北京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

  


  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简称“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将于201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在银川举办。为扩大“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大会各项重大活动扎实有效进行,大会组委会决定在北京召开“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并举行新闻发布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

  

  三、时间地点

  

  (一)“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

  

  时 间:2011年7月6日9:00-10:00

  

  地 点:北京华侨大厦会议厅

  

  贵宾休息厅:华侨大厦2楼紫荆厅

  

  (二)“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1年7月6日10:20-12:00

  

  地 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贵宾休息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楼贵宾厅

  

  四、参会人员

  

  (一)组委会会议。

  

  1.组委会主任、副主任,执委会主任、副主任。

  

  2.邀请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旅游局、宗教局、中国科学院、国台办、国新办、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外交学会、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中国伊协、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国民族报社等国家有关部委司局级领导。

  

  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宣传部、台办、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广电总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宗教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外办、质监局、旅游局、招商局、博览局、驻北京办事处、金融办,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川海关,自治区团委、伊协主要负责同志,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新闻发布会。

  

  1.组委会主任、副主任,执委会主任等四人。

  

  2.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电总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宗教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外办、质监局、旅游局、招商局、博览局、金融办,自治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银川市、吴忠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议程及日程安排

  

  (一)组委会会议。

  

  主持人:王正伟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宁洽会暨中阿

  

  经贸论坛组委会主任

  

  议 程:

  

  1.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副主任李锐介绍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总体方案及筹备工作情况;

  

  2.研究通过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总体方案;

  

  3.商务部领导、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领导讲话;

  

  4.中国贸促会领导、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领导讲话;

  

  5.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正伟讲话。

  

  (二)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
议 程:

  

  1.商务部领导介绍近年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及伊斯兰国家经贸往来的情况以及中阿经贸论坛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及伊斯兰国家经贸关系的重要意义及作用,并宣布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将于9月21日至9月25日在宁夏举行;

  

  2.中国贸促会领导介绍中阿双方商协会在促进中国与阿拉伯及伊斯兰国家经贸往来中的作用,以及各级商协会将在中阿经贸论坛中发挥的作用;

  

  3.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正伟介绍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筹备情况;

  

  4.答记者问。

  

  现场翻译:由自治区外事办负责安排。

  

  (三)活动进程安排。

  

  6:30 工作人员从宁夏大厦出发前往组委会会场。

  

  7:40 自治区有关厅局领导从宁夏大厦统一乘车前往组委会会场。

  

  8:00 自治区领导从宁夏大厦出发前往组委会会场(由驻京办负责安排)。

  

  8:20 参加组委会会议的自治区领导和自治区有关厅局领导进入组委会会场。

  

  9:00 召开组委会会议。

  

  9:40 新闻发布会工作人员从组委会会场出发前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0:00 自治区领导从组委会会场前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0:20 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

  

  12:00 组委会领导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共进工作午餐。

  

  六、工作机构

  

  (一)成立“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组委会会议筹备工作组。

  

  组 长: 王紫云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副组长: 徐建春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喜清江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主任

  

  张 军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克洪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力 自治区民委主任

  

  马 夫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李 杰 自治区外办主任

  

  王 静 自治区招商局局长

  

  路 芳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金富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何正荣 自治区博览局副局长

  

  霍虹光 中国贸促会宁夏分会副会长

  

  刘晓冬 自治区博览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驻京办、商务厅、外办、招商局、博览局(宁夏贸促会)等部门临时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自治区各有关厅局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领导讲话、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印发;赴京参会人员交通、食宿和宴会的安排;会场租赁、布置、背板设计等;经费预算和日常支出审核管理;宣传品、礼品、邀请函、请柬的制作与发放。

  

  (二)成立“2011宁洽会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新闻发布会筹备工作组。

  

  组 长: 张克洪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马 力 自治区民委主任

  

  马 夫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李 杰 自治区外办主任

  

  王 静 自治区招商局局长

  

  路 芳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金富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何正荣 自治区博览局副局长

  

  霍虹光 中国贸促会宁夏分会副会长

  

  马 强 自治区博览局副局长

  

  刘晓冬 自治区博览局副局长

  

  吴 勇 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

  

  工作人员: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外办、招商局、博览局等部门临时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参会;领导谈参、新闻通稿有关文件的起草、翻译和印发;进入会场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2011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宣传品的制作与发放。

  

  七、主要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沟通协调;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邀请新闻媒体;新闻通稿的审核;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背景材料的审核。

  

  (二)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有关方案、会议具体日程安排、会议材料、有关文件的审核;负责邀请商务部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新闻发布会。

  

  (三)自治区博览局负责会务筹备工作,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等;赴京参会人员交通、住宿和宴会的安排;经费预算、资金申请和日常支出审核管理;委托驻京办做好各级领导的接送、会场租赁、布置、背板制作等;礼品、邀请函、请柬的设计制作与发放;会议具体日程安排;负责邀请中国贸促会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新闻发布会。
(四)自治区政府驻京办负责自治区领导在京住宿、车辆等服务;协助筹备工作组做好赴京参会人员会务用车、住宿预订和宴会预订;会场租赁、布置(含背板制作、鲜花预订、请柬专用防伪标志、车辆通行证、音响专用线路等);自治区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自治区外办负责邀请外交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外交学会、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负责大会文字材料的翻译工作。

  

  (六)自治区台办负责邀请国务院台办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

  

  (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八)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九)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邀请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自治区科技厅负责邀请科技部、中科院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一)自治区民委负责邀请国家民委、中国伊协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邀请财政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四)自治区农牧厅负责邀请农业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五)自治区文化厅负责邀请文化部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六)自治区旅游局负责邀请国家旅游局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会议。

  

  (十七)自治区广电总台负责邀请国家广电总局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组委会。

  

  (十八)自治区招商局负责邀请中国民族报社领导参加组委会。

  

  (十九)自治区团委负责邀请全国青联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委会。

  

  八、有关要求

  

  (一)各邀请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邀请工作落到实处。邀请参会嘉宾,请分别于7 月1日汇总报至自治区博览局联络处。

  

  (二)请柬由自治区博览局统一制作,请各负责邀请的单位于6月 25 日前到自治区博览局会务处领取。

  

  (三)各参会单位的领导于7月5日 18:00前到北京宁夏大厦报到。

  

  联系人:撒承志 0951­-5033562 13995179886

  

  吴丽丽 0951-5033562 13895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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