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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14 生效日期: 2011-07-14
发布部门: 科技部
发布文号: 国科办外[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1-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继续举办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先进技术展主题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农村科技司、火炬中心共同组织,其中,国际合作司负责先进技术展的总体协调工作,农村科技司和火炬中心协助招展,先进技术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具体负责实施方案。

  二、请你们以科技厅(委、局)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参展。各代表团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组展及联络工作,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反馈广西科技厅。

  三、请你们组织选择有需要的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展,借此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四、实施方案及有关表格请自行在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吴巧如 卢小玲 宁 毅

  联系电话:0771-2093863 2093882 2093862

  传 真:0771-2093878

  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1: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附件2:参展项目登记表

  附件3:参会人员报名表

  附件4: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

  附件5:联络员回执表

  

   科技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一、目的

  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 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为契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展示及宣传我国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和产品,有效推动我国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向东盟国家输出,构建我国面向东盟的技术转移交流渠道。通过开展项目推介、技术交流、学术研讨、配对洽谈等活动,促进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交易,增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在开拓东盟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二、主题

  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

  三、时间

  2011年10月21-26日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科学技术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科学技术部农村科技司

  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五、地点

  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3号馆

  六、展会内容

  (一)展览展示

  1、展示内容

  根据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总体部署,结合东盟国家的实际需求情况,先进技术展重点展示我国在节能减排、环保、新能源及农业现代装备、农产品加工、农业种养殖技术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2、展示规模

  场地面积2600 平方米,参展项目约350 项。

  3、参展对象

  (1)组织国内有关省(区、市)及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参展。

  (2)组织国内有关省(区、市)科技型企业参展。

  (3)邀请东盟国家的科研机构、企业参展。

  4、展示形式

  以图片、文字、实物为主,突出实物展示,辅以声光电等手段进行展示。另外,参展项目还将通过网上三维虚拟展形式展出。

  5、展区设计

  展览实行整体设计、统一特装形式;参展项目除了配备相应

  的展板文字(中、英文)介绍,主要以实物展示和现场互动推介为主;参展项目展示面积的大小主要根据参展项目实物的实际大小进行安排。

  6、展馆布局

  参展项目按技术领域分区展示,总体上分节能减排、环保及新能源展区,农业现代装备展区,农产品加工展区,农业种养殖技术展区共4 个展区。

  (二)对接交流活动

  1、从参展项目中筛选部分市场潜力较大、发展前景好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或产品,举办交流推介活动。

  2、做好撮合配对服务,促进对接、洽谈。

  3、邀请东盟国家专业人士参观交流。

  七、组织工作

  (一)参展要求

  1、项目技术先进、成熟、有良好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前景。
2、有实物样品参展。

  3、符合重点展示领域的要求,重点选择节能环保、农业现代装备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项目参展。

  (二)项目组织

  1、参展项目组织采用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报名相结合的原

  则。由科技部农村科技司、火炬中心牵头,组织各省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参展项目。各参展企业也可自愿报名参展。

  2、对能体现国家水平和地方特色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由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筛选推荐参展。

  3、对能体现行业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项目,由各高新区和有关部门推荐参展。

  (三)布展形式

  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

  (四)费用

  1、参展费

  每个参展单位收取参展费2500 元。

  2、布展费

  免收参展单位布展费。

  3、展品运输费

  组展单位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展品所需运输费实行补贴。

  4、接待

  对组团参展参会的各代表团,展览期间,组展单位将免费接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联络员共3 人,免费接待国家有关部门、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级高新区代表团团长、联络员共2 人。对交参展费的单位,每个单位免费接待参展代表1 人,超出部分人员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自理的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组展单位协助预定酒店,亦可由组展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此外,组展单位将安排交通车辆接送参展人员往返展馆和宾馆住地。

  (五)需要各省区市科技部门配合做好的事项

  1、各省区市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展联络工作;

  2、组织发动企业报名参展,筛选落实本省、市、区和部门的优秀项目参展,并组织企业携带实物参展;

  3、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单位填报制作展板所需的项目资料、照片及实物参展情况;

  4、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单位填报需要在会上交流推介的项目资料;

  5、落实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参会代表并填报参会人员资料及提供照片;

  6、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单位寄送参展实物;

  7、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参会人员参会;

  8、组织本地本部门参展企业与东盟客商开展项目推介会及安排企业对接洽谈活动。

  八、工作进度安排

  6月30日前完成调研及编制组展工作方案、下达组展通知

  7月15日前各省区市报送联络员名单

  7月25日前组织展馆总体设计方案招标

  8月10日前受理参展报名,收集参展项目和推介项目

  8月30日前审核确定参展项目

  9月5日前收集、落实参展项目的资料、照片及参展实物(或模型)

  9月6日前确定展馆布展设计制作方案

  9月8日前报送交流项目资料,确定参会人员及申报个人资料、照片,办理相关证件

  10月15日前展品运抵南宁

  10月19日至20日参展参会代表抵达南宁,布展

  10月21日至26日展示、洽谈、交易

  九、组展单位联系方式及参展材料报送和展品收货地址

  组展单位:广西技术市场

  联系人:吴巧如卢小玲宁毅

  联系电话:0771-2093863 2093882 2093862

  传真: 0771-2093878 qq 号码: 24728711

  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编:530022

  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南宁新竹中路支行

  账号:45001604251050700299

  

  附件2: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参展项目登记表

  
  
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通讯地址
中文
 
英文
 
联 系 人
 
电 话
 
网 址
 
邮编
 
传 真
 
e-mail
 
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项目介绍:中文(300字内):
  英文:
 
参展展品情况
展品名称
展品尺寸(米)
(长、宽、高)
重量(公斤)
件数
展品运输方式
 
 
 
 
托运
自带
水电、音响器材、电话、网线、礼仪、翻译等租用需求:
实物展示要求:
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参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内容将用于制作展板、刊登会刊等使用,项目介绍必须是中英文对照。

  2.每件展品请随表附1张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展品名称。

  3.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产品须提供行业批准文号复印件。

  4.材料填好后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到邮箱:gxkjjl@126.com

  

  附件3: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参展参会人员报名表

  代表团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参展参会人员名单
代表团职务
姓 名
职务
性别
证件
名称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团 长
   
 
 
 
 
副团长
   
 
 
 
 
联络员
   
 
 
 
 
成 员
   
 
 
 
 
     
 
 
 
 
     
 
 
 
 
     
 
 
 
 
     
 
 
 
 
     
 
 
 
 
报名单位确认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备注:1.证件名称为身份证、工作证、军官证、护照。

  2.参展人员必须附表寄送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以办理参展参会证件。

  3.照片最好是数码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名:“省名+姓名”。

  4.材料填好后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到邮箱:gxkjjl@126.com

  

  附件4: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通讯地址
中文
 
英文
 
联 系 人
 
电 话
 
网 址
 
邮编
 
传 真
 
e-mail
 
推介项目名称:
内容:
 
需要条件:
注意项目:
1. 参展单位可免费参加项目交流推介活动。
2. 主办单位将协助邀请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会议。请申请单位提供希望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3. 各单位提供产品样本、说明书及技术讲座资料3份。同时注明是否需要使用黑板、投影仪、幻灯机等设备。
4. 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用打印稿,文字简洁,最好采用中英文对照。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此表填好后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到邮箱:gxkjjl@126.com

  

  附件5: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联络员回执表

  
  
姓 名
单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此表请于2011年7月15日前传真至0771-2093878;

  电子邮箱:gxkjj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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