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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11 生效日期: 2011-10-11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体竞字[201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北京体育大学:

  

  我国运动员在2011年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了优异运动成绩,为国争光。根据《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为做好2011年度优秀教练员的表彰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87]体综办字23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二、教练员申报体育运动荣誉奖章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培养运动员获得2011年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冠军或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

  

  (二)直接培养该运动员两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包括:

  

  (一)《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一式三份,电脑打印填写。该申报表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四、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联系人:康萍

  

  电话:(010)87182041

  

  传真:(010)6711233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政治面貌
 
所 从 事 项 目
 
 
工作单位
 
联 系 电 话
 
 



















 
  注:培养年限写明起止年月。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国家体育总局印制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

  盖章
年月日
国家体育总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工作单位”栏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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