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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培训班培训地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12 生效日期: 2011-10-12
发布部门: 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市律师协会:

  山东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与教育培训委员会,定于2011年10月16日在枣庄颐正园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1年10月16日上午9:00-16:30;

  二、培训地点:枣庄颐正园(枣庄市新城区颐正路六号,长白山路南端向东1.7公里)

  三、接站安排:

  枣庄市律师协会在枣庄新城区光明大道brt高速公交龟山站安排专人接站,接站时间为15日下午14:00-20:00,其他时间到达需要接站的请提前与会务工作人员联系;

  1.在枣庄长途汽车站(老城区)下车的参会人员,出站后乘坐brt,约40分钟,在新城龟山站下车;

  2.在京沪铁路枣庄西站、薛城区汽车站下车的参会人员,乘坐brt,约13分钟,在新城龟山站下车;

  3.在京沪高铁枣庄站下车的参会人员,乘坐brt,约5分钟,在新城龟山站下车;

  brt高速公交为无人售票车,票价2元,请参会人员自备零钱。

  自驾车参会人员行走线路:

  1.途径京台高速(g3)的参会人员,在枣庄新城、薛城下路口下高速,驶入枣庄新城方向,进入光明大道,行驶约4.4公里在长白山路右转,向南行驶约4公里在颐正路左转,进入颐正路,向东行驶1.7公里,路北即到。

  2.从枣庄东西方向(非高速)的参会人员,进入枣庄市中或薛城后,驶入光明大道,在长白山路交叉口向南行驶(同上)。

  四、住宿就餐

  有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与枣庄颐正园(酒店)联系,以便预定房间。因报名人员较少,红色旅游的活动取消。订房电话:0632-8278666(直拨)或0632-8778999转前台。标准间269元(四星级标准,含早餐)。

  16日午餐为自助餐38元/位。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参会人员顺利按时参加培训,在行程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会务工作人员联系:

  潘文娟,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秘书长,13396321566。

  冯 建,枣庄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15698025531。

  附:枣庄颐正园路线图(图略)

  

   山东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

  山东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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