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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5 生效日期: 2011-11-15
发布部门: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杭食药监法[2011]176号

  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

  


  为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进程,积极推进“法治杭州”建设,根据《杭州市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手段和机制,通过广泛深入的食品药品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具体目标: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水平显著提高。对系统法治建设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能够更加自觉地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二)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每年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以上,使系统内的广大干部熟悉掌握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履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等职能时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主要职能有法可依、规则完备,制度配套;使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执法责任更加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四)系统依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及时的宣传普及并顺利贯彻实施;社会公众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能够理解和支持出台的政策措施;行政相对人自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我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将食品药品普法教育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普及宪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和措施,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各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治理。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杭州市普法宣传月活动、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和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广泛传播,形成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崇尚法治、依靠法治、服从法治的社会氛围,使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继续做好《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把握食品药品监管各项法律制度精神实质和法律条文内涵。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不断促进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正反面典型教育、反腐倡廉电视短片、网络宣传、展览等形式,不断增强系统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六)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把普法教育与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地方立法;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对诉讼规范化建设,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系统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部门的五年普法规划,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普法工作机构牵头负责,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强化激励监督机制,组织阶段性、专项性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三)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普法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着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和水平。

  

  (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志愿者服务、行业协会等平台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体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保障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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