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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迎双节,打击假冒专利,保护专利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2 生效日期: 2011-11-22
发布部门: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津知发保字[2011]33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我市“两节”期间良好市场环境,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2011年11月-2012年2月开展“迎双节,打击假冒专利,保护专利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双打”成果,促进创新发展为重点,通过开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专利诈骗行为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工作任务

  

  (一)对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工业设计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对专利违法案件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强化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促进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各类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法律咨询,维护展会秩序,并指导参展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开展商业流通企业自查自纠,建立防范机制。

  

  积极开展专利商品监督管理网员单位及各大型商场、超市带专利标记商品的自查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专利产品备案制度,力争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专利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行动期间,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三、行动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11月中旬-11月底,下发通知,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做好安排,确保贯彻落实。

  

  (二)集中行动

  

  12月-1月中旬,按照通知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推进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组织全市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集中开展3-5次大型执法检查。

  

  (三)检查督导

  

  1月下旬-2月,通过检查、走访、座谈、联合执法、协助办案等形式对各区县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推广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将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推广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实施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体现,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目标责任。

  

  (二)强化协作,力求实效。

  

  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严厉查处的同时,要督促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更好参与市场竞争。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将宣传工作作为打击和防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采取各种灵活便捷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和有时效性的宣传活动,创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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