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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1 生效日期: 2011-12-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经信法规函[2011]390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直属(代管)单位:

  

  现将《广东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我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我省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十二五”各项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五五”普法以来,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目标,为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未来五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关键时期,是我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法治广东、幸福广东的重要时期。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的需求不断提高。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我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新形势;与省委、省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还有待增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关系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全局的一些重要立法或配套制度还存在缺位;行政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亟待加强等。这就要求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经济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工业商贸和信息化中心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企业法制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十二五”时期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

  

  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调节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

  

  1.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对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法制建设的重视达到新高度,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2.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能够熟悉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掌握与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新颁布的的法律法规规章。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应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履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做到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形成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法治氛围。企业法律顾问的岗位任职能力显著增强,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队伍进一步壮大。

  

  4.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大力宣传。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广泛、及时的宣传普及并顺利贯彻实施;社会公众对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能够理解和支持出台的政策措施;行政相对人普遍了解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的法定职责、办事依据和程序,自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5.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地方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原则

  

  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找准法制宣传教育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合理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明确重点,分类指导

  

  要针对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业务面广、人员多的实际情况,明确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点带面,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学用结合,服务群众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践。要坚持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经济和信息化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要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各方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需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五)坚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

  

  要立足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部门特色。要在培育亮点上下功夫,积极开展覆盖广、影响大、受欢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对整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带动作用。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1.明确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学习。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提高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涉及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重点学习与工业行业管理、商贸流通业管理、节能减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信息化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

  

  2.突出重点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制培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坚持和完善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学法登记制度,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要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培训。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培训,确保每一名企业法律顾问平均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个工作日,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普法方面的专家、助手和骨干作用。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推动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广大干部参加法制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经信法律知识。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经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要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经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三)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是经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经信系统各项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促科学民主决策,以法制宣传教育促制度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1.促进制度创新,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要积极推进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商业商贸和信息化法律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这个核心,重点加强有关信息化发展、两化融合、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自主创新、市场流通等方面的立法。二是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三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化解处置预案。

  

  3.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保密工作。推进办事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

  

  5.强化权力监督。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党代表提议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6.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充分采纳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规处、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办组成,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2011年全年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对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及地方党委、政府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对本地区、本单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根据本规划与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直属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2013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验收方案,组织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完成。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推荐“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其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各直属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11年12月底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建立健全“六五”普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要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本单位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以及下一年度普法工作安排。

  

  (三)保障普法经费

  

  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落实到位。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有所增加。委直属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

  

  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直属单位要充实法制工作力量,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尽可能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加强法制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头足、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关心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成长进步,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经济和信息化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的作用,服务于经济和信息化法制宣传,提高法制宣传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五)加强普法交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托《经信简报》、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交流各地普法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加强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上报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共同推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绩。

  

  附件: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建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组长:吴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规处、委办公室、人事处和机关党办组成,由法规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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