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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3 生效日期: 2011-12-23
发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1]13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向海内外推介中原经济区,省政府定于2012壬辰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活动期间举办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做好洽谈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全面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总体战略,以开放、合作、交流、发展为主题,以招商引资为主线,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以投资说明、对接洽谈、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致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举办时间:2012年3月22日-25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河南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

  

  承办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金融办、省粮食局、台办、工商联、侨联、贸促会、郑州市政府。

  

  协办单位:境内外知名商协会。

  

  活动规模:拟邀请3000名左右的境内外客商参会,其中境外客商1000名左右、省外客商2000名左右。主要包括部分外国政要和驻华使节、境外知名商协会代表,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及境外知名企业高管,国内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及知名民营企业高管,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等。

  

  三、活动安排

  

  (一)主要活动。

  

  1.开幕式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3月23日上午9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2.招待晚宴。3月23日晚6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观景长廊,与拜祖大典欢迎晚宴合并举行。

  

  (二)专项活动。

  

  1.项目对接会。3月23日上午10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大厅举行。

  

  2.跨国公司对话中原恳谈会。3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3.河南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4.河南省重点招商项目发布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5.科技成果发布对接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6.河南省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洽谈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7.民营企业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峰论坛。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8.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对接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9.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10.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洽谈会。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11.中原经济区粮食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3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地点待定。

  

  12.各省辖市专题活动。3月23日-24日分别举行。

  

  3月24日上午9时50分,统一安排参会重要华人华商参加在新郑黄帝故里景区举行的壬辰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成立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

  

  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负责同志

  

  史济春(省委常委、副省长)

  

  陈雪枫(副省长)

  

  秘书长:郭洪昌(省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

  

  刘世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耀(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孟令峰(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张维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贾跃(省科技厅厅长)

  

  杨盛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洪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钱国玉(省财政厅厅长)

  

  朱清孟(省政府外侨办主任)

  

  肖新明(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孙新雷(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建中(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苗永清(省粮食局局长)

  

  宋丽萍(省台办主任)

  

  董锦燕(省侨联主席)

  

  宋国卿(省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主任)

  

  李振(省工商联副主席)

  

  何彧(省委外宣办主任)

  

  谢增福(省贸促会会长)

  

  胡荃(郑州市常务副市长)

  

  成员: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安全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金融办、省台办、粮食局、贸促会、工商联、侨联、广电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口岸办、省接待办、事管局、气象局、省委警卫局、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郑州市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宋国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直有关厅局和郑州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洽谈会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

  

  2.负责重大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

  

  (1)承办开幕式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2)承办项目对接会。

  

  (3)承办跨国公司对话中原恳谈会。

  

  (4)牵头承办河南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

  

  (5)牵头承办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

  

  (6)统筹协调各省辖市举办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3.统筹组织协调邀商工作。邀请境外和国内沿海地区10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收集、整理、发布招商项目并做好前期对接工作。

  

  5.安排洽谈会期间省领导活动。

  

  6.组织安排境外重要客商团组参加各专项活动并做好接待协调工作。

  

  7.审查、协调和统计洽谈会签约项目。

  

  8.编制洽谈会经费预算。

  

  9.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省政府外侨办。

  

  1.邀请5个以上国外友好省州及华侨代表团和20名左右驻华使节和侨领参会。

  

  2.统筹安排洽谈会期间省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

  

  3.负责受邀外国政要参会报批工作。

  

  4.负责洽谈会期间涉外管理工作。

  

  5.负责接待参会的外国政要、驻华使节。

  

  6.邀请国外媒体驻京记者参会。

  

  7.尽快办理洽谈会邀商出访团组手续。

  

  (三)省发展改革委。

  

  1.承办河南省重点招商项目发布会。

  

  2.邀请2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承办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对接会。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

  

  (五)省委宣传部(外宣办)。

  

  1.协调组织洽谈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2.负责新闻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协调组织省领导专访、会见外宾和客商、洽谈会主要活动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4.邀请30名左右中央及港澳地区主流媒体记者参会。

  

  (六)省委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

  

  1.邀请港澳地区知名人士。邀请100名以上境外重要客商和5个以上知名商协会参会。

  

  2.协调洽谈会期间对口联系单位客商接待工作。

  

  (七)省科技厅。

  

  1.承办科技成果发布对接会。

  

  2.邀请5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

  

  (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承办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洽谈会。

  

  2.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

  

  (九)省政府国资委。

  

  1.承办河南省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洽谈会。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与央企合作及省管企业招商项目。

  

  (十)省政府金融办。

  

  1.会同省商务厅共同承办河南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

  

  2.邀请200名以上境内外金融机构重要客商参会。

  

  (十一)省粮食局。
  1.承办中原经济区粮食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

  

  2.邀请100名以上境内外重要客商参会。

  

  (十二)省台办。

  

  1.邀请台湾地区政要和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2.会同省商务厅共同承办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

  

  (十三)省工商联。

  

  1.承办民营企业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峰论坛。

  

  2.邀请国内沿海地区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十四)省侨联。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十五)省贸促会。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3个境外团组参会。

  

  (十六)省财政厅。负责洽谈会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十七)省公安厅、安全厅、省委警卫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由省公安厅牵头组成洽谈会安全保卫部,全面负责洽谈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各专项活动现场等重要场所的安检、保卫和消防工作。

  

  2.负责国家部委领导、境外政要安全保卫工作。

  

  3.做好各项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交通疏导等工作,保证参会车辆顺利往返各活动场所。

  

  4.为境外政要出行提供警车引导。

  

  5.维持洽谈会各项活动秩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6.负责洽谈会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工作。

  

  (十八)省交通运输厅。

  

  1.负责为洽谈会专用车辆在省内行驶提供免收费用服务。

  

  2.保证洽谈会期间郑州市区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畅通。

  

  3.在郑州市的高速路口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收费站悬挂欢迎标语,并在郑州市区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标语。

  

  4.提供我省交通运输业招商项目。

  

  (十九)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化重要外商和贵宾通关手续,做好外商参展物品报关、出关、检验检疫事宜。

  

  (二十)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洽谈会期间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

  

  (二十一)省政府口岸办。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机场等单位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

  

  (二十二)省事管局。会同省商务厅协调洽谈会公务用车。

  

  (二十三)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做好洽谈会票务和重要客商迎送工作。

  

  2.在郑州火车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设置洽谈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二十四)省气象局。负责会前及洽谈会期间的天气预报工作。

  

  (二十五)郑州市政府。

  

  1.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协调组织车辆为大会服务。

  

  3.整治市容市貌,负责洽谈会期间客商及来宾考察地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

  

  4.做好洽谈会期间市区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5.按照组委会要求在市区主要路段和窗口单位悬挂欢迎标语;负责洽谈会户外宣传标语、海报和公益广告的张贴、投放工作。

  

  6.组织做好洽谈会期间宾馆、酒店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

  

  7.确保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各种设施完善。

  

  8.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其他省辖市政府。

  

  1.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工作。

  

  2.策划举办专项招商活动。

  

  3.各邀请5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5.做好客商及来宾考察地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为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是2012年我省第一项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办好洽谈会,对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确保洽谈会办出实效。

  

  (二)扎实做好邀商和招商项目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精心筹备、加强协调,确保完成所分配的邀商任务;重点做好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和对接等工作,提前开展各种招商活动,注重受邀客商的质量,确保签约一批高质量项目。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大会期间要及时、准确、有重点地做好领导活动、投资洽谈、项目签约、国际国内贸易、专题研讨会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会后要做好后续跟踪报道工作。

  

  (四)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做到高效有序、热情周到、文明规范、服务到位。外国政府嘉宾(包括参会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由省政府外侨办负责接待。国家部委参会领导由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其他参会人员和客商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高管和重要客商团组负责人纳入组委会接待范围。各省辖市邀请的客商由各省辖市接待。外省经贸代表团的食住行自理,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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