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办函[2012]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四川省农民收入促进计划
为促进我省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加,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按照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和与“十二五”规划农民收入增幅同步的思路,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两个加快”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以促进农民持续大幅增收为核心目标,以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为引领,转变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不断提升农村劳务开发质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生产经营活力;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扶贫攻坚,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全面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为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在资源配置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和完善扶持政策。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和发动农民投入资金、投工投劳,积极主动推动产业发展,开辟多种途径,努力增加收入。
---产业促进,龙头带动。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推进,突出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注重培育和壮大带动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市场导向,科学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产业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市场建设,拓展市场空间,努力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推广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业效益,确保可持续发展。
---城乡统筹,广开门路。统筹城乡发展,鼓励农民进入城镇创业,促进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挖掘增收潜力,拓展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乡村旅游、林下养殖、农村服务业、家庭手工业等,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
二、目标任务
到2016 年末,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 万 元,其 中2011-2015年年均增长12% ,2016年增长 10.4% 。构成农民收入的各部分,按照其基数和潜力,分别确定相应的收入增幅,并将增收任务分解到省直有关部门(见下表)。各有关部门应制订“专项促进计划”,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构成表
项 目 |
工资性收入 |
家庭 经营 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合计 | ||||||||
第一产业收入 |
非农产业收入 | ||||||||||||
小计 |
农业 |
林业 |
牧业 |
渔业 |
小计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
数额(元) |
5000 |
3789 |
2918 |
1873 |
100 |
865 |
80 |
871 |
143 |
728 |
307 |
904 |
10000 |
比 2010 年增加额 (元) |
2742 |
1496 |
1034 |
600 |
58 |
360 |
16 |
462 |
70 |
392 |
160 |
462 |
4860 |
比 2010 年增幅(%) |
121.4 |
65.2 |
54.9 |
47.1 |
138.1 |
71.3 |
25.0 |
113.0 |
95.9 |
116.7 |
108.8 |
104.5 |
94.6 |
责任单位 |
省 农 劳办 |
省 委 农工委 |
农 业厅 |
林 业厅 |
省 畜牧 食品局 |
水 利厅( 省水 产局) |
省 委农 工委、农业厅、林 业厅、省畜 牧食 品局、水利厅 |
省 委农 工委、农业厅、林 业厅、省畜 牧食 品局、水利厅、省 供销社 |
省 委 农工委、省发 展 改革委、财政厅、国土 资 源厅 |
省 委 农工委、财政厅、人力 资 源社 会 保障厅、省扶 贫 移民局 |
三、主要途径
挖掘潜力,拓宽渠道,完善机制,推广经验。以市场为导向,突出特色和优势,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巩固农村劳务开发成果,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支持和反哺力度,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加财政投入,加速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连片扶贫开发,大幅度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一)突出特色和效益,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种植业。以“米袋子”工程、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机耕便民道建设工程、粮油作物高产高效创建等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势特色种植业。一是稳定发展优质粮油生产。加强田间基础设施、良种培育、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土,重点抓 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地的打造,同时抓好土地整理复垦,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在规划期内积极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和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开展整县、整乡整建制粮油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以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为抓手,以茶叶、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加快推进 1000个万亩核心示范区建设,着力做大做强以宜宾、乐山、雅安等为核心的200万亩名优绿茶产业带,以彭州为核心的川西 600万亩蔬菜产业带,以龙泉、双流、仁寿等为核心的100万亩特色水果产业带等基地。打造以龙门山脉为核心的100万亩优质红心猕猴桃产业带,以安岳为核心的100万亩川中柠檬集中发展区。在攀西建设50万亩以蔬菜为重点的设施农业产业带、50万亩石榴产业带、50万亩蚕桑产业带等。抓好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培育县的提质升级,示范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到2016年,种植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873元,比2010年增加600元,增幅47.1% 。
(二)优化养殖结构,推进标准化建设,加速发展畜牧业。大力实施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工程,以畜牧产业升级工程、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程为突破口,强化畜禽品种和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化养殖,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一是优化养殖结构。以提升品质为重点,继续实施新增2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巩固和发展生猪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节粮型草食牲畜和特色小家畜禽;不断提高畜禽良种比重,猪三元杂交面达75% 以上,禽兔良种面达到90% 以上,羊的良种及杂交面达90% 以上,牛的良种及杂交改良面达50% 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突出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示范内容,加快发展现代养殖小区,打造优势畜禽产品集中产区。全面完成 6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建设适度规模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0000个,其中生猪养殖小区(场)6500个,奶牛养殖小区(场)1000个,鸡、羊、兔、水禽、牦牛等养殖小区 2500个,力争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15-20个百分点,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占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总量的50% 以上。到 2016年,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65 元,比 2010 年增加 360 元,增幅71.3% 。
(三)突出特色林产业和林业立体经济,加快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产业。以实施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加工业、绿色富民产业等发展项目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林产业。一是抓好特色林产业发展。把现代林业基地发展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平原丘陵区、盆周南部山区、盆周北部山区、川西南山区为重点区域,抓好短周期木质原料林、竹林、生物质能源及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蔬菜和苗木花卉等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到2016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2200万亩。在嘉陵江(中段)、涪江(中下段)、岷江(中段)、青衣江、安宁河、长江干流区以及秦巴山区、龙门山区、大小凉山地区、沙鲁里山南端、金沙江河谷地区建成特色优势明显、百万亩以上的林产业基地带15个。二是抓好林业立体经济发展。重点引导林农以林粮、林菌、林药、林茶、林禽、林畜等多种经济模式提高林地效益,到 2016年,林下种植面积达到2000万亩,林下养禽年出栏数突破1000万只、养畜突破 100万头。到2016年,林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元,比 2010年增加 58元,增幅138.1% 。
(四)加快基地建设,大力推行稻田养鱼,着力发展水产业。以开展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水产业。一是推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重点推进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和池塘开展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养殖,规模化培育 7万亩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完成10万亩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同时在饮用水源水库开展生态养殖,生产质优价高的商品鱼。二是大力发展稻田养鱼。巩固提高“沟凼式”、“平板式”等稻田养殖模式,着力推广稻鱼共生型稻田养鱼,重点发展“稻鳅”、“稻蛙”模式,促进稻田养鱼在全省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全面推行。加强适养稻田改造和技术推广,引导推行利用冬水田规模化养殖。到2016年,水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0元,比2010年增加16元,增幅25.0% 。
(五)优化培训结构和就业结构,巩固发展劳务产业。一是优化培训结构,以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水库移民为重点对象,以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能型、创业型专项培训项目为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2011-2016年间,全省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二是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力度。依托小城镇建设、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建设的劳动力需求以及本地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用工需求,促进就地转移就业。利用乡村旅游、城郊餐饮和住宿等产业的发展,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增加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拓展农村存量劳动力尤其是妇女的就业空间。三是继续巩固并扩大省外和国外劳务市场。在现有五大省外劳务基地圈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劳务市场,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每年递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20万。四是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16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达2300万人,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000元,比2010年增加2742元,增幅121.4% 。(六)以乡村旅游为重点,重视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一是发展以农村体验、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和民族地区乡村风情体验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到 2016年,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30个,生态旅游示范县(区、市)35个、生态旅游示范乡(镇)160个、生态旅游示范景区35个。依托城镇、景区景点的发展,培育扶持以综合经营户为骨干、以单一经营户为补充的乡村“农家乐”群体,发展规模以上“农家乐”1万个,同时推动“林农乐”、“渔家乐”发展。二是把家庭手工业发展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专业合作,鼓励农户从事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竹木工艺品、针织品、绣制品等产业。三是引导和支持服装、皮革、家具等加工企业把农户可以从事的前端简单工序以及绣饰、雕饰等工作向农户家庭延伸,大力发展与加工企业配套的农户家庭小型手工作坊,为加工企业的某一个生产环节代工,增加农户家庭经营第二产业收入。四是鼓励农民进入商贸流通领域,从事餐饮、娱乐、商品营销、运输服务,增加收入。到 2016年,第二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43元,比2010年增加70元,增幅96.0% ;第三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728元,比 2010年增加392元,增幅116.6% 。
(七)努力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一是推进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以多种方式经营承包地。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种植大户;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持续稳定获得收入。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农村林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林权的有偿流动,积极扶持发展林业大户。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放宽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采伐和非林地林木采伐限制,增加林农收入。三是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国家投入农民持续获利的有效形式。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农户的补贴,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对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实行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成为农民生产经营资本的多种途径,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财产性收益。四是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以藏区、大小凉山区域、秦巴山区为重点,突出项目引领,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产业带动,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307元,比2010年增加160元,增幅 108.8% ;全省农民转移性收入达到904元,比 2010年增加462元,增幅104.5% 。
四、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农民在促农增收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加大资金和劳力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发展水平。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和组织引导,凝聚各方力量投入“三农”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改善配套服务,提升发展质量。
(一)强化农村基础建设,发挥硬件改善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撑条件。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开展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田间提蓄、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二是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工作力度,全省适宜建池农户基本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农村省柴节煤炉灶基本实现升级换代,秸秆能源化利用全面推进,藏区基本普及使用清洁能源。三是以“村社相通、院落相连、田间可达”为目标,以丘陵山区机耕便民道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机耕便民道建设工程。四是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力推动农村供水向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五是抓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灌溉能力和防涝抗旱能力。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渠系配套、节水灌溉、牧区水利和现代化灌区试点。六是积极抓好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改造升级和新建一批经营规模大、辐射范围广的跨区域重点农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市场。七是加快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乡村旅游发展条件。
(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发挥资金投入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农民积极自筹,社会多渠道筹集,广聚资金,大力增加农业投入,推动农民增收。一是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全面推行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和支持各地健全农业担保资本金持续壮大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施农业担保风险财政补助政策,创新农业担保方式,拓展担保业务品种和范围;探索行业协会、专合组织联保互保财政支持政策。深化村级互助资金试点,规范提升互助资金管理,适当扩大互助资金支持范围;探索村级资金互助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机结合;研究互助资金运行风险防范和风险补偿机制,指导市、县财政探索建立本级风险补助资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防范风险。二是突出投入重点。加快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扩大补贴种类,继续实行水稻插秧机和藏区省级累加补贴政策,适当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三是大力推进财政支农工作机制创新。坚持以县为主进行整合,围绕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将到县的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性质不变的原则下,打捆使用、重点投放,切实发挥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的合力效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推行小农水建设“三不三议三自主”的成功经验,实行民议、民决、民建、民管;大力扶持带动范围广、带动实效好、助农增收强的专合组织和龙头企业。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金融机构增加为农民提供理财等增值金融服务,对农村种养殖业大户、农民专合组织、涉农中小企业等给予信贷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两个带动”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把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简称“两个带动”)作为根本要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一是以现代农业基地(重点)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为重点区域,以优质粮油、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林竹、蚕桑、生猪、牛羊、小家禽畜、水产等为重点产业,大力推进有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带动的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提高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在特色优势产业中,加快培育一批全国同行业排位靠前的“排头兵”企业;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增强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强化组织联结作用,增强技术服务和营销服务功能。四是对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显著的机制模式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和积极推广,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五是加强品牌建设。以区域品牌为重点,大力推进品牌建设,着力打造大凉山、川藏高原、成都平原、川中丘陵地区和大巴山区等地域品牌,大力推进四川茶叶、四川中药材、四川泡菜等川字号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将更多的农产品打造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识产品,以品牌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发挥科技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完善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创新平台,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和创新团队,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突破良种繁育、标准化种养和精深加工等核心技术。加强良种繁育专项育种攻关,加快四川特色优势新品种培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整合集成和优化产业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重点解决降低成本与节约资源、标准化生产、产品安全等关键技术问题。三是加强科技推广与应用。完善科技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基层科技服务平台,发挥助农增收作用。加强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加快经营性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技推广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吸收和消化一批省外、国外先进生产、加工技术,提升我省农业发展水平。
(五)统筹城乡发展,发挥城镇化推进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一是利用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对有稳定居住地、有稳定就业或稳定收入来源的进城农户,制订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在就业、社保、医保、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问题。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农民进城务工。对进入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在从业许可及税收上给予优惠支持。完善制度保障,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三是支持城镇周边有条件的农户开展住房出租、兴办小型旅馆等,增加财产性收入。四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均等化。引导资金、人才向农村加速流动,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民收入促进计划”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促进农民增收的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分部门制订“专项促进计划”,加强检查督促,保障目标任务落实。各市(州)和县(市、区)分级制订本地区的“农民收入促进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主导产业、支持措施,发展项目规划到村,增收目标锁定到户,增收门路落实到户,增收政策扶持到户。对贫困农户统一制订帮扶计划,定点帮扶,确保增收目标实现。大力推广“春风经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作用,选好产业发展带头人,找准增收致富路子,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苦干巧干促增收,造就一大批农民收入快速大幅增加的“春风村”。
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研究政策措施,推进农民增收工作。农口各部门要认真实施“专项促进计划”,加强指导、支持和服务。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地税、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制订和落实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税收减免、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省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单位要在金融信贷方面研究支持措施,扶持农村产业发展。
附件:1.农业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2.省畜牧食品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3.林业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4.水利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5.省供销社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6.省农劳办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附件1
农业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农业厅在深入分析全省农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米袋子”工程、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通过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创建核心示范区和标准园、打造品牌和开拓市场、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促进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一、增收目标
总体目标:到 2016年,农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873元,比2010年增加600元。
(一)第一产业收入中农业收入分年度目标(见下表)。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情况
单位:元
年 度 |
家庭经营收入-农业 |
比上年增加 |
比2010 年增加 |
2010 年 |
1273 |
- |
- |
2011 年 |
1373 |
100 |
100 |
2012 年 |
1473 |
100 |
200 |
2013 年 |
1573 |
100 |
300 |
2014 年 |
1673 |
100 |
400 |
2015 年 |
1773 |
100 |
500 |
2016 年 |
1873 |
100 |
600 |
(二)非农产业收入。
第二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如四川泡菜、种子加工等,促进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12% 以上。
第三产业:发展休闲农业,实现全省休闲农业接待人数和收入年均增长15% 以上,大幅度提高就地就近吸纳农民就业的容量。在休闲农业聚集地区,休闲农业收入占农民全部收入的30% 以上,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比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高1倍,休闲农业收入占到第三产业收入的20% 。
二、增收途径
(一)抓政策落实促增收。农业补贴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国家逐年加强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四补贴”资金支持,扩大补贴品种和农户受益面。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有关政策的实施方案,完善操作办法,将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确保每年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资金66亿元以上,努力保证给农民的实惠不截留、不缩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积极性。
(二)抓粮油增产促增收。千方百计确保粮油生产稳定发展。集中精力抓好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特别是产量在5亿斤以上的核心县的粮食生产,着力在以广汉为代表的平原区、以仁寿为代表的丘陵区、以平昌和宣汉为代表的盆周山区等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基地,使它们担当粮油稳定发展的主力军。加快做大马铃薯产业,奋力推进我省马铃薯产业全面升级,力争种植面积达到 1500万亩以上,实现总产全国第一、加工量名列前茅。大力发展紧缺粮食品种,力争全省高粱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套作大豆500万亩以上,强力推进“中国白酒金三角”原料基地和优质蛋白大豆基地建设,着力将特色粮油产业打造成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坚持抗灾夺丰收的思想不动摇,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尽最大努力降低和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到2016年年底全省粮食总产比2010年增加 20亿斤、油料比 2010年增加 10万吨,努力实现增产促增收。
(三)抓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促增收。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原则,重点发展蔬菜、特色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园艺产业,积极发展蚕桑、花卉、烟叶等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县要按照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建设的要求,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标准化万亩核心示范区。通过打造万亩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3-5万亩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基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基地产量提高、品质改善,有效增加农民种植农产品的收益。着力做大做强以宜宾、乐山、雅安等为核心的 200万亩名优绿茶产业带,以彭州为核心的川西600万亩蔬菜产业带,以龙泉、双流、仁寿等为核心的100万亩特色水果产业带等基地。大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特色鲜明、发展空间大的新兴产业带,打造以龙门山脉为核心的100万亩优质红心猕猴桃产业带,以安岳为核心的100万亩川中柠檬集中发展区,在攀西建设50万亩以蔬菜为重点的设施农业产业带、50万亩石榴产业带、50万亩蚕桑产业带等。
(四)抓品质提升促增收。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品质结构,淘汰劣质品种,压缩一般品种,发展优质专用品种,提高优质农产品比重。力争全省国标三级以上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0% 以上、优质专用玉米种植面积占玉米种植面积的50% 以上、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占油菜种植面积的85% 以上;精细蔬菜、优质水果、名优茶叶的种植面积比重每年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立足自然生态条件、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发展前景,强力推进马铃薯、高粱、大豆、油菜、蔬菜、水果等作物良繁体系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推进“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和“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机)配套,着力提高集成技术覆盖率、粮经复合种植比例,增加种植综合效益。
(五)抓种业发展促增收。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23号),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紧密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科学规划和布局优势种子生产区域,建设由政府引导、企业掌控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创新种子基地建设运行模式,大力推行“种子企业+种子专业合作社+制种大户”模式,鼓励种子企业建立直接管理和控制的生产基地,引导种子企业与制种专业合作社或制种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连接机制。到2016年,初步建成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小麦、马铃薯等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 80万亩以上,带动农户 20万户以上,年产优良种子2亿公斤以上,带动制种基地农民直接增收8亿元以上,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六)抓品牌打造开拓市场促增收。坚持走质量效益发展之
路,以特色品种树品牌,以质量标准树品牌,以产品形象树品牌,以争创名优树品牌。围绕大凉山、川藏高原、秦巴山区、川中丘陵等区域和优势特色产业,以“三品一标”为载体,继续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推进“四川泡菜”、“峨眉山茶”等区域品牌和“竹叶青”、“吉香居”等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知名品牌。扩大优质农产品订单生产面积,引导企业搞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增加农民在贮运、加工、销售等后续生产环节的收益。开展农产品进超市直销试点,鼓励新建农产品配送、营销中心,发展连锁经营。坚持“政府搭好台、企业唱够戏、市场谋发展”的思路,促进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常态化。支持、鼓励各地举办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发展论坛、专题推介会,让“土特产”走向大市场。
(七)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增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加工储藏、品牌创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增强品牌意识;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加工企业、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的对接平台,创新鲜活农产品直销机制。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2016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万家,成员数占农户总数的30% 以上。
(八)抓休闲农业开发促增收。基本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服务完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休闲农业产业带、产业群。休闲农业总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园区(企业)数目增长 15% 。力争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5个、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0个,发展规模以上“农家乐”1万个,培育一批经营规模上千万的休闲农业省级龙头企业,带动一大批成长型的中小型休闲农业企业。
三、项目支持
(一)“米袋子”工程。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四大粮食作物,在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现有发展基础上,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产条件和增产潜力等因素,通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推进先进实用技术推广、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科技推广保障能力、农机化等方面的建设,着力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四川粮食安全和自求平衡。
(二)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在100个县建设 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每亩实现农业收入1万元,每个示范区实现农业收入1亿元,带动全省建成 4000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带动1000万农民增收。同时,实施好以保障性蔬菜生产为重点的“菜篮子”工程。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川府发〔2011〕9号)。开展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田间提蓄、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全省适宜建池农户基本普及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基本实现沼气化处理,农村省柴节煤炉灶基本实现升级换代,秸秆能源化利用全面推进,藏区基本普及使用清洁能源,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沼气)服务体系基本覆盖。
(五)机耕便民道建设工程。以“村社相通、院落相连、田间可达”为目标,以丘陵山区机耕便民道建设为重点,新建10.2万公里机耕便民道,实现 3.3万个村民小组新通机耕便民道或改善通行条件,受益覆盖1200万人、1500万亩农田。
(六)粮油作物良种良法入户到田工程。不断深化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整县、整乡创建活动,切实把高产高效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强化资源整合和机制创新,层层都要抓高产创建,主要作物都要有高产示范片,每年建设省部级万亩示范片350万亩以上,辐射带动粮油单产水平提高1-2个百分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生产的支持与保护,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研究并落实对种粮大户的补贴政策。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严格耕地资源保护,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认真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坚持最低保护价收购。加强粮食生产的社会化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稳步扩大政策性保险规模等。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纳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把面积和产量指标纳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逐级落实责任和措施。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对产业基地强县培育县和已命名产业基地强县的督查、考核力度。
(三)强化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优质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整合政府、企业、农民等的投入,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利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引导企业、团体等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硬化预算约束,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支农资金的增量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倾斜,确保农业生产投入稳步增长。进一步加大对耕地质量建设、防灾减灾、品种改良繁育、新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机化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争取中央财政奖励产粮大县资金的增量部分全部用于粮食产业发展。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粮油菜果茶等产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建设。
(四)强化科技支撑。狠抓主要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抗优良品种的选育与推广,加强重点作物高产高效栽培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扩大技术覆盖率,提高和保护农业的防灾、减灾和抗灾能力。加强公益性农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继续以粮油高产创建和农作物良种良法入户到田工程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活动,组织科研、教学、推广等部门及企业、种粮大户积极参与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通过高产示范,创建不同规模的高产典型,大面积推广集成组装配套栽培技术模式,将良种和栽培集成技术的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新型农机具的研发,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搞好农艺农机配套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推广,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附件2
省畜牧食品局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我省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在全省农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牧业收入505元,比上年增加 21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26.8% ,对农牧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促进未来6年农民畜牧业增收,特制定本计划。
一、增收目标
到2016年,畜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建成西部现代畜牧经济强省,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初步建立长江、黄河上游草地生态屏障;农民牧业收入达到865元,实现助农增收360元。
四川省畜牧业助农增收分年度目标表
项 目 |
数额(元) |
比上年增加额(元) |
2010年全年纯收入 |
505 |
- |
2011年全年纯收入 |
565 |
60 |
2012年全年纯收入 |
625 |
60 |
2013年全年纯收入 |
685 |
60 |
2014年全年纯收入 |
745 |
60 |
2015年全年纯收入 |
805 |
60 |
2016年全年纯收入 |
865 |
60 |
二、增收途径
(一)优品种调结构,提高品质促进增收。立足我省饲料粮供应不足、草山草坡资源丰富等资源特点,不断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优化和提升生猪品质,积极巩固和发展生猪产业优势,实施新增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加快建设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使生猪产业适应市场消费者和龙头加工企业对猪肉品质的更高需求。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节粮型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畜禽和蜜蜂,努力开展实施“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奶”工程,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养殖结构;推进畜禽良种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畜禽良种和优质牧草的比重,形成特色品种优势。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增加畜牧业种质资源贮备。优化种养结构,推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努力增加省内饲料粮和优质牧草供应,降低畜禽养殖特别是生猪养殖成本。
(二)发展适度规模,转变生产方式促进增收。大力推行“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共建养殖小区(园区、基地)发展模式,做到标准严格、规模适度,突出“五化”的示范内容:一是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确保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二是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三是生产规范化。制订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四是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五是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清洁生产。
(三)构建风险防范体系,预防市场、疫病、畜产品安全三大风险促进增收。一是巩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应急处置和引种管理等关键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二是加强各市(州)、县(市、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和基地的一体化认证,继续实施饲料、兽药“全覆盖”检测和“放心肉”工程,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提高畜产品监测频次和密度,切实保障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切实提高养殖农户的风险防范能力。大力推行生猪、奶牛政策性保险,争取扩大优势畜禽品种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农户应对自然风险的能力。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营销;建立风险调节金,依托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农户之间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建立以峰填谷的机制;引导养殖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生猪远期交易,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四是加强畜产品市场营销,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禽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充分发挥市场的牵动作用,拉动畜牧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养殖增收。
(四)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发挥专合组织对养殖户生产、销售的引导作用促进增收。着力抓好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机制组织化创新,积极推行“五统一分”(统一品种、统一饲料兽药、统一养殖技术、统一防疫、统一收购销售,分户养殖管理),将分散的养殖农户组织进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中。突出养殖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农户集中联建标准化养殖圈舍,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展“龙头企业 +养殖基地 +适度规模养殖户”等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养殖与加工的良性互动。强化专合组织联结作用,围绕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和区域性特色优势畜产品主产区建设,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组建的“参与广泛、自愿联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的规范化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技术推广、行业管理、维权保障、市场开拓、联结龙头企业和市场作用,鼓励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市场风险调节金,提高养殖者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三、项目支撑
为实现农民增收目标,未来6年从动物保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技术服务、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畜牧产业升级、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入手,重点建设“三大体系、四大工程”。
(一)动物保护体系。
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与新型兽医管理体制和防疫队伍相适应的动物保护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兽药质量监察和兽药残留监控能力、动物及动物产品追踪溯源能力,确保动物卫生安全。
建设内容:建设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系统;新建完善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和村级兽医室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完善省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及区域性诊断实验室,建设省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评估中心、执业兽医考试考务体系等动物防疫技术支撑系统;建设省级及21个市(州)动物防疫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建设省、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92个公路、1个航空、1个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场驻场(厂)检疫室等检疫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系统;改扩建省级动物检疫隔离场,建设4个市级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恢复重建“5·12”地震灾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续建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试验室,建设省级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兽用生物制品监测体系,建设5个市级兽药及兽药残留检测所。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标准化核心示范区畜产品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加工、标识化流通,全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初步建立一个由省市县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认证和质量溯源体系,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保证畜产品安全。建设内容: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基地;完善部级、省级质检中心风险监测功能,建设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系统;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新(改)建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 4个,市级畜产品质检机构21个,县级畜产品质检机构 128个;建设畜产品生产基地检验检测点和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点。
(三)畜牧技术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畜牧科技创新开发和推广体系、畜牧业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以及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全省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使我省畜牧业科技整体实力进入全国前列,畜牧技术推广面达到80% ,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牧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推动以现代畜牧业为核心的创新型畜牧业建设。
建设内容:畜牧业科技攻关,畜禽新品种培育,建立畜牧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畜禽标准化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精深加工、草原植被恢复与饲草及秸秆养畜综合利用,开展现代畜禽养殖小区集约化、精准化生产等技术集成示范;实施畜牧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新型养殖农户培训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推进工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技工程、特色畜牧业科技推进工程和草业科技支撑工程。
(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工程。
全面完成6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
建设内容:在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肉羊、肉兔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适度规模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0000个,其中生猪养殖小区(场)6500个,奶牛养殖小区(场)1000个,肉鸡、蛋鸡、肉羊、肉兔、水禽、牦牛、藏绵羊等养殖小区(场)2500个;改扩建国家级、省级重点种畜禽场33个,性能测定中心3个,人工授精中心站4个,市、县扩繁场 200个,培育新品种(系)4个;建立健全生猪人工授精服务体系。力争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20个百分点,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占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总量的 50% 以上。
(五)畜牧产业升级工程。
保障安全优质饲料供给;加强科技创新,建立饲料原料支撑体系,大力开发新饲料资源,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发展格局;强化饲料市场建设和监管;力争使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000个,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00个以上。建设内容:加强饲料原料开发利用,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基地50个,稳步发展饲料添加剂,建立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快饲料工业信息化建设;围绕重点龙头企业,建设 30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出口)可控基地20个,标准化商品禽兔、肉羊、肉牛、奶源、蜂产品生产基地 20个;开展龙头企业建设,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5000个;帮扶10家外向型猪肉出口加工企业,10家牛、羊、禽、兔、蜂加工企业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业;构建畜产品现代化物流体系。
(六)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程。
猪三元杂交面达 75% 以上,禽兔良种面达到90% 以上,羊的良种及杂交面达 90% 以上,牛的良种及杂交改良面达 50% 以上;建成家禽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对国家级、省级保护品种、濒临灭绝品种实施重点保护,保护率达100% ;登记品种不消失,改扩建省种公牛站,建立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完善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初步建立全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和管理机制。
建设内容:建猪原种场5个,一级猪扩繁场 20个,种猪性能测定站1个,建立全省性的种猪质量测定管理及区域性开发综合技术指导培训中心1个;建省奶牛育种中心,改扩建省种公牛站、种牛场,建设存栏荷斯坦奶牛基础母牛群500头以上的良种繁育场20个,存栏奶牛 5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小区)500个,建西门塔尔高代杂交牛、么拉改良牛奶用生产基地,建设良种牦牛繁育基地和高原牦牛奶用基地;新建和扩建种羊场26个、良种羊扩繁场50个,建立四川省种羊性能测定中心,培育6个肉羊新品种(品系),建设肉山羊、肉绵羊商品基地;改扩建鸡原种场、祖代种鸡场4个,改扩建水禽原种场、祖代场4个,建设家禽性能测定站,开展四川地方家禽遗传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家禽配套系育种技术研究与配套系培育,家禽无公害健康养殖配套新技术、优质家禽肉质风味的改良技术研究,稻鸭共作技术应用推广;建省肉兔原种场1个,扩繁场10个,长毛兔一级扩繁场8个,改扩建四川省獭兔原种场,改扩建一级扩繁场 5个;建省级蜜蜂育种中心1个、中蜂资源场5个、中蜂资源保护区5个、西蜂原种场 1个、西蜂扩繁场 3个,建优质蜂蜜、蜂王浆、蜂胶、雄蜂蛹生产示范基地9个和蜜蜂授粉示范基地3个;建立完善的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改扩建省冷冻精液中心站,建立省遗传资源库和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建设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10个品种和列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 26个地方品种的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省、县服务改良站和乡(镇)羊人工授精站。
(七)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工程。
草地植被覆盖度平均提高10% ,退化草地得到有效治理,草原植被明显恢复,草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草产品加工有所发展,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增强。
建设内容: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退牧还草7000万亩(其中:围栏禁牧 3000万亩,围栏休牧 4000万亩),草原补播 2000万亩;开展草业良种工程,加强优良牧草种子质量检验,新建优良草种繁殖基地 15万亩;建设草原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包括草原生态预警监测点120个、草原鼠虫病草生物灾害预警监测站(中心)32个;建州草原防火指挥中心 3个、县草原防火物资站48个、火情监测点50个;开展草原鼠虫病草害治理工程;开展退化草地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退化草地 10000万亩;建设红原、壤塘、理塘、色达、木里等 5个草原自然保护区;实施石漠化草地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石漠化草地1400万亩;建县级抗灾保畜打贮草基地58个;努力开展实施农区草地保护建设开发利用工程,改良草地165万亩,围栏草地 55万亩,种植优质高产人工牧草500万亩;完善省、州、县草原监理体系,建草原监理站 52个;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与奖励机制项目。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
1.转变政府职能,增添各项举措。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影响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投入、机制、技术等关键环节,科学管理,加强协调,优化服务,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风险等突出问题。坚持发展现代畜牧业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省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
2.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现代畜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作配合,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健全现代畜牧业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
(二)完善扶持政策,支持现代畜牧业稳定发展。
1.不断完善财政投入和补贴政策,逐步建立与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的畜牧业投入增长机制。优化投入结构,改进投入方式,加大已有财政扶持政策的支持力度,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在稳定动物防疫、草原生态建设补助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对畜禽良种工程、遗传资源保护、草食牲畜和特色优势畜禽养殖、蜜蜂授粉、饲料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推广应用、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市场与信息体系建设、规模化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病害动物和产品无害化处理和扶持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专项补贴。
2.制订促进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对饲料企业
和畜牧业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订出台农村种养业生产、加工、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依据《畜牧法》落实畜牧养殖业的土地政策,制订畜牧业发展用地的具体办法,重点解决好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养殖小区、畜禽良繁体系和龙头加工企业等的建设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
3.着力转变财政资金投入管理方式。在支持对象上,对农民、农民专合组织和带动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龙头企业、业主实行项目倾斜;在投入方式上,主要以农民为主体实施,实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在资产权属上,实行民有、民管、民受益;在管理使用上,积极探索资产转化为资本的办法,使资产转化为农民生产经营的资本,通过对外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收益。
(三)坚持科技创新,支撑现代畜牧业科学发展。
1.加强畜牧科技创新。围绕发展现代畜牧业,集聚优质科技资源,完善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创新平台,构建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和创新团队,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突破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和精深加工等核心技术。加强省畜禽良种繁育专项育种攻关,加快四川特色、优势畜禽新品种培育。
2.加快畜牧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以建设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为契机,整合、集成和优化畜牧产业关键技术,加快畜牧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重点解决我省畜牧生产中降低成本与节约资源、标准化生产与低碳排放、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产品安全等关键技术问题。
3.加强畜牧科技推广与应用。完善畜牧科技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基层科技服务平台,发挥其助农增收作用。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畜牧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等工程,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快良种良法推广,促进畜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
4.努力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大力加强畜牧业农村人才开发,整合各种农村人才培训资源,依托绿色证书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民创业培植工程等重点项目,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科技素质。加大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创新人才管理机制,积极引进各类管理和技术人才,通过在职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现代畜牧科学知识的更新和普及,全面提高畜牧行业的整体素质,实现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和畜禽养殖、加工从业人员技能化。
(四)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
1.加强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增强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和农牧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氛围。
2.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从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改善手段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执法体系建设水平,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牧,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管理、兽药饲料管理、草原监理等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规范和整顿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五)创新发展机制,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发展。
1.创新投融资机制。一是激活自有资金,积极引导农牧民和畜牧企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发展畜牧业养殖、加工、流通,建设畜牧业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加工流通企业。二是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引进外资投入畜牧领域。三是拓展金融资金,通过财政贴息、政策性保险和搭建投融资平台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四是强化投入导向,按照畜牧业发展“提质、转型、增效”的要求,逐年增加各级财政用于畜牧业发展的预算,把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小区、标准化品种改良和良繁体系建设、防疫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作为各级政府财政性项目、资金支持的重点,用好各类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绩效。
2.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养殖小区、大场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为载体,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强力推动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重点引导农民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龙头企业 +合作经济组织 +基地 +农户”的新型产业化运行机制,以科技服务为手段,将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通过建立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利益共同体,解决畜牧业发展的技术、资金、市场和畜产品安全等难题,促进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3.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优化畜牧业政策性保险的品种结构,逐步增加政策性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优势畜禽品种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牛、羊等大牲畜保险,探索禽、兔等规模养殖场保险业务。二是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定期发布畜牧生产和价格信息,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引导企业、养殖农户以及相关市场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共同筹资设立养殖风险金,建立政府储备和支持企业商业储备的调控机制,保护生产能力和养殖农户利益,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三是创新生猪交易方式,依托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和生猪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组织生猪专业合作社和加工龙头企业参与生猪远期交易和现货交易,适时建设集生猪现货交易、远期交割、屠宰加工于一体的交割市场(库),防范市场波动风险。
附件3
林业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林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现代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产业的质量与效益,既是有力保障生态建设,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物质基础,也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服务四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结合全省林业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现状和潜力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林业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结合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1157亿元,居全国第6位;全省农民从林业上人均获得收入576元,其中农民从林业产业基地经营、林产品初加工、生态旅游服务业等方面获得家庭经营收入337元,占人均总收入的58.5% ;从林产加工企业、林业产业基地园区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188元,占人均总收入的32.6% ;从林权流转、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获得财产性收入21元,占人均总收入的3.6% ;从退耕还林钱粮补贴等方面获得转移性收入30元,占人均总收入的5.2% 。
根据我省林业产业发展所具备的优势和潜力,林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潜力和空间还很大。一是森林资源丰富。全省现有林业用地3.6亿亩、活立木蓄积17.3亿立方米,分列全国第3位和第2位,其中商品林用地1亿亩。有森林公园 108个,经营管理总面积1114万亩;有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24个,经营管理总面积 1.17亿亩,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6.1% 。二是比较效益好。林业产业具有抗风险能力强,一次投入、多年持续收益等特点,是农民群众最熟悉、带动农民增收最直接的产业,也是最大的生态产业,发展林业产业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还可以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发展空间大。我省林地生产力低,全省木竹原料林平均每亩年生长量不足 1吨,仅为发达省区的一半,林地生产力提升空间大;产品附加值低,80% 以上的产品为原料型产品或初级加工品,增值空间大。四是市场潜力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林产品的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据预测,到2015年我国国内年木材需求量将达到 3.5-4亿立方米,缺口近一半;高档人造板缺口达 2000万立方米以上;纸制品需求量超过1.2亿吨,缺口超过一半。此外,生态旅游、森林碳汇及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十二五”及更长时期内,林产品与服务供需缺口都将呈加大态势。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持续大幅增收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山区为重点,以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为载体,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坚持可持续发展、分类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促进传统数量林业向现代效益林业转变,努力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主要目标。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收入1100元,其中家庭经营收入 570元、工资性收入 420元、财产性收入 50元、转移性收入60元。
2016年农民从林业上获得收入目标构成表
项目 |
工资性收入 |
家庭经营收入 |
财 产 性 收 入 |
转 移 性 收 入 |
合 计 | |||||||||
第一产业收入 |
非农产业收入 | |||||||||||||
小计 |
木竹 |
特色经 济林果 及森林 蔬菜 |
苗 木 花 卉 |
林 下 种 养 |
其他 |
小 计 |
林产品初 级加工及 手工艺品 加工业 |
林业旅游 及商贸等 服务业 | ||||||
数额(元) |
420 |
570 |
335 |
100 |
190 |
25 |
10 |
10 |
235 |
120 |
115 |
50 |
60 |
1100 |
比 2010 年增(元) |
232 |
233 |
121 |
58 |
45 |
9 |
5 |
4 |
112 |
55 |
57 |
29 |
30 |
524 |
比 2010 年增幅(%) |
123.4 |
63.2 |
56.5 |
138.1 |
31.0 |
56.3 |
100 |
66.7 |
91.1 |
84.6 |
98.3 |
138.1 |
100 |
91 |
三、增收方向和途径
(一)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稳定农民增收渠道。突出抓好短周期木质原料林、竹林、生物质能源及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蔬菜、苗木花卉等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着力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提升林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森林经营、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在嘉陵江(中段)、涪江(中下段)、岷江(中段)、青衣江、安宁河、长江干流区以及秦巴山区、龙门山区、大小凉山地区、沙鲁里山南端、金沙江河谷地区建成特色优势明显,百万亩以上的林产业基地带15个。到2016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200万亩。其中,木质工业原料林基地 800万亩,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100万亩;竹林500万亩;特色经果林基地360万亩;木本食用油料基地80万亩;木本药材基地100万亩;特色饮料基地 60万亩;生物质能源林基地200万亩。
(二)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增加林产品附加值。一是鼓励就地初级加工。组织农民开展经济林果的采后处理、分级包装、贮藏保鲜;指导农民进行竹编、根雕等特色传统手工艺品生产;鼓励农民开展竹席、竹筷、木竹片、桉叶油等林产品初级加工。通过提高加工转化率和商品化率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发展精深加工。按照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要求,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林业产品附加值,带动原料需求,提高原料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益。推进林板家具一体化和竹浆纸(纤维)一体化,提高人造板、家具、制浆造纸和木竹工艺品生产能力和工艺水平,不断提升人造板、竹浆造纸、木竹地板、木竹家具、森林蔬菜、林药林化、经济林果的精深加工能力。加快林产加工企业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引导和促进资源、资金等产业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到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和亿元以上林产加工企业总量分别突破750家和100家,建成特色优势明显、有一定影响力的林产加工园区50个。
(三)鼓励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着力打造大熊猫、森林、湿地和乡村生态旅游四大品牌,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旅游系列产品,重点扶持100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旅游,全省生态旅游人数达到3亿人次,收入达到 450亿元。搞好旅游资源开发与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提升全省生态旅游发展水平,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活动,到2016年全省共建成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30个、生态旅游示范乡(镇)150个、生态旅游示范景区 50个。通过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带动农民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鼓励农民以自办“森林人家”、参加景区服务等方式,参与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增加收入。二是加快发展林下种养业。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立体经济的要求和集约经营、优质高效的原则,以林业产业基地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承包土地、林竹培育业主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生境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果、林菌、林药、林草、林粮等林下种植业,大力发展养鸡、养猪、养兔、养牛、养羊等林下养殖业,让林农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一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到 2016年,建成林下种植面积2000万亩,林下养殖年出栏数突破200万只(头)。三是加快培育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业。通过寄养、套养、合作养殖等方式,让农民从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中获得收益。大力发展林麝、猕猴、梅花鹿、野猪和雁鸭类、曼地亚红豆杉、石斛、变叶海棠、云木香等人工驯养繁殖(培植)和加工利用业,努力建成一批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特色浓郁的野生动植物养殖(种植)基地,培植5家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以野生动植物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企业,打造 2家以上特色明显、影响力较大的野生动植物生态旅游点,适度开发国内外狩猎、野生动植物景观等新兴旅游点。到2016年,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企业210家。
四是加快培育花卉苗木业。在平原丘陵区、川西南山区、盆周南部山区、盆周北部山区的成都、西昌、宜宾、达州、眉山等地发展林木种苗、生物育种和花卉基地50万亩,让农民从林木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中获得收益。
四、保障措施和办法
(一)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大力提高林地生产力。按照分类指导、适地适树的原则和良种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要求,着力发展以木竹工业原料林、珍稀用材林、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蔬菜和生物质能源林为主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努力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一是深入推进林业产业强县建设,为全省提供典型示范。按照林业产业强县建设标准,深入推进林业产业强县建设,指导已经认定的产业强县向更高层次发展。坚持地方主体、上级扶持、动态管理原则,以山区为重点新增培育一批林业产业强县。二是加强良种壮苗的繁育和应用。按照《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根据各地气候条件、土壤特性,着力加快优良乡土树竹种的选育和新品种的试验推广,增加林木良种壮苗供应,保障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对良种壮苗的需求。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集成和应用,大力推广高接换优、测土配方施肥、丰产栽培、集约管理、标准生产等成套技术,开展林业科技示范和适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林地的单产、质量和效益。四是加快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科学分析低产低效林形成的原因,采取品种更新、抚育、施肥灌溉、整形修枝、病虫综合防治等针对性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五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保障林竹正常生长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林下种植业,适度发展生态养殖业,大力开展以“森林人家”为主要形式的林业生态旅游,实现以短养长。六是打造区域品牌。推进林产品标准化建设,提高林产品质量,加强林产品品牌整合,着力打造秦巴山、大小凉山、雪域高原等区域性品牌,提高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做好项目示范。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退耕还林工程二期、防沙治沙、省级财政林业产业化项目为抓手,带领和组织农民群众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产业。落实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中关于工程区森林管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补助政策,落实集体所有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果林、竹林等特色产业,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结合推进城乡绿化,带动农民发展珍贵树种、花卉苗木、园艺、生态旅游等产业,调整农民收入结构。支持农民以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参与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工程项目,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充分发挥省级财政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带领农民改善林产品和林木树种结构,大力提高基地产量和产品质量,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三)优化调整林产加工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原则,在大力发展木竹产品、特色经济林产品及林化林药产品精深加工的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林产加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力度,增强林产加工业对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支持林产品就地初级加工,积极鼓励和扶持行业协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带领林农就地开展木片、竹片、竹编、竹席等林产品初加工,让农民从林产品初加工环节获得相应收益。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加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积极支持有实力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品牌打造,促进其做大做强。
(四)完善林木采伐政策,放活商品林经营。落实林木采伐政策,提高农民商品林经营自主权。在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结余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在限额期内结转使用。推行采伐限额进村入户制度,在确保采伐限额分配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林农可以直接向乡(镇)林业站申请采伐许可。
(五)创新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探索建立适合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实现产业化大生产。一是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合省“农民专合组织万人帮扶行动”和国家林业局“林业专合组织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实施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应变能力,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益。对确权到户、农民发展积极性较高的产业,鼓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对于“分股不分林,分利不分山”的集体林,鼓励成立股份合作社,或通过托管成立家庭林场;对面积较大、个体成熟度较高的产业,鼓励成立行业协会。开展省级示范林业专合组织认定,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林业专合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等项目,允许省级财政林业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林业专合组织建设。二是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户均林地面积小、基地零星分散、基础设施落后的地区,鼓励开展林权流转,让业主、企业对林业产业基地实施统一经营管理,投入资金开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条件,提高基地建设的规模和效益。农民在获得租金收益的同时,通过投工投劳获得收益。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订单林业、“龙头企业 +农户”、“龙头企业 +专合组织 +农户”、“专业市场 +农户”等发展模式,探索推广“一体化经营”、“利益兜底”、“收益分成”、“利润返还”等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农民参与度,稳定农民收益。
(六)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发展。我省林业生产性服务业起步晚、发育程度低,现代物流、贸易、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现代会展、中介服务等都与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亟待加强。一是建立产业信息平台。以国家林业产业数据库建设为平台,整合现有的林业数据信息网络资源,搭建覆盖全省、来源市场、面向基层的林业产业政策、技术、信息咨询交流服务平台,让农民及时掌握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二是建立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森林资产评估、林权交易、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制度和办法,建立咨询、评估和交易体系,盘活森林资产。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农信用等级评估,简化林农贷款手续,缓解林农资金瓶颈。四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在林产品集中生产区,积极培育林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林产品物流业发展。利用西博会、林博会等博览活动,搭建林产品交易、展示及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林产品流通。
(七)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林业生产瓶颈。整合交通、扶贫、以工代赈、水利及林业工程项目资金,加强与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相配套的林区生产、集材运输、森林防火道路以及集雨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作业条件,提高资源可及度和基地建设成效。
附件4
水利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近年来,我省水利水产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两个加快”的总体部署,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为主线,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水产业已成为大农业中发展速度快、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重要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 105.06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215.52亿元,人均渔业纯收入64元。为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16年,水产业为农民提供人均纯收入80元,比2010年增加16元,增幅 25% 。其中 2011年人均纯收入 66 元,2012年人均纯收入68元,2013年人均纯收入71元,2014年人均纯收入74元,2015年人均纯收入77元,2016年人均纯收入80元。
二、增收途径
(一)大力推进水产健康生态养殖。
一是积极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采取项目引导、典型示范等方式,引领广大养殖农户积极应用先进技术进行养殖生产,改变传统养殖模式,在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和池塘实现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养殖,在饮用水源水库开展生态养殖,生产质优价高的商品鱼,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大力发展稻田养鱼。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线,巩固提高“沟凼式”、“平板式”等稻田养殖模式,着力推广稻鱼共生型稻田养鱼,重点发展“稻鳅”、“稻蛙”模式,促进稻田养鱼在全省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全面推行,实现养鱼、稳粮、增收目标,达到“亩产千斤稻、鱼增收超千元”效果。
三是大力发展名优特色水产养殖。以发展“一县一品”、“一村一品”名优特色水产养殖为抓手,大力发展黄颡鱼、鲶鱼、泥鳅、乌鱼、鲫鱼、草鱼等养殖技术成熟、农民易掌握的、市场需求量大的优良品种的养殖,鼓励养鱼能手积极开展胭脂鱼、岩原鲤、鲈鱼、丁(鱼岁)、长吻鮠、鳖等名优品种养殖。在盆周山区,采取招商引资方式,开发利用冷水资源,大力发展以鳟鱼为代表的冷水鱼,以鲟鱼、雅鱼为代表的亚冷水鱼养殖,增加当地农民打工收入、带动当地农民发展餐饮等休闲渔业。
(二)着力发展多元化休闲渔业。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形成特色、示范带动的要求,围绕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以鱼为主的餐饮业和休闲垂钓、乡村观光旅游、观赏渔业、展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基地和休闲渔业示范区,拓展渔业功能,吸纳就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提高良种覆盖率。一是以种苗工程建设为抓手,建设、改造一批优势养殖品种的原、良种繁育基地,做好优势养殖品种的保种、育种,为水产养殖提供良种支持。二是加大良种补贴力度,争取财政资金按一定比例补助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养殖户使用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利用6年时间,逐步形成完善的良种供应和推广体系,良种覆盖率达到80% 。达到减少养殖病害发生率、提高生长速度、降低养殖成本效果,提高养殖户收益。
(四)加强水产技术服务。突出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加大对养殖户的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切实增强养殖户的健康养殖意识,提高养殖水平。深入实施水产科技入户工程,组织水产推广、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培训和指导,为养殖户提供技术支持。
(五)加快培育水产专业合作组织。积极组织引导分散的农户有效建立水产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逐步组织带动养鱼农户实现水产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实现农户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项目支持
(一)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按照现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使用方向,主要用于支持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到 2016年,计划规模化培育7万亩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重点完善养殖示范基地的进排水设施、池塘改造清淤、场区道路、电力增容、添置养殖机械及简单仪器设备建设,同时加大良种补贴、农民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力度。
(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以提高水产养殖标准化水平和改善养殖水域环境为目标。引导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养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利用中央财政投入引导地方各级财政配套和生产者筹资投劳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到2016年完成 10万亩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示范带动,推动高效、标准化、生态水产养殖方式的普及推广。
(三)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结合《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我省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良种场建设,初步形成以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为龙头,以各片区重点苗种场为骨干,以集体和个人苗种繁殖场(点)为补充的水产种苗体系。争取项目资金和发挥市场投资的主体作用,抓好原良种场基础设施改造;积极开展良种选育和亲本更新项目,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和良种覆盖率。到2016年,新建、改扩建 10个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20个省级水产良种场、20个市县级水产苗种场。
(四)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水产养殖疫病防控预警预报,指导养鱼农民科学使用渔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建设省级检验中心和崇州市、威远县、罗江县、蓬安县、仁寿县、南江县、新津县、大安区县级农产品综合检测站,建设75个重点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线,认真谋划水产发展,科学规划,找准主导品种,千方百计做大产业规模、培育特色品牌。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资金整合使用、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切实把水产业做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撑产业。
(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现代渔业建设的财政支持,争取财政投入增幅不低于大农业投入的增幅水平,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渔业基础设施、良种良法推广。充分调动社会投入渔业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渔业投资格局。加大对渔业小额信贷的支持,丰富抵押质押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增加对渔业生产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争取将渔业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尽快建立稳定的渔业风险保障机制。促进渔业用电、用地等全面享受农业相应优惠政策。
(三)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壮大各种类型的渔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加强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组织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探索推广实用、有效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养鱼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水产品生产产业聚集,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渔业示范区,形成区域发展新优势。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和品牌化经营,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市场消费,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附件5
省供销社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为发挥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优势,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从2011年开始,全省供销社计划用6年的时间,在 2010年供销系统为全省农民带来人均年纯收入128元的基础上,2016年达到260元的目标,年均递增12.5% 以上。
四川省供销社分年度助农增收项目计划
项 目 |
数额(元) |
比上年增加额(元) |
2010年全年纯收入 |
128 |
- |
2011年全年纯收入 |
142.1 |
14.1 |
2012年全年纯收入 |
159.2 |
17.1 |
2013年全年纯收入 |
178.3 |
19.1 |
2014年全年纯收入 |
200 |
21.7 |
2015年全年纯收入 |
230 |
30.0 |
2016年全年纯收入 |
260 |
30.0 |
二、工作措施
全省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四川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大投入,培育载体,夯实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切实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水平,为提高全省农民收入做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组织、指导、协调,规范提升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和资源,继续领办和规范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重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产品品牌化,夯实对接基础。推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组织同类或同区域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合作,组建专业社联合社,提升组织化程度,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供应能力。鼓励专业合作社与供销社联办农产品销售公司,自建直销终端。组织引导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与城镇社区直销店、农产品交易市场签订农产品供货协议,加强农产品直销。2011年,全省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产值为22亿元,2016年增加到45亿元,年均增长12.6% 。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全省供销社结合实际,发挥经营服务网络体系优势,大力推进农产品进社区、进市场、进超市和进单位,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提升流通效率,逐步形成解决农产品“卖难”、“买难”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抓好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全省供销社以当地农产品资源为基础,改造升级和新建一批经营规模大、辐射范围广的跨区域重点农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市场,完善和拓展农副产品市场服务功能,重点培育辐射力强的全省性、全国性大市场。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结构,做到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大中小市场相结合、批发与零售市场相结合,形成城乡联通、优势互补、协调运转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2010年,全省供销社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44亿元,到2016年达到90亿元,年均增长12.6% 。
二是积极抓好发展名优特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由四川省川供农产品公司牵头,在成都建立四川省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使之成为全省农产品集中展示平台和窗口,同时配套建设“川供商城电子网络交易平台”,建立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种养殖基地与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整体推进县,建设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织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展销,打造成为永不落幕的“农产品博览会”。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农产品配送能力。要按照国家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加快改造、提升现有物流设施,特别是农产品冷链系统和仓储运输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改造或新建符合要求的储存冷库、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尤其是支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新建生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增加生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提高配送效率。
(三)以市场为依托,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营销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做好农副产品加工,延长农产品价值链。充分利用供销社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势,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特别是通过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种植大户合作,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相统一的有机体,促进棉麻、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等农产品转化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产品品牌,开拓市场。2010年,全省供销社加工企业收购农产品38亿元,2016年达到 80亿元,年均增长13.2% 。二是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积极新建或重组农产品经营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大力推动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业务联营、联合共建等方式,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按照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经营业态要求,整合网点资源,发展和提升连锁化经营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农产品销售网络终端建设,增强市场营销能力。大力发展标准化农产品交易市场,完善服务功能,降低摊位费,促进农产品进市场,直销消费者。2010年,全省供销社流通企业收购农产品60亿元,2016年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12.3% 。
(四)加大投入,培育载体,夯实农民增收基础。充分利用“新网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引导供销社企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打造“三农”服务平台,夯实为农服务基础。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新网工程”资金2500多万元,省财政投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项目资金610万元,引导企业投入资金2亿多元,到2016年争取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资金超亿元,引导企业投入亿元。
附件6
省农劳办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抓好以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输出为重点的劳务开发,是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战略性举措。制订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倍增促进计划要立足长远规划,按照城乡统筹、产业升级换代、农村结构性调整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扩大就业为目标,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宗旨,以技能培训强素质为突破口,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和农民增收。
一、目标任务
从我省农村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实际状况看,其来源是劳务收入。按照省统计局口径,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258元,计划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000元,增幅121.5% 。
二、主要途径
(一)以全面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技能化转移输出比重,着力打造高端劳务品牌,为提高农民工务工收入奠定坚实的技能基础。计划在2011-2016年间,全省每年培训农民工 100万人。重点打造培养专项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创业人才。
(二)注重长远、拓展空间,以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为目标,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巩固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每年递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0万人,到2016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达2300万人。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培训结构,创新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
1.优化培训结构。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劳动力需求,科学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开展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水库移民中的农民工培训。在巩固现有“川妹子”等劳务品牌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能型、创业型专项培训项目。继续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开发劳务品牌结合的长效机制,探索职业院校与高端劳务品牌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和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突出职教地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发展职教。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要把劳动力后备军作为培训的重点对象,把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部分大学毕业未能就业的学生纳入劳动预备人员培训范围。
2.建立省级统筹机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按规定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农民工培训资金中可集中统筹使用的部分,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用 2-3年的时间,全面建立农民工培训省级统筹工作机制。研究制订农民工培训资金省级统筹指导意见和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开展培训资金省级统筹试点。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给予同一补贴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制度。
3.建立培训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要根据财政经济的增长幅度逐年递增,从而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共同投入的长效机制,为培训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合理分配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提高培训质量要求,对所有参训农民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通过政府埋单扩大培训受益面,力争让农民都能掌握一门以上的技能特长。同时,要建立多元化培训投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训,对所有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进行贴息补助。要积极探索出一套贴近农民、贴近市场、贴近企业、衔接本地特色产业、衔接企业订单、衔接新型劳务需求的就业培训办法,通过培训促进就业,切实解决农民就业难和增收难问题。
4.完善培训管理体制。制订农民工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政府性培训项目都要实行统一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机构资格准入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配备专用资金用于培训基地的实训场地、设备改造。5.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强化促进就业、创业的实训基地、孵化基地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进一步支持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做大做强。对全省现有100家省级劳务培训基地进行重新评估认定,按照增质不增量的原则,重点培育100家具有高级技能培训资质的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其培训规模、布局、专业设置、师资水平等均与农民工培训需求相适应。进一步加大对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学校改进设备设施、扩大培训规模、提升教学质量。
(二)创新市场主体,拓展市场空间,继续稳定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
1.着眼于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一是以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契机,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二是继续加大对包括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内的综合实力和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品牌知明度高、区域经济带动作用突出的大型龙头企业;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营销大户、劳务经纪人、行业协会等多元流动主体,壮大农产品营销队伍,依托产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四是加快推进城镇集约化建设,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就业。以国家投资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为契机,按照“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切实减免或降低各项收费,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和鼓励更多农民工进入小城镇创业和发展,推动农民工向市民转变。
2.着眼于县域经济发展,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一是加强乡镇企业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乡镇企业管理服务机制,解决好乡镇企业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等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二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及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个体企业,扩大劳动力就业容量。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先发展以商业流通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逐步建立体系完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市场结构。重点发展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市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业市场,充分发挥城市郊区的区位优势,以促进城郊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3.着眼于省外劳务市场,扩大高端劳务市场容量。继续巩固和扩大省外和国外劳务市场,在现有的五大省外劳务基地圈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劳务市场。注重市场主体的培育工作,鼓励各类组织和公民个人合法开办劳务派遣企业,规范管理劳务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建立多种劳务输出联合体。继续实施农民工培训项目品牌战略,打造高端劳务品牌,以集团化、组织化参与劳务市场竞争,以专业化、系列化、规范化服务促进劳务输出与市场经济接轨。
(三)责任落实。
1.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继续推行分级目标考核、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联系市(州)制度,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为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强化农民工的参保意识,努力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维权机制,加强维权救助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领域,着力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农民工充分就业、稳定就业,为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