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6-19 生效日期: 2012-06-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管[2012]007号
  市城投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沪城投[2012]16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能源[2008]032号),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项目11台共计1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61元(含税),自项目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项目上网电价高于本市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统筹解决。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2012年6月19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