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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6-27 生效日期: 2012-06-27
发布部门: 审计署
发布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
  项目代码清单

  

  
编号 审计对象
1 外交部
2 发展改革委
3 教育部
4 科技部
5 工业和信息化部
6 国家民委
7 公安部
8 监察部
9 民政部
10 司法部
11 财政部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3 国土资源部
14 环境保护部
15 住房城乡建设部
16 铁道部
17 农业部
18 商务部
19 文化部
20 卫生部
21 人口计生委
22 人民银行
23 海关总署
24 税务总局
25 工商总局
26 质检总局
27 广电总局
28 体育总局
29 知识产权
30 宗教局
31 中科院
32 社科院
33 地震局
34 银监会
35 证监会
36 保监会
37 社保基金会
38 自然科学基金会
39 信访局
40 能源局
41 国防科工局
42 外专局
43 民航局
44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5 最高人民检察院
46 中央对外联络部
47 求是杂志社
48 经济日报社
49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外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外交学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上年结转资金2930.71万元和所属外交学院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06.1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2.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两家单位扩大支出范围1064.29万元。其中:部本级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补助所属单位支出320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和所属单位支出371.21万元;所属外交学院和外交学会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73.08万元。

  3.2011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内容,实际执行中调整较大。其中,基本支出货物采购超出预算986.93万元,无预算采购6151.0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外交部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委托所属单位出租,取得收益17.0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还将部分房产无偿出借给所属企业使用。

  2.至2012年3月底,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尚未办理全部结算,实际投资已超出概算7697.95万元,未按规定报经审批。

  3.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所属外交学院将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沙河校区餐饮中心厨房设备采购业务,委托中介机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两家供应商,合同金额共计399万元。

  4.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83.81万元。其中,外交学院以前年度拨付的供暖费结余196.7万元未交回,至2011年底仍在往来科目挂账;承包费等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至2011年底结余87.1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外交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问题,要求统筹安排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产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按规定上缴所获收益;对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超概算未报批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快结算审查,将超概算情况按规定上报审批;对所属外交学院沙河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该院已收回了历年供暖费和承包费收入结余,并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价格认证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2 286.3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9 747.9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 538.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9 321.1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7.5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43.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11.93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发展改革委有6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4327万元;所属价格认证中心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列支政府采购支出131.19万元。

  2.2011年,所属两家单位超预算支出85.74万元。其中,价格认证中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共45.42万元,超出预算20.84万元;基建物业管理中心签订机房节能改造合同金额199.90万元,超出预算64.9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委本级向非定点会议单位支付会议费295.16万元,向非定点印刷单位支付印刷费301.75万元。

  2.2011年,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下属的国宏物业有限公司在实施“国宏大厦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由中介机构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了其中预算320万元工程的施工单位。至年底工程实际支出379.52万元,超出预算59.52万元。

  3.2011年,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科研基础平台建设二期项目,改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方,涉及合同金额335.5万元,至年底已支付286.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向非定点单位支付会议费和印刷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部分工程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擅自变更项目采购方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及财务管理,保障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在纠正的同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管理。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以下分别简称北师大、人大、农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01.88亿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81.41亿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0.47亿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22.9亿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4.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 154.7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 487.37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和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科技发展中心6月收到部拨博士点基金预算资金3亿元,但至12月30日才向承担有关课题的高校拨付2.91亿元。

  2.2011年,所属北京邮电大学等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设备购置和教学费用等基本支出2406.74万元。

  3.2011年,所属农大未经批准,在“985工程”子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164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其中:所属10所高校未按规定上缴各项收入共58 677.74万元;北师大未将5个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所收学费246.63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和按规定上缴。

  2.所属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其中:农大2008年和2010年金额共1111万元的采购存在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北师大2011年采购计算机等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涉及金额1092万元;中央音乐学院附属小学等3家单位2011年购置设备未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179.21万元。

  3.至2011年底,所属两所高校长期挂账未清理的应收款项余额共计8911.74万元,最长账龄逾7年。

  4.所属两所高校价值共269.05万元的设备闲置未用。其中:农大2011年5月购置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至2012年2月底仍未安装;北师大2010年购置的3台植物生长箱至2012年3月底仍未投入使用。

  5.至2011年底,部本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仍有404台电脑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所属人大图书采购未按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而是由各学院和部门分散进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教育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科技发展中心博士点基金拨款滞后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时间办理;对所属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大自行调整项目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履行调整报批手续;对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上缴相关收入,并统一核算下属各单位收入;对所属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对所属部分高校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往来款项;对所属部分高校设备闲置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按规定采购和安装正版软件;对所属人大未集中统一管理图书采购问题,要求责成其统筹图书采购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加强对所属高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加强对所属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和政府采购管理,及时组织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严格问题,10所高校已将学费收入等58 677.74万元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教育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科学技术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火炬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科技部主管的6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事项和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857 977.4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 816 489.0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1 488.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 944 563.1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8.0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7 478.7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57 293.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77.37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能够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申报和承担的45个项目中,有10个未纳入项目库,涉及金额153 400万元。其中,年中追加的3个项目无申报文本,涉及金额9650万元。

  2.超出预算年度列支2051.45万元。

  (1)2011年12月,科技部安排所属火炬中心项目经费1316万元,用于其2012年筹办有关活动支出;该中心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2012年房租等费用86.95万元。

  (2)2010年,科技部安排所属信息中心2011年度项目支出185万元;2011年,科技部安排该中心2012年度项目支出195万元。

  (3)2011年,科技部将应在2012年及以后年度支出的11个项目的经费268.50万元提前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3.2011年,所属火炬中心未经批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939.08万元和其他项目支出82.50万元。

  4.2011年,所属信息中心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费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20万元;所属火炬中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采购支出116万元。

  5.2011年,科技部制作宣传台历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办理,支付文印费19.75万元;所属火炬中心创新基金网络系统开发和维护、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分别向供应商支付230万元和120万元。

  此外,2011年度预算中有两个项目的预算到当年11月和12月才分别作出细化安排。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使用收款单位提供的已作废资金往来收据入账,涉及金额17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张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12.37万元。

  2.2011年,科技部未将所属火炬中心处置报废电子产品等事项报财政部门备案,涉及金额129.09万元。

  3.所属火炬中心存在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

  (1)2011年,该中心未报主管部门备案即将自有资金20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当年实现利息收入50.05万元。

  (2)2011年11月和12月,该中心先后两次将零余额账户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涉及金额1400.97万元。

  (3)至2012年3月,该中心未及时收回其控股的北京兴国火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2002年起代收的投资红利和股权转让款925万元。

  4.主管的社会团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火炬中心管理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职能人员与火炬中心交叉重叠,其4个分支机构分别设置于火炬中心4个相关处室,日常工作也均由这些处室承担。上述状况与国务院关于行业协会设置的有关规定不符。

  (2)主管的高新区协会违反有关社会团体的单位会员不得为国家机关的规定,将81个地方高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14个省市级科技厅(委)吸收为单位会员,2010年至2011年收取会费94.2万元。

  (3)至2011年底,主管的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未将2个分支机构财务纳入统一管理,涉及资产共50.16万元。

  (4)2010年和2011年,主管的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多收取理事单位会费2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常务理事单位休闲度假等与协会无关的开支,至2011年底已支出131.6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7.89万元。

  (5)2010年和2011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分别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6)2009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将正式成立前企业捐赠价值22.31万元的1辆汽车登记在管理人员个人名下,至2011年底仍未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此外,所属信息中心受托实施的5个课题,在任务期限临近或届满后才签订任务合同;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科技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库不完善和无项目申报文本问题,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库,按规定报送申报材料;对超出预算年度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火炬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其他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部分项目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编制预算时即细化;对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要求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未将所属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等事项报备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火炬中心将自有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未收回投资红利和股权转让款问题,要求责成其予以纠正;对有关社会团体存在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对所属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主管社会团体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单位已纠正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主管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已纠正吸收地方政府部门为单位会员问题。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科技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科技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软促中心、电子信息研究院)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未编报预算的情况下,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33.93万元发放津贴补贴。

  2.2011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报经批准,支出节能惠民工程工作经费286万元。

  3.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76.66万元调整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4.2011年,部本级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并分别获得两个项目专项资金166万元和120万元。

  5.2010年,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未经批准将“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委托其控股公司建设运营,并将项目资金150万元转入该公司,其中61.97万元用于房租等非项目支出。

  6.2011年,所属软促中心通过签订虚假设备租赁合同,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416.2万元转移至两家民营企业,在扣除37.27万元手续费后将余额以服务费名义转回部属其他单位。

  7.2010年至2011年,所属4家公司在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中违规扩大支出范围,将178.6万元课题经费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等。

  8.2008年至2010年,所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在“985工程”二期财政专项资金中无预算列支研究生教学实验条件建设等支出1945.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未将国际组织返还的垫付费用163.98万元冲减相关支出,导致多计支出。

  2.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部分服务和设备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分别支出会议费和印刷费71.33万元、设备采购费287.14万元;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设备采购等实际支出565.01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2011年,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以下简称软评中心)以“服务费”名义向其控股的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付款95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借款利息;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出租给该公司等,取得房租收入368.39万元。

  4.2011年,所属软评中心调拨1亿元资金给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用于增加该院事业基金。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航部分基建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在基建账中核算,导致基建账少反映资产7676.22万元。

  6.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北理工)部分科研项目的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发票404.2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30.84万元。

  7.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理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和图书时未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涉及金额1946.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201.08万元;两项设备采购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也不符合规定。

  8.至2011年底,所属北理工有15 647.32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未在规定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对下属公司投资的1500万元未在账面反映;良乡校区建设中存在少计建设成本、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以前年度资金未编报预算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对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审核把关不严使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将项目委托控股公司建设运营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非项目支出并上缴;对所属软促中心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资金并上缴;对课题承担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北航无预算列支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对多计项目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或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所属软评中心虚假支付控股公司服务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等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资金收回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补办房产出租相关手续,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对所属北航账面少反映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北理工存在的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发票和投标单位审查,切实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北理工良乡校区建设中的问题,已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严格项目审批,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所属软促中心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已追回资金并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民大)、民族文化宫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63 163.2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51 90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1 257.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6 127.2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2.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62.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31.3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 063.62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委本级政府采购实际执行716.0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4.04万元;委本级和所属民族文化宫未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共394.35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和所属3个单位分别在专项经费中列支656.19万元、371.49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委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支出共71.47万元。

  3.2009年,委本级在所购货物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家具和地毯购置款81.16万元。

  4.2010年,所属民大在采购设备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262.82万元。

  5.2011年,委本级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72.40万元,其中多付票款13.69万元。

  6.2011年,委本级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部分团组出国,并用其开具的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162.38万元。

  7.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违规从“985工程”和“211工程”专项中列支228.01万元,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等。其中,2011年发生163.41万元。

  (2)2004年至2008年,未经批准自行调整“985工程”二期预算212.01万元。

  (3)2009年,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启动民族医药中试基地建设,支付装修工程和设备购置款316.45万元,至2011年底并无实际进展。

  此外,国家民委2011年度部分民族工作经费预算至当年7月才陆续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委本级将“中澳少数民族地区消除贫困与人权事业发展研讨会”经费38.91万元,交由主管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代收管理,已全部列支。

  2.至2011年底,委本级未清理核销868.04万元已出售房产,导致资产账实不符;未将已办理竣工决算的两处工程纳入法定账册核算,涉及金额6464.21万元;职工房屋租金和其他经费等收入1726.84万元长期在往来科目中挂账。

  3.至2011年底,所属高等院校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957.74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代收的本级房屋拆迁款1479.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4.至2011年底,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009年交付使用的综合楼及其室外工程和防洪护坡工程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9626万元。

  5.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将原值164.03万元的3套商品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2011年8月出售其中1套得款205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6.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

  (1)2010年,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基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共205.35万元;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协议供货方式购置设备支出480.37万元。

  (3)2010年至2011年,未经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设备支出661.2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88.22万元。

  (4)2007年至2010年,先后购置价值共171.83万元的3台设备,一直闲置未用。

  7.委本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工作不到位,2011年购置总价14.88万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到年底仍未安装。

  此外,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家民委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对违规在专项经费、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购置货物长期未收到并虚假入账问题,要求清理纠正;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要求清理不规范票据,追回多付票款;对出国团组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出国组织及经费管理;对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对违规支出归还资金原渠道,并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认真整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问题;对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按规定细化预算;对将项目经费交由所属单位代管问题,要求收归委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纠正,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收费和拆迁款问题,要求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上缴;对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产权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并清理规范,按规定核算处置售房收入;对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设备购置;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安装已购置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对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严格预算支出,强化对民族工作经费的管理;加大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规范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对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等方面规章制度作了修订,正在研究制定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和支出范围。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已全部追回多付机票款;对所属民大专项经费违规开支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行政性收费问题,已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国家民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公安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消防协会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至2011年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基建经费利息结余累计184.1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

  (二)2008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消防协会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发行考试教材等,取得收入825.32万元,其中无版号出版物销售收入322.21万元。

  (三)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消防协会在非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5万份。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安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出入境管理局基建经费利息结余未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上缴;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违规发行出版物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规定办理发行业务;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未在定点单位印刷试卷问题,要求责成其选择定点印刷单位承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积极进行了整改。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违规发行出版物问题,该协会已将无版号出版物交由中国科技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未在定点单位印刷试卷问题,该协会已变更试卷印刷单位,选择了有资质的定点印刷厂。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

  

  
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监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监察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4 043.0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监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8 074.0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969.0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监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4 040.9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99%。审计查出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72万元。上述问题对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监察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1年,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年末结余分配时,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42.83万元,少计事业基金42.83万元。

  (二)2011年,监察部外事局购置的8.89万元外事礼品,未办理资产入库登记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监察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和少计事业基金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外事局礼品类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健全礼品入库登记、领用等管理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监察部应重视和加强礼品类资产的核算管理,严格要求所属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制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监察部高度重视,正积极研究措施进行整改。

  附件:1.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监察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社会管理学院)、地名研究所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8 962.5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3 505.2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457.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935.4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8.77%。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60.3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3.33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社会管理学院、地名研究所未经批准,将4个项目的预算资金共305.94万元,调整用于其它项目支出。

  2.2011年,所属社会管理学院多计当年支出252.55万元,用于发放2012年1月职工工资。

  3.2011年12月,所属社会管理学院、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将601.85万元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爱之桥服务社2010年11月处置账面原值77.18万元的小型普通客车1辆,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财政部备案,2011年收到处置收入2.2万元。

  2.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将机关房屋租金、电信业务配合费等收入79.22万元,转作下属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业务收入。

  3.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1万元。其中,部本级将会议费结余3.71万元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以会议费名义为机关服务局办理消费卡6.3万元,已消费1.2万元。

  4.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调减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后未相应核减工程款,导致多结算工程款46.92万元,其中26.88万元被该局挪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及电器等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民政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本级和所属单位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列支下年度支出、将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据实列支,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对所属爱之桥服务社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规定处置;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向下属单位转移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本级和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收回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的资金,责成所属机关服务局清退消费卡,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多结算工程款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多付工程款,清理购买的办公家具及电器并登记入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严格履行调整事项报批手续;进一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向下属企业转移收入问题,该局已全部追回。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民政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司法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司法行政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1年,所属司法行政学院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110万元。

  (二)2011年,所属法律援助中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报价程序支付印刷费32.93万元;支付非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费37.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司法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司法行政学院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准确申报和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法律援助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高度重视,已责成所属司法行政学院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预算和政府采购规定。
  
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投资评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46 284.9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15 528.3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 756.5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00 623.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1.4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298.3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99.9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11.24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管理和控制不断强化,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未经批准在“科技重大专项”和“项目评审专项”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32.21万元。

  2.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在“科技重大专项”中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29.61万元。

  3.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多缴存住房公积金22.94万元,多发放防暑降温费15.23万元。

  4.由于实际拆迁费用大大超出概算,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三里河二区一号办公业务用房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后未能动工已近6年,至2011年底结存资金4998.3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1年,所属信息网络中心未经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运行维护业务委托给下属北京兴财信息技术开发公司承担,先后支付服务费951.09万元。

  2.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费累计44.2万元。

  3.2011年,所属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预算管理与会计》期刊销售收入115.95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政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投资评审中心调剂使用项目资金、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多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发放防暑降温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和预算;对所属信息网络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未经批准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报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对所属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期刊销售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并妥善处理长期闲置资金;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善经费支出的审核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十分重视,在审计期间即着手对调剂使用项目资金、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期刊销售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等问题进行整改,并调整了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财政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以下分别简称社保中心、高培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71 161.4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29 351.7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1 809.6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51 987.3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2.9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939.9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26.18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11月,部本级才将追加的4770万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预算细化;12月才将资金拨付项目承办单位,致使项目预算当年无法实施完毕。抽查其中预算180.6万元的子项目,至年底仅支出13万元。

  2.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5个项目的预算资金1457.43万元,调整用于部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和系统安全保障等支出。

  3.2011年,部本级31个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支出平均为554元,最高的超过1000元,超标准支出金额共133.24万元。

  4.2011年12月,部本级在未按合同约定验收项目成果的情况下,就将两个专项的合同尾款32万元先行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5.2011年,所属高培中心和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员经费实际支出2349.39万元,超出预算680.53万元。

  此外,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4个项目预算当年实际执行率较低。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有4个项目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支付会议费和印刷费等319.50万元。

  2.2011年,所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将培训合格证书的印制、护套制作业务交给3家公司实施,涉及金额348.77万元;在非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印制证书等,涉及金额38.63万元。

  3.2011年,所属社保中心部分劳务费支出所附的领取单不规范,涉及金额19.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追加项目预算细化和拨款滞后导致无法按进度实施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对会议费支出超标准问题,要求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对未按项目进度付款和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进度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超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社保中心劳务费支出领取凭证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手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并研究提出了建立预算管理网络、加强内审机制建设等措施。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油气中心)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10 828.44 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96 819.9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14 008.5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48 577.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9.2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717.5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943.1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997.7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为经费自理的所属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中心)申报并获得基本支出预算财政拨款200万元。

  2.2011年,所属油气中心在“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第二批)”项目预算中,申报与该项目目标不符的“全球油气地质综合研究与区域优选”子项目,并获得财政拨款1000万元。

  3.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分别在“国土资源部信息化运行与维护”等项目中重复申报网络租用费等,多获财政拨款预算共165.2万元。

  4.2010年4月,部本级在年初未足额申报预算的情况下,要求所属9个土地督察机构全面建设 “在线土地督察系统”项目,至2011年底超预算支出1591.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41.14万元。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中国地质博物馆(以下简称地质博物馆)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国土资源大调查”等项目预算13 573.39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其中2011年发生6130.8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挪用项目资金1116.25万元,用于发放人员津补贴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其中,2011年发生333.52万元。

  7.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共928.21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不足等。其中,2011年发生786.01万元。

  8.所属3家单位2009年以来会议费、劳务费等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票据,涉及金额142.9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6.52万元。

  (1)所属宣传教育中心2011年以不规范的支出清单向部本级申请办会经费40.93万元,实际用于弥补基本支出不足。

  (2)所属法律中心以不规范的劳务费发放单和会议费结算单报销资金69.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3.09万元。

  (3)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不规范的会议费发票报销招待费32.2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2.5万元。

  此外,部本级和所属单位2011年还存在为该部所属其他单位代编预算的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向所属法律中心等6个单位摊派会议费319.91万元,向所属地质博物馆等3家单位摊派出国(境)费14.19万元,其中2011年分别摊派200.90万元和5.8万元。

  2.2010年,所属油气中心向项目外协单位摊派会议费用21.02万元。

  3.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涉及金额9922万元。

  (1)2009年7月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超价格标准采购6417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超标准支出共2881.51万元,其中2011年超标准支出837.42万元。

  (2)2011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和油气中心将总金额353.05万元的两个采购项目拆分为14个,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3)2009年至2011年,所属地质博物馆、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未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采购,涉及金额共5260.6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4325.64万元。

  (4)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等4个单位共有 238个会议未在定点单位召开,涉及金额共1171.9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4.18万元。

  (5)2011年,所属地质博物馆未经批准采购进口设备254.86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10家单位举办了11期具有强制性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培训班,承办单位从中收取培训费等共381.4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72.57万元。

  5.至2011年底,所属地质博物馆有应收未收的化石标本租金178.33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其中2011年发生42.48万元。

  6.2010年,所属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未经批准,擅自以持有的股权(按2009年评估价格测算价值为3096.63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公司

  7.审计署2010年审计决定要求责成所属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停止违规收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服务费,并研究解决评审所需经费问题,本次审计发现这项收费仍未停止,也未另行解决经费来源,2011年收费1064.24万元。
此外,所属地质博物馆部分典藏标本存在台账登记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土资源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制预算、代编预算和自行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严格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将多获资金收回上缴;对挪用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将有关资金归还原渠道;对以不规范票据套取和报销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摊派费用问题,要求严格加强管理,杜绝摊派行为;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未经批准办培训班收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应收账款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纳入账内核算;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补办手续,清查固定资产;对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在清理相关收支基础上将收费结余上缴;对所属地质博物馆典藏标本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更正,并切实加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和预算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挪用的部分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核安全中心、环科院)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65 900.3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28 351.8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7 548.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08 801.5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 943.3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5 112.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 468.18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环科院未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编入当年预算,涉及金额17 971.85万元。

  2.2010至201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以相同内容重新申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研究”等项目,多申领财政资金590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在已确定新增办公用房年租金为801.59万元的情况下,超过实际需要申报并多获取财政资金498.41万元。

  3.部分预算项目未经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效果不佳。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单位在有关建设方案尚未批复情况下申报项目预算2亿元。由于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采购的设备无处安装等,至2011年底,已到账的1.07亿元中有6200万元闲置两年未用。

  (2)2007年至2011年,部本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等项目(预算1.29亿元),实施后监控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高,未能全面达到预期目标。

  (3)至2011年底,部本级2010年委托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预算1847万元,除购置车辆实际支出1085.48万元外,其他监测仪器尚未购买,已安排的支出也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4)2011年,在有关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部本级及7个所属单位申报“百名人才工程”项目预算,并获得财政资金300万元。
(5)2011年,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尚未颁布的情况下,为所属环科院安排承办该管理办法培训班的项目预算30万元,当年实际未发生支出。

  4.2010年至201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挪用“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资金85.8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餐费补贴等。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核安全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经批准,从“国家环境监测与信息”等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996.97万元。

  6.2011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部分设备未到货验收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1023.24万元,人为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环科院未经批准,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等具有强制性的培训、认证活动,收取培训费和证书费共计4998.77万元。

  2.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将承接的合同总额为266.5万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以183.96万元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担;将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等合同收入1030.5万元转移至下属公司核算。

  3.2005年,所属环科院未经资产评估和报经批准,将股权投资按原值150万元转让给个人,实际只收回100万元。

  4.2010年和2011年,部本级在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公开招标中设置排他性限制条款,涉及中标金额分别为502万元和460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未经公开招标购买电脑涉及金额344.69万元,直接向指定单位发包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88.27万元。

  5.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将2010年采购的213.99万元正版软件计入固定资产。

  6.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核安全中心违规变相收费问题仍未纠正。2010年至2011年,该中心以核电厂建设前期设计研究名义与有关单位签订收费服务合同金额共4356万元,已收款1343万元;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名义与6家公司签订收费技术咨询合同金额共240万元;向评审对象转嫁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约9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完整编报;对多申报并获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多得资金;对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工作;对挪用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将挪用资金归还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率问题,要求严格按合同执行情况付款;对未经许可开展强制性培训等活动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确需收费的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向无资质公司转包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向所属公司转移收入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问题,清理收回转移收入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所属环科院违规转让股权投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核安全中心违规变相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认真清理强制性收费项目,切断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分别简称中规院、城科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2 663.3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57 650.0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013.3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56 673.2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7.9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25.3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171.7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76.85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41.29万元。

  2.2011年,所属中规院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列支本院办公自动化软件、网络软件及设备等非科研课题直接费用共396.82万元。

  3.所属中规院2011年度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实际发生1785.79万元,超出当年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1520.79万元。

  4.2011年,所属城科会扩大“绿色低碳生态规划指南”等课题经费支出范围,从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购买办公家具等款项26.47万元。

  5.承担“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部分课题单位扩大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从中列支其他费用191.95万元。其中:所属中规院86.18万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80万元(2011年发生44.33万元),北京汉青天朗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16.37万元(2011年发生15.56万元),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5.95万元(2011年发生4.45万元),浙江大学3.45万元。

  6.水专项子课题部分承担单位在未按规定单独计量的情况下,从燃料动力费科目中列支水电费122.76万元,其中:浙江大学109.34万元(2011年发生2.52万元),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3.42万元(2011年发生4.62万元)。

  7.201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其承担的“城镇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共性技术综合集成”课题中,未经批准调整设备费预算25.24万元,购买与预算不符的研究设备及仪器。

  8.2010年和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参与分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资金”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专项资金过程中,未按规定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审查。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中规院将1664.52万元规划业务转包给无规划资质的北京国城建筑设计公司北京营国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2.2011年,所属中规院使用其他资金购置两辆汽车支出194.08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且超出车辆采购预算144.08万元。

  3.2011年,所属城科会承担的3个部本级课题中外购的330万元服务,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4.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两个等单位作为报销凭证的发票中总额87.27万元的发票不规范。其中,城科会70.47万元,中国建筑业协会16.8万元。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议结余款25.75万元未收回,而是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账上,用于支付房租、差旅费和印刷费等,其中2011年发生15万元。

  6.2010年,所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先后3次违规通过旅行社组织有关单位人员使用因私护照出国考察,从中收费185.2万元。

  7.水专项子课题承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年使用水专项资金85万元购建的设备和装置,未按规定作固定资产管理。

  8.2011年,中国建筑业协会违规向相关企业收取建筑业双百强企业公示宣传费105.03万元,已支出52.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使用公用经费列支人员经费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所属中规院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范围和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超支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按规定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所属城科会扩大课题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水专项课题部分承担单位扩大经费支出范围、从燃料动力费科目列支未单独计量的水电费问题,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课题承担单位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督促其报有关部门办理预算调整手续;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未履行专家审查程序问题,要求严格履行专家审查程序;对所属中规院违规转包规划业务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规范规划业务管理;对所属中规院超预算购置车辆且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使用不规范发票报销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予以纠正;对所属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议结余在承办单位存放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违规组团出国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水专项子课题承担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督促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对中国建筑业协会违规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所管理社团组织的监管力度,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所属中规院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范围和部分课题单位扩大水专项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纠正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未履行专家审查程序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所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违规组团出国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工程管理中心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铁道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 871 386.8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铁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8 720 723.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0 663.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铁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03 875.51万元,占部门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11.4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10.1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7 974.11万元。上述问题对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铁道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比较严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铁道部2011年年初部门预算部分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至当年10月才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2.2011年,铁道部通过所属工程管理中心申请的中国铁路“走出去”专项预算500万元,实际未执行。

  3.2011年,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10.13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

  2.至2011年底,铁道部未按规定将第七届世界高速铁路大会会议费结余1538.66万元收回纳入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应收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已注销企业兴铁物资公司的账款共242.43万元,账龄超过7年仍未清理。

  3.铁道部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具体是:已处置行政房产账面价值89 116.09万元,未按规定核销;建筑面积共22 471平方米的5处行政房产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建筑面积共7006平方米的另9处行政房产未进行资产评估,均按1元价值核算。

  4.2009年至2011年,铁道部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所属机关服务局出租214处行政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共7014.0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部分房产及配套设施对外出租,取得出租收入共11 370.38万元;另将22套房产无偿出借给铁路施工企业及物业保安使用。

  6.2009年至2011年,部本级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管理的职工住宅建设项目未计入基建项目决算报表,涉及投资7426.79万元。

  7.至2011年底,所属单位账面价值共9415.73万元的资产未按规定在会计决算报表中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铁道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及时细化和“走出去”专项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将预算及时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严格执行有关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申领基本支出预算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未经公开招标拍摄铁路宣传片问题,要求铁道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会议收支结余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组织进行清理,完整准确地实施核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出借房产和出租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要求规范资产出租行为,补办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会计决算报表反映不完整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铁道部及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尽快清理挂账事项,加强基建项目核算与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铁道部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切实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铁道部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对相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附件:1.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铁道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农业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技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384 254.7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据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 192 111.0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2 143.6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91 064.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0.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52.5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74.6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821.9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部分项目在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即申报运行费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 652.30万元。

  2.所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00年挪用“保水抗旱剂开发中试示范基地”专项资金400万元对外投资;2007年6月该中心将上述投资形成的股权按原价转让,但至2011年底仍有82万元转让款未收回。

  3.2011年,所属3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共785.48万元。其中,所属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在“基建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中列支职工工资保险、水电费、取暖费等共432.93万元;所属农技中心在“直属单位中心运行费”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维护与运行经费”项目中列支无关的委托业务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等286.97万元;所属财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会中心)在“农业业务培训经费”等专项中列支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共65.58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植保所)未经批准调剂使用或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支出714.81万元。其中:超过规定范围拨付有关单位委托课题费40万元;列支预算未安排的设备费339.63万元;支付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研究生培养费、导师书报费和职工地区生活补贴等共335.18万元(2011年发生236.85万元)。

  此外,农业部在2011年度预算编制中存在为所属单位代编预算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以下简称农影中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农业节目相关调研,合同金额90万元。

  2.2011年,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食品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核销以前年度出售的15套职工住房,并调减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账面价值1138.6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所属中监所未经批准出租总面积1647平方米、总价值1085万元的综合楼,两年共取得租金收入530.2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所属农影中心将收取的广告费178.15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所属规划院6名中层干部违规持有下属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股权191.98万元,2009年至2011年从这3家公司获取分红、报酬、奖励等共计231.82万元。其中,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一直依托规划院的信誉、人力等资源,从事与该院相同的农业工程咨询业务,2009年至2011年获取咨询业务收入2089.67万元。
6.2010年,所属植保所下属中保兴农种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提取管理费的名义,从其所承担科技专项的特设账户中转款22.6万元至公司基本账户;未经绩效考核,使用科技专项资金发放公司人员奖励款10.5万元,其中非课题组人员4.7万元。

  7.2011年,所属植保所下属北京中保绿农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从中保兴农种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课题中获取收入15.4万元。

  8.2009年,所属规划院支付在编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奖263.2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农业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两个单位虚报领取运行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将多领的财政资金上缴,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技中心挪用项目资金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责成其将挪用的资金全部收回并上缴,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科技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所属农影中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食品中心未经批准核销职工住房、所属中监所未经批准出租房产问题,要求责成其予以纠正;对所属农影中心广告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上缴;对所属规划院中层干部违规入股下属公司并兼职取酬、入股企业依托该院获取经营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关联业务关系,清理收回应属规划院收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所属植保所下属公司违规从特设账户向基本账户转款和未经绩效考核发放奖励款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特设账户转款并归还资金原渠道,收回违规发放的奖励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规划院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强化对事业单位入股办公司的管控;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对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管理,健全内控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所属单位虚报领取运行费、挪用项目资金对外投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将违规资金上缴到指定账户,部分已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科技专项资金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对所属农影中心广告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全部收入已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核销职工住房和出租房产问题,正按规定补办审批备案手续;对所属规划院下属公司依托该院获取经营收入问题,已核实清理完毕,制定了分步收回相关收入的计划;关于违规持股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做了书面检查,并将全额清退所持股份;对所属植保所下属公司以虚假合同拨款、违规从特设账户向基本账户转款和未经绩效考核发放奖励款问题,已整改完毕;规划院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农业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农业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培训中心、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370 481.8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901 683.2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68 798.6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 394 436.0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8.8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633.4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 515.8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46.8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调整4个对外援助成套及物资项目预算,涉及金额共计12 948万元;自行将项目预算资金306.87万元调剂用于基本支出。

  2.2008年至2011年,商务部及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实施两个对外援助技术合作项目中,在承包单位实际投入人员、工作时间均低于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仍按合同金额付款,导致多支付194.87万元。

  3.2011年,商务部追加安排的预算220万元的4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当年未执行,资金全部闲置未用。

  4.2011年,商务部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共5941.38万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5.2011年,所属研究院采取以拨代支、扩大支出范围等方式支出22.3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及对外援助司3个司局在未向有关部门报批收费许可的情况下,授权电子政务平台托管企业向入网企业收费1313.30万元。

  2.至2011年底,部本级专项办公经费余额1039.17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10多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往来款项余额1960.67万元挂账超过3年,均未按规定清理。

  3.至2011年底,有22个对外援助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购置的价值共267.78万元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固定资产账核算。

  4.2011年,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取得的485.88万元非税收入、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出租代管房屋的租金收入80万元,均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以合作办学方式出租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国有资产,至2011年6月已收租金2284万元。

  6.至2011年6月,所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的广州琶洲展馆二期工程等7个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计30.31亿元)已竣工使用3年,一直未办理竣工决算。

  7.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将部分出国办展业务交给民营企业承担,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

  审计还发现,商务部对援外优惠贷款项目检查与评估不够深入;所属培训中心等单位存在资产出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房产产权变更手续不完善及房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管理等问题,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向商务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多付对外援助技术合作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核实追回多支付款项,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追加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和申请追加项目预算;对未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研究院以拨代支等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对3个司局自行授权企业收费问题,要求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对往来科目挂账余额长期未清理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对固定资产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对相关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理;对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取得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管理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出租代管房屋、出租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的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房产出租报批手续,将收入按规定上缴;对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审批手续;对所属外贸中心和培训中心基本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所属交流中心将出国办展业务交由民营企业承担并为其提供账户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纠正;对援外优惠贷款项目检查与评估不够深入问题,要求加大援外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要求尽快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对自行调整预算和追加预算未执行问题,已建立项目预算和立项“双挂钩”制度;对多付援外项目款的问题,正组织进一步核查追收;对未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对所属研究院以拨代支等问题,已整改完毕;对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已补办了备案手续;对所属外贸中心和培训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抓紧办理;对援外优惠贷款项目检查与评估不够深入问题,正商有关部门修订援外优惠贷款管理办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商务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图书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20 013.8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04 019.6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5 994.2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0 114.6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94%。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445.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55.48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项目上年结转3750.24万元的情况下,向财政部申请追加该项目预算33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14.65万元,使该项目结转下年资金增至4335.59万元。

  2.2011年,部本级所有项目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中发生办公设备、印刷、会议等政府采购支出共2331.59万元。

  3.2011年,部本级在“对外宣传经费”和“中直院团场次补贴”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委托项目代办费、优秀剧目展演宣传经费等预算内容之外的支出共413.78万元。

  4.2011年12月,部本级将其立项的“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和“扶持动漫发展专项”项目预算1600万元列支后,拨付项目执行单位所属中国美术馆和国家图书馆,当年实际未支出。

  5.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其中38.64万元已发放给部机关职工。

  6.2011年,所属3家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606.35万元,其中:国家图书馆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项目中列支173万元,用于辛亥革命展览费;中国国家话剧院在“新剧场及办公楼开办、运行费”项目中列支73.35万元,用于专题片制作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清史纂修工程”项目中列支360万元,用于文化部艺术创作活动中心承包费。

  7.2011年,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未将考级收入50.33万元和所属首都联合职工大学中国歌剧舞剧院分校资产104.59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干部学院未经公开招标,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直接委托给施工单位,合同总价为206.52万元。

  2.2011年,所属国家图书馆违规将“一期改造工程”项目中的文献整理用纸箱和文献除尘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承办,实际合同结算金额为212.46万元。

  3.2011年,所属国家博物馆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将应由政府集中采购的印刷、物业管理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涉及资金1636.5万元。

  4.2011年,文化部实有车辆94辆,其中超过核定编制配备使用44辆,目前仍有30辆未清退或处置。

  5.2005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超出批准的专业范围组织艺术考试并制作颁发考级证书28 825个,收取考试费128.38万元。

  6.所属国家博物馆和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尚未给所有办公电脑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文化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项目预算编报及结转资金量大问题,要求编制预算时综合考虑财政拨款结转情况;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多计支出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对所属单位未将有关收入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将收入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管理;对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管理;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要求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车辆按规定处置;对所属单位超出批准范围组织艺术考试并颁证收费问题,要求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完成正版化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问题,已将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未将有关收支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问题,已按要求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已清退或处置超编车辆12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文化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卫生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189 255.4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卫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106 798.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2 457.0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卫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18 449.7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6.7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26.1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4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946.18万元。上述问题对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卫生部强化了内设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预算管理责任,建立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医科院药植所)在前期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申请项目预算300万元,至年底资金全部闲置。

  2.2010年至2011年,所属医科院药植所使用“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平台设备购置”项目资金购置926.16万元设备,未编入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将卫生部所有的3处房产对外出租,取得的出租收入141.65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2.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外投资638.85万元,至2011年底未在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3.所属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对外投资1700万元,至2011年底未在该院法定账册核算。

  4.至2011年底,所属医科院药植所2010年6月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投资1.21亿元的职工住宅建设工程、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医科院信息所)2009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投资2980万元的科研楼加固工程,均未办理竣工决算。

  5.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以下简称疾控中心辐射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等3家单位将取得的部分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或直接冲减支出,造成少计收入共计1355.88万元。

  6.至2011年底,所属医科院药植所2006年以来已结题的86项科研课题未及时结账,经费结余343.03万元长期在往来科目挂账。

  7.2011年,所属医科院信息所、疾控中心辐射所未经批准出租房屋,取得房租收入625.76万元。

  8.审计卫生部及课题承担单位实施的209个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发现,部分单位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套取财政资金529.33万元;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4695.97万元;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1393.79万元;会计核算及资产采购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9 540.49万元;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及虚假配套等问题6611.53万元;特设账户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1799.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卫生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项目资金闲置、资产购置未纳入新增资产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上缴租金收入;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不入账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入账;对所属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所属单位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清理;对所属单位未经报批对外出租房产的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报批手续;对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不规范问题,要求督促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规定整改,改进和加强对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并加大对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所属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外投资不入账问题,已将账外投资登记入账;对所属单位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和课题经费结余问题,已调增了有关收入,将科研课题经费结余转入科研收入。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卫生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4 958.6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人口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4 844.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14.1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3 909.8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5.4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55.4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71.4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565.8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委本级违反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384万元。其中:2009年12月,将搬家回迁等专项资金884万元用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维修改造;2009年6月和2010年4月,将奖励扶助等专项资金500万元拨付给所属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作周转金使用。

  2.2011年,委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超过预算范围的办公费、交通费和招待费等共1202.73万元。

  3.2011年,委本级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98万元。

  4.2011年,委本级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31.24万元。

  5.2011年,所属宣教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不属于项目预算的费用98.53万元。

  6.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1)委本级印刷费支出51.55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家具支出55.21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2)所属药具发展中心实际发生政府采购设备支出89.77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所属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使用人口文化动漫产品开发项目资金支付制作费184.05万元,未实行公开招标。

  (4)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支付基因组信息提取费160.39万元,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以来,人口计生委违规要求下属9个单位每年向机关服务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至2011年累计收取406.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0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违规向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5925.81万元。

  3.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机关房产出租,2011年取得出租收入164.15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批准将部分房屋出租,2011年取得出租收入255万元。

  4.2009年至2010年,所属宣教中心由下属北京仁宣信息有限公司以36.50万元购买1辆轿车,以0.2万元从下属中国人口音像出版社购买账面价值34.89万元的2辆轿车,归中心领导使用。

  5.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1993年设立北京迪侬经贸公司投资的50万元,一直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6.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借给北京汤山假日会议中心260万元,至年底仍有160万元未收回。

  7.2009年12月,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批准与相关单位等签订和解协议,将法院裁定的417万元债权核减210万元。

  8.至2011年底,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2004年至2010年投资2217万元、已完工投入使用的6个基建项目,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5月投资3102.1万元、已完工的信息楼改扩建工程,均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9.委本级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不到位,安装的正版软件未按规定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87.4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口计生委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超范围列支、在预算科目间调剂使用资金和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所属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对本级和所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对违规向基本账户划拨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规出租房屋和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补办审批手续,按规定上缴出租收入;对所属宣教中心无偿使用车辆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车辆退还;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外投资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借款、处置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按规定纠正,补办相关手续;对所属单位未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将软件纳入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口计生委应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用途使用资金,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及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规范财务核算,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责成各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已收回部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责成所属单位将下属单位的车辆退还。

  附件:1.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所属17家分支机构、7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加强了资产负债和预算管理,开展了专项资产损失核销和预算执行进度专项检查等工作,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重庆营业管理部等17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0 912.24万元。
2.2011年,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算资金5672.23万元。

  3.2011年,所属南京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本级列支下属单位支出等361.29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3967.08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和支付办公经费等。

  2.2011年,所属昆明中心支行等9家分支机构将固定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等890.7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3.至2011年底,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7家分支机构有价值2516.16万元的资产未在法定账册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民银行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扩大有关预算支出范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列支下属单位支出,以及地方政府拨款和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管理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有关分支机构账外资产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将账外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管理,相应调整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肃财务收支纪律,规范有关收入及资产管理和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纠正和整改,部分分支机构已将账外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海关总署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海关总署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中国报关协会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关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5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海关总署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323 418.2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海关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069 312.1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4 106.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海关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30 595.7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7.4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064.5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162.06万元。上述问题对海关总署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海关总署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加大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力度,积极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建立了考评规程和指标体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署本级未经批准调剂使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4927.34万元。其中,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1231.75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培训费、医药费和体检费等基本支出3695.59万元。

  2.2011年,所属信息中心在承担海关总署信息化项目时,未按规定申报项目支出预算,而是将取得的项目财政资金9137.19万元作为事业收入管理;年底结余未按财政拨款结余的相关规定办理,而是作为事业基金自行支配。

  此外,署本级“博物馆布展专项”等3个项目预算当年实际执行率较低。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署本级将应公开招标采购的中国海关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等服务和设备,以单一来源方式直接采购,共支付676.95万元。

  2.2011年,海关总署部分司局和所属单位,将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中国海关门户网站技术开发及支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等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涉及采购支出4232.8万元。

  3.2011年5月,所属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购买报关员计算机化考点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合同金额986.39万元。

  4.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报关协会未按规定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向报关企业收取代理报关委托书相关费用265.9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1.19万元。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海关总署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互调剂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申报项目支出预算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处理,结余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对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收费问题,要求将收费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明确收费的性质和定价形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关总署应严格按预算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审查和监督,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关总署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已着手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对未严格执行预算、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海关总署表示今后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海关总署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海关总署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4月至6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也进一步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总局与其他单位1996年共建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一直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其中属于该局的价值9400.4万元的资产,未纳入其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二)至2011年,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以前年度对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的投资和出借资金余额2253万元,因该公司资不抵债面临损失风险。

  (三)2007年至2010年,税务总局有关司局和所属采购中心违反政府采购程序下达采购计划,在采购合同之外多印制印花税票纪念册13.51万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共建资产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问题,要求尽快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对投资和出借资金面临损失风险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尽快完成对投资企业的清理整顿;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下达采购计划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监控,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加强对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监管,认真清理对外投资和借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对投资和借款面临损失风险问题,已组织开展资产核查和盘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及所属商标局、经济信息中心等4家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商总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3 997.8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工商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54 369.0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628.7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8 060.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1.9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11.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86.5万元。上述问题对工商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商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工商总局部分司局会议超标准支出共143.84万元;局本级及所属商标局会议费超预算支出156.54万元,局本级培训费超预算支出367.74万元。

  2.2011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81.90万元。

  3.2011年,局本级将部分项目支出调入往来科目挂账,导致决算少计支出177.31万元。

  4.2011年,局本级未将184.37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局本级在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专项中列支167.42万元为地方工商局购买电脑等设备,未统一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未将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施工中由承包方代购的12.14万元设备纳入固定资产账统一核算。

  2.2011年9月至12月,所属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违规收取商标查询费205.28万元。

  3.2009年,局本级将收到所属通达商标服务中心上缴的《商标公告》销售收入500万元列作其他收入,未按规定冲减相关项目支出。

  4.2007年至2011年3月,所属商标局行政性收费过渡户利息收入601.66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局本级及所属商标评审委员会、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4家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7台计算机重新安装的办公软件存在非正版授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工商总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超预算等问题,要求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安排列支;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细化采购项目内容,完整编制相关预算;对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据实规范核算;对所属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违规收取商标查询费、《商标公告》销售收入未按规定冲减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立即停止收费,上缴违规收入,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商标局过渡户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上缴;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商总局应加强政府采购和会议费支出管理工作,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与绩效考评工作,严格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商总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对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已补记入账;对所属单位《商标公告》收入未按规定冲减支出、过渡户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已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上缴有关收入;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不到位问题,已重新安装了正版软件。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工商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工商总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认监委、标准委)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097 587.6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99 913.5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 672.0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52 164.80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58.6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4.54万元。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逐步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局本级在“检验检疫经费”等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设备费和广告费等共226.44万元。

  2.2011年,局本级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拨付的办公楼运行管理费700万元,未按项目实际执行进度拨款。

  3.2011年,所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认监委分别提前列支项目预算资金1765.93万元,当年实际未执行。

  4.2011年,局本级在未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以支付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费、办公楼水费和电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共66.3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以来,所属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为扶持下属企业发展,以“咨询管理费”名义违规支付给该公司264.5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19.43万元。

  2.所属标准委和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15台办公电脑存在未配备正版办公软件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质检总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未按项目实际执行进度拨款和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项目支出;对所属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违规支付下属公司款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范围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虚列支出和软件正版化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质检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质检总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4月至6月,审计署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无线电台管理局和中央电视台,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以下简称少儿频道)虚列项目临时用人费用,向北京中视汇才文化有限公司转款96万元,并由少儿频道非正式人员以报销差旅费、汽油费等名义从中领取86.18万元。

  (二)2009年12月,少儿频道向一公司支付栏目宣传品制作费等27.94万元,实际该公司并未按协议约定为少儿频道设计或制作宣传品。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其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所属中央电视台健全节目经费管理制度,强化合同审批管理,并对4名责任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

  

   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北京体育大学、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以下分别简称北体大、奥体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体育总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46 728.9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体育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21 728.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 000.7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体育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7 284.1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59%。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9.1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876.8万元。上述问题对体育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体育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11月,局本级向首都体育学院拨付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调研工作经费49.05万元,至年底有关调研工作并未实施。

  2.2011年,所属部分单位扩大支出范围160.06万元。其中:所属北体大在购置国家队服务用车等项目中列支其他车辆购置支出38万元;北体大附属竞技体校在竞技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教师培训支出91.62万元、篮球场地修缮支出30.4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北体大将总投资200万元的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项目分拆为2个项目申报,以规避公开招标。

  2.2009年以来,所属奥体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价值9676.80万元的房产。

  3.2011年3月和7月,所属北体大先后将在基本存款户定期存放的5000万元和3000万元转存至其他银行,未按规定在原开户银行办理。

  4.至2011年底,所属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尚未为所有办公电脑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体育总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提前拨付项目资金问题,要求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对所属单位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问题,要求责成纠正;对所属单位违规转存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将资金转回原开户银行存放;对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组织进行全面清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体育总局应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支出范围和拨款进度,规范资产出租和政府采购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体育总局十分重视,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体育总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体育总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4月至6月,审计署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知识产权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知识产权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专利局等4个单位在“专利受理审批业务专项”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学习培训及集体活动等经费支出6118.51万元。

  (二)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专利局向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社预拨合同款10 720.13万元,直接列作事业支出,相关项目当年实际并未支出。
(三)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专利局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9571.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监督;对所属专利局提前拨付项目经费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支出管理;对所属专利局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知识产权局应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整改工作,逐项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宗教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培训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27.28万元。其中,局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5.50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40.5万元;所属单位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86.78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的项目预算中编入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实际发生57.99万元,超出预算5.99万元。

  3.2011年,局本级违规扩大5个财政专项的支出范围,从中列支日常公用等支出52.87万元。

  4.2011年,局本级列支7个项目经费1788万元拨付给地方宗教工作部门,其中1305.21万元当年实际未支出。

  5.2011年,局本级多支付所属机关服务局房产保管费和挂职干部宿舍管理费26.52万元,用于弥补其基本支出不足。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60.6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0.78万元。

  2.2011年,局本级和所属培训中心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专用发票和行程单,涉及金额282.03万元。

  3.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安装使用的软件中有70套为非正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宗教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和所属单位项目预算编入局本级预算问题,要求规范编报工作;对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拨付地方宗教工作部门资金未及时支出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对多支付所属机关服务局房产费用问题,要求据实结算;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租金;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规范;对于使用非正版软件问题,要求尽快清理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预算、资产等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中国科学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微生物研究所、生物物理研究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微生物所、生物物理所、地质所)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较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地质所未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编入预算,涉及金额308.04万元。

  2.2011年,所属5个单位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支出范围2628.44万元。其中: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空间中心)2100.31万元,动物研究所395.08万元,电子学研究所54.03万元,心理研究所46.02万元,青藏高原研究所33万元。

  3.所属9个单位扩大科研经费等预算资金支出范围11 595.59万元。

  (1)2011年,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地理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568.02万元;在碳专项项目中列支无关人员会议费、考察费等69.18万元。

  (2)2011年,动物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006.08万元;从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20万元用于重点学科及院开放实验室。

  (3)2011年,空间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1706.77万元。

  (4)2011年,地质所在课题经费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43.67万元;在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津贴和奖励等52.77万元;在提取课题管理费的同时,又收取测试费1585.61万元。

  (5)2009年至2011年,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2.3万元。

  (6)2011年,数学院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840万元;在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开放费中列支20.06万元用于非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经费;下属交叉学科中心在未编制预算的情况下拨付其合肥分中心300万元。

  (7)2011年,电子学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729.75万元。

  (8)2011年,心理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181.58万元;违规从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经费中计提管理费12万元。

  (9)2010年至2011年,微生物所在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之外,还统一按照3%的比例提取运行费49.2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4.42万元;2011年,在创新工程试点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132.74万元。

  4.所属两个单位违规将应纳入本单位法定账册核算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费97.65万元转入其他单位核算。其中,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2011年向院外单位拨付28万元;地质所重点实验室2009年至2011年外拨69.65万元(2011年发生10.2万元)。

  5.2011年2月,所属地质所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实验室新春茶话会和学术年会名义报销的会议费合计20.6万元,实际用于奖励实验室优秀人员。

  6.2011年,所属动物研究所在预算没有安排的情况下列支课题费用28万元,拨付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各14万元。

  7.中科院2011年年初预算中有260 307.2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3个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办公用房,涉及金额1429.28万元。其中,地质所于2001年、2008年和2010年分别对外出租3处房屋,至2011年底共收租金1051.54万元;生物物理所2009年至2011年对外出租房屋,至2011年底已收租金103.79万元,尚有136.80万元未收到;微生物所2009年和2010年分别对外出租两处厂房,至2011年11月底共收租金137.15万元。

  2.所属3个单位有6897万元对外投资未在法定账册核算。包括:地质所2009年11月以来用专利使用权等对上海中科矿业有限公司投资的6667万元;微生物所2007年投资北京中科拜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50万元;生物物理所2005年12月虚列支出将180万元项目经费转入下属北京中生百欣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在该公司挂账。

  3.所属地质所2010年将职工餐厅交由浙江浙大新宇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管理后,未按约定向该公司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和售卡管理费,至2011年底应收未收18.51万元。

  4.2011年,所属空间中心对“空间环境探测与新技术研发试验基地(一期)”项目在未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程序的情况下予以立项,取得财政部追加拨款2000万元,年底结余1231.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中科院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地质所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编入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完整编制单位预算;对所属单位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和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违规外拨开放课题费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违规外拨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地质所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套取的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动物研究所无预算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相关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年初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完善手续;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账外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地质所未及时收回国有资产占用费等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收回;对所属空间中心立项手续不完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所属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对外投资等资产和物资采购业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所属单位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和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了会计账目;微生物所已将在课题经费中提取的运行费、列支的人员经费作调账处理;地质所对投资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已着手清理纠正。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金融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科院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44 339.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社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70 058.2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4 281.5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社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48 061.30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0.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035.6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7 728.6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78.07万元。上述问题对社科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社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等规章,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科类课题经费开支管理的制度;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较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科院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11 442.04万元。

  (1)2011年3月和9月,财政部先后批复社科院总额1亿元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预算及其细化方案,但社科院未严格按照细化方案执行,分配时自行作了调整。

  (2)2011年12月,社科院将已经细化到具体单位的科研业务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和图书购置及数字化资源采购专项经费共计1442.04万元,自行调整用于预算未安排的所属研究生院科研教学、国际交流和图书购置支出。

  2.2011年12月,所属近代史研究所和图书馆将项目资金1400万元以预付款名义拨给社科院全资设立的中国人文科学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人文公司),但项目当年实际并未实施,人为调节了预算执行进度。

  3.2011年12月,所属研究生院和近代史研究所在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财政资金2768.76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基本账户,用于归垫日常经费支出。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近代史研究所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与项目预算无关的地下室工程款等支出共81.15万元。

  5.2009年至2011年,代管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方志办)的一个项目实际房租支出76.6万元,超出预算63.20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8.15万元。

  6.院本级及方志办等单位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1070.54万元。

  (1)院本级2009年通过方志办拨付其下属企业方志出版社专项出版补贴103.36万元,至2011年底实际支出仅15.75万元。

  (2)方志办2010年在专项经费中支付方志出版社出版补贴878.12万元,至2011年底实际支出仅0.09万元。

  (3)所属近代史研究所2009年支付人文公司馆藏满洲铁路简报等资料复制项目款项321.50万元,至2011年底实际支出216.6万元。

  7.2011年,所属单位收入2099.74万元、支出1453.07万元未纳入单位预决算。其中:所属语言研究所取得《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等版税收入2034.95万元,以及当年以稿酬形式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发放的1379.14万元,均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所属近代史研究所横向课题收入年初余额225.39万元、当年收入64.79万元,以及当年支出73.93万元,均在往来科目中核算。

  8.2010年,所属图书馆挪用空调购置专项资金10.87万元,用于购买平板电脑13台。
9.所属当代中国研究所2004年使用财政部追加的社会科学事业费99.39万元印制出版《当代中国》画册3000册,除对外赠送618册外,其余2382册至2011年底仍在库房闲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金融研究所在博士课程进修班办学收入和横向课题经费的报销凭证中,分别有不规范发票603.9万元、34.17万元。

  2.2011年,所属世界宗教研究所在承担宗教信仰调查项目时,未经公开招标自行确定项目监理单位,支付项目监理费2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社科院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对所属单位以预付款形式调节预算执行进度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规定;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归垫日常经费开支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归垫的有关规定;对所属近代史研究所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方志办房租支出超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以拨代支虚列支出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收回结存的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决算;对所属图书馆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将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当代中国研究所损失浪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金融研究所报销发票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对所属世界宗教研究所项目监理未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科院应结合社会科学类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内容,统筹协调不同项目、不同单位预算安排,提高预算安排的准确性;规范院本级与所属单位、企业间的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社科院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进行整改,所属有关单位也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研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社科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社科院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地震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地震局(以下简称地震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地震预测研究所、防灾科技学院,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地震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地震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30 726.2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地震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81 27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9 450.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地震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56 663.3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7.1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744.5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7231.8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 008.62万元。上述问题对地震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地震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将“修购专项”资金1930.33万元,挪用于“防灾技术与地震工程实验楼”等其他项目建设。

  2.2011年,所属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壳应力研究所、地震预测研究所和地质研究所在“地震监测系统运维”等项目资金中违规提取管理费共计327.31万元。

  3.2010年至2011年,所属地震预测研究所、地球物理研究所和地质研究所在“地震监测系统运维”等项目中列支预算未安排的支出79.9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2.30万元。
4.2011年,局本级和所属地壳应力研究所未经批准将“地震监测系统运维”等项目资金890.53万元,调整用于调研、巡视、稽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地壳应力研究所和地震预测研究所未经批准将“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金1892.92万元,调整用于武汉基地和兰州基地相关支出。其中,2011年发生632.5万元。

  6.2009年至2011年,所属地质研究所、地球物理研究所、地震预测研究所、地壳应力研究所和工程力学研究所未经批准将“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项目资金9575.02万元,调整用于津贴补贴支出。其中,2011年发生3350.41万元。

  7.2011年,局本级违规在所属地震预测研究所“地震信息网络运维”等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费48.5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所属防灾科技学院2010年底已投入使用的大学生体育馆、教学实验楼和北校区学生1号、2号公寓楼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13 041.67万元,其中大学生体育馆实际投资超出概算2266.95万元。

  2.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在“防灾技术与地震工程实验楼”项目立项时,先后以一期工程投资2900万元和二期工程投资2800万元的名义,分两次报地震局并获批准,规避了发展改革委对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的审批;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擅自将建设规模由批复的8600平方米提高到2万平方米,签订施工合同时进一步提高到20 168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地震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挪用财政资金、扩大支出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预算支出确需调整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对违规在所属单位列支会议费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对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项目投资超概算及化整为零规避审批问题,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地震局应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地震局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即进行了整改。对挪用财政资金、扩大支出范围问题,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已将挪用的“修购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调整决算(草案),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预决算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地震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地震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山西银监局、甘肃银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银监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00 772.8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银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94 010.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762.7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33 485.0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6.6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8.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57.1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93.34万元。上述问题对银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基本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湖北甘肃山西湖南广东银监局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经费76.97万元。
2.所属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43.86万元。

  (1)广东甘肃湖南银监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等28.3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6.74万元。

  (2)2011年,吉林银监局超出规定标准为45名职工多缴存住房公积金11.39万元。

  (3)2011年,湖南银监局株洲分局在福利费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承担的住房维修费4.08万元。

  3.2011年,所属山西甘肃银监局存在将上年度支出转为本年度支出等导致预算支出不实问题37.9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4年至2011年,所属山西甘肃银监局采取以租代购方式购置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1872万元,规避了审批。

  2.2011年,所属山西湖北银监局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21.34万元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银监会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调剂使用资金、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及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以租代购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纠正违规行为并加强管理,尽快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对所属单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纠正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严肃预算执行纪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内部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银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银监会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北京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证监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4 610.1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证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4 694.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9 915.1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1 088.0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2.81%。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0.3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0.12万元。上述问题对证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得到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北京、大连、云南证监局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从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通讯费等支出共49.69万元。

  2.2011年,所属北京河南和大连证监局在当年“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下一年度物业管理费共80.6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所属河南证监局2007年购置的办公用房仍未取得产权证,也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2.2011年,所属北京证监局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将收到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350.12万元用于办公楼装修工程。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证监会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违规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列支下年度费用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北京证监局未经批准动用地方财政补助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逐项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证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证监会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3月8日,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江苏保监局、重庆保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12 718.3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87 489.4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 228.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8 966.0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3.44%。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86.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4.07万元。上述问题对保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本级办公楼出租收入342.86万元未按规定编入2011年度部门预算。

  2.2011年,会本级和所属黑龙江北京保监局扩大经费支出范围143.4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会本级将物业管理费支出150.65万元直接冲减房租收入,造成少计收入和支出。

  2.至2011年底,所属山东保监局未按规定清理以前年度形成的往来款53.42万元。

  此外,保监会个别项目采购邀请招标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投标期限过短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保监会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办公楼出租收入未列入预算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报行为,确保预算真实完整;对扩大支出范围和以收抵支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山东保监局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问题,要求责成其抓紧清理;对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整编报预算并严格执行,严格划清经费列支渠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对以收抵支问题,已调整了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在编制2012年度预算时将当年出租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保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保监会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会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1 916.1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 234.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1.3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9596.7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0.5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54.9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99.05万元。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社保基金会在补报政府采购预算未获财政部批准的情况下,实施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及服务609.43万元。

  2.2011年,社保基金会扩大支出范围,在“办公用房租及物业费”专项经费中列支职工餐厅租金及水、电、燃气费88.31万元。

  3.2011年,社保基金会超预算支出出国费124.91万元、车辆运行费32.29万元,分别占其当年出国费预算、车辆运行费预算总额的26%和66%,超支部分在往来科目挂账。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社保基金会未经批准,以询价采购或直接指定供应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限额以上的咨询服务共计899.0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执行未获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对扩大专项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费、车辆运行费支出超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对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严格专项经费支出范围和出国费、车辆运行费支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扩大专项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追回资金,并相应调整了会计账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社保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社保基金会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会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485 970.4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自然科学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466 165.6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804.8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 322 410.4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2 252.6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01 523.6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88.73万元。上述问题对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将年底追加的预算共计35亿元,提前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人为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2.2008年至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扩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实施费”、“大型修缮”3个项目和公用经费中“培训费”的支出范围,列支无关费用2100.62万元。

  3.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在非定点单位举办5次会议,会议费支出共50.52万元;自行调整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4.31万元。

  4.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住房改革实际支出269.23万元,超出预算43.23万元。

  5.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出国费用实际发生639.95万元,超出预算33.9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有25个中止或撤销项目的资助款未按规定收回,涉及金额479.29万元。
2.2004年至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接收的共计54万元捐赠收入及相关支出未纳入本级法定账册核算,至2011年底结余13.81万元。

  3.2008年至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234个项目逾期未结题,其中111个项目未提交结题报告,17个项目未按规定提交年度项目管理报告。

  4.2006年至2009年,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项目的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违规扩大资助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列支在职人员津补贴26.86万元,项目决算多计支出28.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自然科学基金会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提前拨付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在非定点单位召开会议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会议费开支标准;对住房改革支出和出国费用超预算问题,要求严格预算支出;对未按规定收回中止或撤销项目资助款问题,要求按规定将资助款收回;对未将捐赠收入在本级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本级管理,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资助的部分项目逾期未结题等问题,要求组织进行清查,责成相关单位按时提交年度管理报告;对项目依托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和决算不实问题,要求责成其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自然科学基金会应加强资助项目管理,强化对项目依托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成果绩效的考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自然科学基金会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信访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信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信访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1 708.4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信访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0 164.7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43.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1 604.9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1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43.9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8.9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03.05万元。上述问题对信访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信访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在信访立法专项经费预算每年30万元连续3年未执行、干部培训专项经费预算每年45万元连续两年未执行的情况下,仍在2012年度预算中继续申报这两项资金。

  2.2011年,局本级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安排内容以外的支出463.9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未经批准,将机关信访干部培训楼出租给企业化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国信宾馆使用,2011年取得的租金收入480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2.2011年6月,局本级取得房产拆迁补偿款1062.4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3.2009年至2011年,局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保安及餐饮等服务事项连续3年均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金额合计1160.56万元。

  4.至2011年底,信访局账面实有车辆48辆,超编20辆。局机关分别于2006年11月和2010年8月起将两辆车辆借给所属北京国信宾馆使用,并承担借出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

  5.分别于2001年1月和2005年2月成立的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至2012年3月底仍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信访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实际需求编报支出预算问题,要求予以改进;对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及租金收入未上缴问题,要求尽快补办报批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租金;对房产拆迁补偿款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尽快上缴;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程序;对车辆超编和出借车辆给所属单位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问题,要求就超编问题商有关部门解决,收回违规借出车辆;对所属两家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法人登记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法人登记。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信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按实际需求编报资金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切实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信访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并进行整改。对未按实际需求编报支出预算问题,表示将不断改进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扩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已在2012年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对违规出借车辆问题,已将借出车辆收回。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信访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信访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能源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能源局(以下简称能源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油储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能源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所属油储中心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能源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91 284.8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能源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64 605.2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6 679.6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能源局本级及所属油储中心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0 279.0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0.6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9.4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86.1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4.75万元。上述问题对能源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能源局本级和所属油储中心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委托北京鉴衡认证中心2012年开展金太阳示范项目评审工作,却在2011年12月拨付评审资金265.25万元,并列入2011年度支出。

  2.2009年至2011年,所属油储中心未经批准将办公场所租赁经费24.24万元,调剂用于支付电费、物业费和交通费等。

  此外,能源局2011年度部门预算存在为非本部门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局本级从非定点单位采购印刷和会议服务,涉及金额分别为137.38万元、187.74万元。

  2.2009年7月以来,局本级购置的固定资产中,有257件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超标准金额共69.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提前拨付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规范资金支付管理;对所属油储中心调剂使用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对为非本部门预算单位申报项目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报预算;对从非定点单位采购服务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对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能源局应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规范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检查。

  四、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能源局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
附件:1.能源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能源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新闻宣传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防科工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国防科工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局本级未报经批准调整3个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预算51.7万元。

  2.2011年,局本级在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的情况下,申报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经费预算80万元,当年未能组织实施。

  3.2011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批复所属单位预算15 511.86万元、动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281.18万元。

  4.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工作人员绩效工资20.6万元。

  5.2011年,局本级决算报表反映“国防科工局机关办公楼局部维修改造”项目支出380万元,实际支出332.18万元,多计支出47.8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房产出租收入66.0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2.73万元。

  2.2011年,局本级13个项目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商品和服务等200.72万元;所属新闻宣传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20万元。

  3.2010年7月,所属事业单位收到价值共270.71万元的庆功、慰问品,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防科工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要求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未执行问题,要求尽快组织执行;对未经备案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和动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对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绩效工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决算报表反映项目支出不实问题,要求据实调整决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上缴;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事业单位慰问品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防科工局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实物资产管理和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防科工局积极组织进行整改。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已将租金上缴中央财政。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专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专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4 312.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外专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7 645.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667.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外专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051.8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6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35万元。上述问题对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1年,所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引进人才事业费”项目部分会议费、印刷费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8.35万元。

  此外,局本级及所属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度预算中有3个项目在编报时未完整准确填写支出明细、测算依据及方法。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责成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专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和政府采购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已责成有关单位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

  附件:1.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外专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空管局)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航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741 071.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民航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553 439.4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7 631.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航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552 347.0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1.7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 697.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1 413.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 412.06万元。上述问题对民航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能够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不断健全内部相关管理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得到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至2009年,民航局为初步设计未获批复的“上海浦东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系统”等3个基建项目申报并取得预算资金14 643万元。至2011年底,上述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仍未获批复,实际已支出2775.56万元。

  2.2011年,民航局使用机场管理建设费安排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中,有11 014.22万元用于为上海航空公司广东省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违规投资基本建设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3.2010年12月至2012年1月,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区空管局(分局、站)等22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用2011年度预算资金向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捐款共204.2万元。

  4.所属空管局滞留民航政府性基金3618.38万元。

  (1)民航局2009年6月为空管局“民航甚高频数据链模式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民航政府性基金2591万元,在2010年7月该项目改由空管局所属民航数据通信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后未予收回,至2011年底尚有余额2580.01万元。

  (2)至2011年底,空管局下属华北空管局2007年至2008年因故被取消的“首都机场地面引导系统场面监视系统”建设项 目的两个子项目获得的860万元民航政府性基金,仍滞留在该局。

  (3)至2011年底,华北空管局2003年安排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5个子项目未实施,所获民航政府性基金167.38万元滞留该局。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空管局将“民航通信卫星网扩容工程”等3个项目的安装费、连接电缆等开支列作事业支出,少计固定资产217.30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5.1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所属空管局及下属6个单位1993年至2002年向职工出售账面价值57 288.75万元的公有住房后,未按规定核销资产,其中5个单位还累计提取折旧7962.03万元;所属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以前年度报废的货车、轿车等固定资产仍未清理核销,账面价值为548.65万元。
2.所属空管局下属企业违规转分包工程项目。

  (1)2003年4月,下属企业北京空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总价195.85万元从华北空管局承揽“应急雷达自动化系统”项目,但该公司实际并不具备建设能力,而是按总价103万元转包给其他单位,从中获利92.85万元。

  (2)2010年2月,下属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从空管局技术中心承揽总价93.2万元的gnss子系统及相应技术服务合同之后,违约将部分子项目分包,合同价款50万元。

  3.所属空管局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未发挥效益。

  (1)至2011年底,空管局2000年利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共180.98万元购置的2套卫星站设备均未投入使用,其中1套尚未安装。

  (2)空管局2008年4月在民航博物馆影院土建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提前进口的巨幕放映设备,至2011年底仍未安装,且额外发生仓储费用94.37万元。

  4.2011年,所属清算中心未经批准与机场、航空公司约定按清算金额的0.9%收取手续费,累计收取手续费5047.12万元,部分用于奖励航空公司和返还给机场,年底结余1914.15万元。

  5.所属清算中心2006年以来自行将其代收航路费存款利息作为事业收入转入其自有资金账户,至2011年底累计转入6443.11万元,用于弥补汇兑损失和经费开支。其中,2011年发生1597.25万元。

  6.2007年至2011年,局本级在“部门集中收入”预算支出中,列支独立预算单位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和空警总队的基本支出共1656.0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74.0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民航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建项目预算编报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预算;对违规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规定;对所属部分单位违规动用预算资金捐赠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对所属空管局滞留民航政府性基金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上缴;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和资产未按规定核销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清理纠正,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空管局下属企业违规转分包工程项目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追回非法转包获利并上缴;对所属空管局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未发挥效益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所属清算中心未经批准收取机场服务费清算手续费问题,要求按规定申报,未获得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清算中心将航路费存款利息收入转作事业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将当年利息收入归还原渠道;对为独立核算所属单位列支基本支出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航局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项目投资管理质量,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核算,强化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民航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空管局滞留民航政府性基金及下属企业违规转分包工程项目问题,已将涉及资金3711.23万元上缴;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和资产未按规定核销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并停止计提有关折旧;对所属空管局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未发挥效益等问题,空管局已布置全系统基建项目大检查,正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对所属清算中心未经批准收取机场服务费清算手续费问题,该中心已就收费项目报民航局审批;对所属清算中心自行将航路费存款利息收入转作事业收入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民航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民航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以下分别简称国际中心、培训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7 042.9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务院扶贫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042.9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 00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 042.97万元。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34.9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91.3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133.73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务院扶贫办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办本级在“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害应对及灾后重建”等3个项目中,列支与预算内容不符的课题研究及图书出版费共59.9万元;所属国际中心在“国际减贫交流”项目中以委托发放稿酬名义多领取资金3.33万元。

  2.2011年,办本级通过调整账目将公用经费26.22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3.2008年至2011年,所属国际中心、培训中心和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共410.2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05.2万元。

  4.2008年至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将25个农村扶贫开发软科学课题委托给北京师范大学等4个单位承担,并采取以拨代支方式拨付全部预算资金866万元。其中13个已结题课题结余资金135.21万元,占拨款额的29.33%。

  此外,办本级在2011年度部分会议、培训经费预算中编入了所属单位的支出预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1年,办本级对一些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复安排试点项目资金1.2亿元。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发展中心将本单位的房租费、办公费和招待费等共342.71万元,转至其参股的中国扶贫发展服务公司列支。

  3.2007年至2011年,所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外资中心)和国际中心将37.02万元收入存放在工会账户,未纳入基本账户核算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外资中心利用虚假的出版物完成验收证明在“社区主导型发展(cdd)试点项目”等项目中向有关出版社支付18.06万元,至2011年底实际支出印刷费3.47万元。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国际中心、发展中心和培训中心在举办会议、制作专题片和购买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服务时,未按规定从定点单位采购或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涉及采购金额共454.1万元。

  6.2011年,所属外资中心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款项互相抵销,导致资产和负债分别少计4422.74万元。

  7.2011年,所属培训中心将部分捐赠资金和国际培训班收入859.1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作收入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务院扶贫办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课题经费管理不到位、承担单位结余较多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验收,按规定处理结余经费;对所属国际中心多领取资金问题,要求予以追回;对扩大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重复安排试点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规范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对所属单位部分收支未按规定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对所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单位少计资产负债及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务院扶贫办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措施,严格监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已通知课题承担单位清理收回结余资金,所属外资中心和培训中心已按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修改完善了软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扶贫开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非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检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高检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高检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院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办公楼维护费用29.26万元。

  2.2011年,院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1092.88万元,用于弥补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经费不足。

  3.2011年,院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36.2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436.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院本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754.7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

  2.2010年,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家具79套,涉及金额42.42万元。

  3.院本级办公楼及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院本级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不规范,机关服务中心部分经费收支在院本级财务账上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高检院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未上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问题,要求尽快上缴;对未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尽快理顺核算关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高检院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检查,促进其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检院和所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完成了财务职责范围划分和数据分割,实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对外联络部(以下简称中央联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联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联络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为所属两家二级预算单位代编代报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共计379.1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3.23万元。

  2.2010年至2011年,中央联络部离退休干部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8.0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9.08万元。

  3.2011年,中央联络部实际采购有关软件50.62万元,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另有总额206.88万元的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中央联络部在往来科目核算“办公区设施设备综合改造”项目经费收入150万元,造成少计收入。

  2.至2011年底,中央联络部2000年对所属当代世界出版社借款的50万元仍挂账未清理。

  3.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盘盈的固定资产79.44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中央联络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报;对离退休干部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相关规定;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借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借款;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盘盈资产未按规定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将盘盈资产暂估入账、调整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联络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联络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小康杂志社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求是杂志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84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求是杂志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616.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4.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841万元。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4.46万元。上述问题对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求是杂志社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以来,求是杂志社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2011年有12.40万元采购支出未按政府采购规定实行集中采购。

  (二)2011年,求是杂志社及所属小康杂志社档案袋等制作费、图书馆工程设计费和会议费等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发票共14.66万元。

  (三)2010年至2011年,求是杂志社在其主办的《红旗文稿》杂志上违规刊登没有明确广告标志的广告,共收取费用19.80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1.80万元。

  此外,求是杂志社2009年至2011年编制的部分项目预算缺少项目申报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求是杂志社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相关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对刊登没有明确广告标志的广告并收取费用问题,要求规范广告刊登和收费行为;对项目支出申报资料不全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报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求是杂志社应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编报工作,规范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求是杂志社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附件:1.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经济日报社本级和所属中国经济网传播中心、北京中经网联合信息咨询中心、北京证券日报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济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7 03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经济日报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7 034万元,其部门预算执行率为100%。

  本次审计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 034万元。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77.8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53.0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506.51万元。上述问题对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经济日报社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和2011年,经济日报社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项目资金631.16万元。其中,2010年和2011年分别在“中国经济产业景气指数项目”预算中分摊办公楼折旧费用324.75万元和207.28万元;2011年在“办公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预算中支出电脑购买费用99.13万元。

  2.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当年预算全部执行完毕,但至年底实际有1346.67万元预算未执行,造成决算报表多计支出。

  此外,经济日报社“网站运行费”和“经济日报新媒体建设”项目2011年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北京证券日报社各驻地记者站参与《证券日报》发行、广告等经营活动,涉及金额共583.3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06.58万元。

  2.至2011年底,经济日报社2009年以前陆续为各驻地记者站开设用于日常开支等的银行账户仍有11个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批,资金余额共312.74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经济日报社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向广告公司多支付代理费682.4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91.37万元。

  4.至2011年底,经济日报社2008年以前应收款项共8169.65万元仍挂账未收回,有的长达20多年。

  5.2011年,经济日报社驻地记者站发行经费支出中,有224.11万元未取得原始报销凭证。

  6.至2011年底,经济日报社将驻吉林、青岛等地记者站11个银行账户撤销后收回的余款72.28万元、收到的奖励经费20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计列收入。

  7.2010年和2011年,所属中国经济网传播中心少计收入1441.8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911.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经济日报社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决算报表多计支出问题,要求调整决算报表相关内容;对年初项目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报管理;对所属北京证券日报社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经营活动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对未经审批为驻地记者站开设银行账户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多支付广告代理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尽快清查并按规定处理;对无原始单据列支费用问题,要求在清理基础上据实列支;对所属记者站银行账户撤销后余款及奖励经费在往来科目中挂账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国经济网传播中心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经济日报社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新闻采编部门管理,加大财务管理和监督力度,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济日报社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无原始凭证列支费用问题,已补齐相关原始报销凭证;对奖励经费在往来科目中挂账问题,已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资产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贸促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贸促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3 455.0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贸促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24 597.7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 857.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贸促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0 919.9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4.17%。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91.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9 807.68万元。上述问题对贸促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贸促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贸促会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贸易推广交流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专项业务费”等4个项目的预算年初未细化;会本级未按规定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库。

  2.2011年,会本级未经批准扩大项目预算支出范围列支574.97万元,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车辆使用费等基本支出。

  3.2011年,会本级未报经批准向驻外机构拨付1516.8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会本级举办的10个会议、培训和论坛相关支出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共711.24万元。

  2.2000年,会本级未经批准将价值1144万元的新恒基国际贸易大厦办公用房无偿划拨给所属机关服务中心。

  3.2011年,会本级将应自筹的工程建设资金16.6亿元列为费用性支出预算申报,造成多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至2011年底,贸促会仍未撤销由其财务部代管的、已于2008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下属企业北京东方华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

  5.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国际商会未经批准组织境外职业资格考试,从中收取考试费1125.5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所属招待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会本级房产,出租收入180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7.2011年,所属中国国际商会会馆馆舍改造支出275.8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支出;所属房屋自管服务社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册不符。

  8.2010年至2011年,所属单位发票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71.14万元。

  此外,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会本级投资收益存放境外个人账户未收回问题,仍未按规定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贸促会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规范问题,要求完整编制和细化预算,并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库;对扩大项目预算支出范围问题,要求严格项目支出管理;对未经批准购置驻外机构办公用房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举办会议等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未经批准划拨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对多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未及时撤销所属企业银行账户问题,要求尽快清理、撤销;对所属中国国际商会未经批准组织境外职业资格考试并收取考试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办理审批注册手续;对所属招待所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补办有关手续,并将所得收入按规定上缴;对所属单位少计支出、决算报表与会计账册不符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发票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问题,要求抓紧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贸促会应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严格按预算批复支出范围开支,加强会本级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贸促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所属单位少计支出、决算报表与会计账册不符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贸促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贸促会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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