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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14 生效日期: 2012-08-14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布文号: 内卫医政字[2012]942号
  各盟市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进一步解决贫困人群因白内障致盲问题,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实施周期为3年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为做好项目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制定了《“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盟市卫生局于2012年8月30日前将项目定点医院信息报表(电子版)报卫生厅备案,自9月份开始,每月2日前将上月项目执行情况月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卫生厅。

  

  请各盟市卫生局和残疾人联合于2012年11月25前分别向卫生厅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自治区卫生厅

  

  联 系 人:杨古力

  

  联系电话:0471-6612029(传真)

  

  电子邮箱:yangguliygl@163.com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 :钟其凯

  

  联系电话:0471-6520713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8月14日

  


  附件:

   “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项目管理方案

  


  根据《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51号)精神和《“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及《全国防brbr /  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按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年度任务要求,组织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二、项目任务

  2012年全区完成“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手术任务4000例(各盟市任务分配见附件2)。

  三、项目执行时间

  本周期项目执行时间为2012年~2015年,2012年任务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

  四、组织管理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是党和政府为群众排困解难的民生工程,是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为加强项目领导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方案、协调部门工作,督导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技术指导工作由自治区防盲办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自治区卫生厅和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卫生部门负责确定定点医院、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并对手术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残联部门负责制定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输送方案并督促落实。

  (二)加强配合与协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发挥好残联系统的基层网络作用,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落实筛查责任,真正使广大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严格遴选定点医院。盟市卫生局要本着强基层的原则,按照《“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遴选定点医院,并根据《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目标任务,通过培训、对口帮扶和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提升旗县级医院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技术服务能力,逐年提高能够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旗县级医院比例。

  (四)强化质量控制。各地区要按照卫生部制订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2年版)》,对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要严格按照项目确定的术式进行手术,最大限度的控制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确保手术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医院要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及时将贫困患者手术信息逐例录入“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并在手术经费来源中注明本项目名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核查本地区医疗机构白内障患者手术信息报送情况,督促定点医院按规定填报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卫生厅将根据上报的信息和项目管理情况,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六、经费管理

  中央财政为每例手术补助800元,各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配套经费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中央项目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直接拨付盟市,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要保证专款专用,保存单据备查。

  七、宣传工作

  各地要结合日常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贫困白内障患者理解项目的重要意义,了解项目服务内容,积极主动接受手术治疗。

  

  附:1.内蒙古自治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2012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3.“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4.2012年白内障项目定点医院信息报表

  5.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略)

  

  附1:内蒙古自治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

   内蒙古自治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毕力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张文挺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张志新  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成 员:任 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杨志华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田 军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赵桂云  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负责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办公室成员

  项目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医政处

  主 任:任 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副主任:赵桂云 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副主任

  田 军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联络员:杨古力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

  电 话: 0471-6612029

  钟奇凯  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

  电 话: 0471-6520713

  

  附2

  2012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盟 市
手术任务(例)
中央经费(万元)
合计(万元)
呼和浩特市
550
44
44
包头市
600
48
48
呼伦贝尔市
500
40
40
兴安盟
200
16
16
通辽市
250
20
20
赤峰市
900
72
72
锡林郭勒盟
150
12
12
乌兰察布市
100
8
8
鄂尔多斯市
200
16
16
巴彦淖尔市
450
36
36
乌海市
100
8
8
合 计
4000
320
320


  

  附3: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盟、市卫生局(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201年  月

  
类 别
当月筛查例数

当月手术例数

累计筛查例数

累计手术例数

总任务量

项目执行进度
④/⑤
例 数
 
 
 
 
 
 


  填表人: 填表时间:联系电话:

  注:1.本表每月上报一次,报送上月项目执行情况。

  2.请于每月2日前报送本表。

  

  附4:

  盟(市)2012年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盟市定点医院信息

  

  
旗(县、区)
定点医院机构名称
眼科医生人数
是否独立开展白内障手术
2012年项目任务量(例)
 
 
 
 
 
 
 
 
 
 
 
 
 
 
 
 
 
 
 
 
 
 
 
 
 
 
 
 
 
 
 
 
 
 
 
合计
所医院

独立 个非独立  个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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