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4-12-31 生效日期: 2014-12-31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青人发〔2015〕2号

2014年12月31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如下决议:
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快建设法治青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青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二、维护宪法尊严,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全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切实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每年12月4日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市、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立法报告制度。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地方性法规立项制度、法规草案起草制度、法规草案审议机制,完善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机制。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围绕我市重点区域、重点改革事项、重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等方面,加快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步伐。改进和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理顺市、区(市)、镇(街道)职责关系,加强重点领域和基层执法,推进综合执法。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实现权力运行透明化和权力监督常态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依法依规公开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五、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落实司法各个环节办案要求和操作规则。要保障和支持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常态化司法监督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力度。落实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实施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全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媒体制播公益普法广告制度,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普法实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七、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依法行使职权,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适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党委重大改革决策的落实。选举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时,要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作为重要条件。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为推进依法治市贡献力量。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