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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4-12-24 生效日期: 2014-12-24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4年12月24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王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153646万元调整为187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147435万元调整为71198万元;批准市人民政府在上述额度内作出的预算安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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