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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州直部门安排到县市选举的州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4-12-10 生效日期: 2014-12-10
发布部门: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州直部门安排到县市选举的州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州直部门安排到县市选举的州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部分州七届人大代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

《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州直部门安排到县市选举的州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工作的方案》已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州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抄报:州委办

抄送:州人大选任联工委、黔西南报社、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55份)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州直部门安排到县市选举的州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工作的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经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州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别组织州直下选的州人大代表,到原选区汇报代表履行职责、服务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接受选区群众监督。同时也征求选区对人大及“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意见,认真解答选区提出的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具体安排

拟安排于2014年12月13日——18日,26日——31日,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自行安排,分别组织相关人员赴各县市报告工作。

分组情况为:

1、贺登祥主任负责组织到贞丰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穆嵘坤、黄曼、姜紫勤、王林、周国锋、徐科学、陈湘飚

2、杜泽忠副主任负责组织到安龙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龙刚、汤向前、吴柳年、余陈丽、韦国民、宋赢

3、陈文发副主任负责组织到望谟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李宏亚、韦刚、王丽蓉、莫武安

4、付国汉副主任负责组织到兴仁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张政、刘青、钱州元、白宁玲、陶驰岗、陈晴、保廷玉

5、张合建副主任负责组织到晴隆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陈洪宛、杨鲤菊、冯剑平、姚光

6、韦琼副主任负责组织到兴义市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周登涛、唐宏、韦磐石、魏文德、廖静、李泽春、伍崇峰

7、冯永光副主任负责组织到册亨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陈国芳、周玉仁、杨光杰、谭丽华、张蓉恩

8、张成刚副主任负责组织到普安县报告工作。

参加人员:杨永英、刘兴吉、李启芳

二、活动形式

由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通过座谈会形式代表原选举单位听取汇报,参会人员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各工委室主任,部分州人大代表和群众。

三、相关要求

1、请参加汇报工作的州直下选代表将履行代表职责、服务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2014年12月17日前交州人大办公室(电话:3223540,电子邮箱:46481644@qq.com),并做好汇报工作的准备。

2、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大选任联工委负责统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配合做好活动筹备工作,组织本县市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4、黔西南日报社、黔西南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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