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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5-02-03 生效日期: 2015-02-03
发布部门: 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
发布文号:

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


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高[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气象局,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急需培养和造就大量适应现代气象业务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创新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气象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气象相关专业和人才结构。建立以气象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办好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等学科专业,加强数值天气预报、大气探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等方向的人才培养,支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复合型气象人才。支持行业特色高校统筹招生计划增量与存量,适度扩大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扩大职业院校气象类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支持有关高校继续面向西部省(区)气象部门和艰苦气象台站定向培养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有关高校要切实增加大气科学类专业在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招生计划投放比例。

  二、制订完善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制订并完善大气科学相关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大气科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职业院校气象类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标准要与世界气象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相衔接、与我国气象部门基本业务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相衔接。

  三、深化气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有关高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相关企业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开设相关课程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各级气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深度参与人才培养,通过共同承担科研项目、人员互聘、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方式,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气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

  四、强化气象操作技能培养和实习实训。中国气象局组织有关高校规划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统筹安排大气科学类专业学生到气象部门参加实习实训。各级气象部门要与高校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方案,主动接收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有关高校要强化实践教学,明确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要到气象部门接受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实训。完善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学校和气象部门要明确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五、加强气象师资队伍建设。有关高校要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教师赴气象业务科研单位挂职或合作科研,增强教师的实践能力。高校要聘请经验丰富的气象业务、科研和管理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中国气象局鼓励业务、科研和管理骨干参与高校教学工作,明确气象部门申报正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有关高校承担不少于32个学时的教学任务。中国气象局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吸引有关高校教师承担科研任务或参与科研合作,实现气象部门和高校科教合作、协同育人。

  六、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气象行业就业。各级气象部门要编制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气象相关企业要制订从业人员录用计划。要将气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招录工作前移,主动与有关高校合作开展顶岗实习、“预就业”等试点工作,引导高校将气象部门岗前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要采用导师制、项目制、团队协作制等方式,加强对有意愿进入气象部门就业学生的培养。鼓励中西部地区、艰苦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气象部门和基层气象台站采取减免实习费用、设立定向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偿还助学贷款或补偿学费、对到条件艰苦或气象服务关键性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发放岗位津贴或特别补助等方式吸引学生就业。支持基层气象部门与获得气象相关专业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学生签约,鼓励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先工作1-2年。有关高校要主动对接气象行业的人才需求,加强气象文化教育和宣传,引导毕业生到气象行业就业。

  七、加强气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构建气象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体系。搭建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的立交桥,开展气象在职人员的第二学历教育。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据气象从业人员标准,加强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业务管理等培训。鼓励气象部门与高校合作,采取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

  八、完善气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教育部、中国气象局组织建立气象人才培养联盟,探索产学协同培养气象人才的体制机制,推动气象高等教育改革和结构优化。发挥大气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气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高校本科、职业教育教学中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气象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气象科技协同创新机制。

  九、加强对气象教育的政策支持。教育部、中国气象局统筹指导和支持大气科学学科建设、大气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气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气象教学资源库建设,建立气象资料、气象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教育部在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方面给予指导或政策支持;通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支持有关高校开展大气科学相关专业综合改革、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加强课程建设与开放共享。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深化局校合作,对高校在气象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气象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气象科技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设立气象教材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专业教材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有关高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气象人才培养水平,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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