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8-09-26 生效日期: 2018-09-26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183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2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厅(局)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试点考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81号《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司法部

  2018年9月26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