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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6-08-25 生效日期: 2016-08-25
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8月25日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顺利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平安连云港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现作如下决议:
一、突出宪法核心,着力加强对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在全体市民中牢固树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将每年的12月确定为全市“法治宣传月”,开展“宪法进万家”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宣传与群众政治生活、生产经营、文化活动、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促进法治学习的系统性和法治宣传工作的体系化。立足市情实际,积极开展与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规划、立法内容、实施要求相结合的宣传活动,保证地方性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运用,让法治宣传教育成果成为港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深入了解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涵、总体要求,紧扣“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五个迈上新台阶”重点任务,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着眼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立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五建”活动。针对“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建成标准一致、功能完备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体系。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内涵,使人民群众获得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渠道更加充分、畅通、便捷,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夯实基础。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建设融合起来,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将法治元素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之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三、紧扣宣教重点,着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法治宣传教育要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依法用权教育,坚定他们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引导他们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实践法律的带头人。要始终抓住青少年阶段这个关键时期,循序渐进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习惯、分辨是非的能力、自我保护的意识、参与实践的水平。要始终抓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个法治市场建设的关键环节,强化他们依法经营的责任,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的制度,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要加强对个体工商业者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和保障其依法经营。要始终抓住城镇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这个群体,因地制宜确定宣传教育内容,增强他们依法办事、合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帮助他们学习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与途径。要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好重点普法对象与全民普法的关系,针对不同地区、行业、单位、对象,送所需、答所惑、解所难。
四、构筑文化高地,持续创新法治宣教的载体与形式。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与发展,着力建设与依法治市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通过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传统文化发展、职业道德培养、精神文明创建、社会公益服务的同步规划与实施,将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与层面。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改革聚动力,建立法治文化发展机制,全面实施好组织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五大行动”,培育基层法治文化文艺团体,促进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等普法新模式的运用,加快法治文化建设的政策、阵地、产品、活动“四落实”,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以互联网为基础阵地和创新要素,推广使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开发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从分散单一向多元共建共享的转变,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的互动。
五、优化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宣教工作的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完善普法工作的考核、督办等配套制度,制订各级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强化窗口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明确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目标任务,并加强工作检查。继续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机构,充实职能,加大对普法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建立普法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建立法治公益宣传监测、抽查、公布机制,指导监督各类传媒把法治宣传作为日常宣传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要在各类组织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多措并举提升普法志愿者综合素质,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促进其依法自治。要改进普法考核验收办法,适时增加专项检查,做好中期督导和终期评估验收,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普法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程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注重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本决议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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