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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8-08-16 生效日期: 2018-08-1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8年8月16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关于增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增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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