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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8-01-18 生效日期: 2018-01-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毅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和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和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坚持工业立市,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以高质量发展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积极主动融入大湾区建设,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建设美丽江门,深入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江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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