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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11-06 生效日期: 2019-11-06
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焦人常办[2004]16号通知精神,6月2日至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富海、宫素清、孔相如率领下,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牵头,由各工作委员会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委部分委员参加视察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建设情况。
视察人员听取了市民政局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先后到解放区焦西办事处及电建社区,山阳区新兴社区及龙源湖社区,中站区王封街道办事处及瑞丰社区进行了视察。在视察过程中,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察看、座谈、走访群众,基本了解了有关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9月1日颁布了我省的实施办法。1995年1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示范居委会活动的通知》,当年全市创建先进居委会22个。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我市的社区建设是自1999年在解放区开始试点,山阳区紧随其后。2000年两区被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的实验区。2001年市委、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和要求,对全市原有的303个居委会进行了精简和整合,以点带面,历经5年,我市的社区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居委会100个,社区专职干部617人,初步实现了社区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到位,居民直选社区干部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运行机制到位。2001年,解放、山阳两区代表我省出席了全国社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国社区建设现场研讨会。2002年7月,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2002年9月,解放区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总之,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下,我市在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方面认识到位、措施得力,社区建设起步较早、效果好,已经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我市的社区建设在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化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工作成效
市政府十分重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城市社区自治组织民主选举的指导意见》等12个文件,并成立了焦作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城市居民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政府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宣传工作,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解放区把每年6月定为社区建设宣传月,通过举办知识讲座、文艺汇演、发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山阳区创办了《社区建设报》,举办18期社区文化节。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增强了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化了辖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和共建意识,为社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市社区建设于1999年首先在解放区搞试点,为全面推行探索经验。毛超峰市长亲赴解放区进行专题调研,并撰写文章予以肯定。2000年10月市政府在解放区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2002年4月又在解放区举办了“社区管理与社区发展”理论研讨会,从而澄清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发展方向,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社区服务,内容丰富。四城区相继建立健全了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受到了社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全市共建立各类社区服务设施237个、社区服务中心(站)109个,社区服务从业人员达8569人,2000年以来,全市通过社区共介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124人次。不少部门都把社区作为平台将部门工作延伸到社区、丰富了社区建设的内容。如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社区党建活动、文化活动、计生服务活动、卫生服务体系、劳动保障的社会化管理等等,各具特色,效果良好。
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如基层矛盾的排查和民事调解,原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转化,去年抗击非典斗争中的防控等等。
二是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精神文明程度明显提高。通过加强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了社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三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社区建设不仅拓宽了社区服务业,改善了群众生活质量,还创造了良好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如解放区“万帮社区服务中心”解决了3600余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2003年实现产值600余万元,成为该区第三产业发展的“领头羊”。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乎视的问题。一是《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差距还很大。三是有些地方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没有理顺,影响社区组织功能的发挥。四是社区功能还不完善,各类服务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五是一些地方社区基础设施还很薄弱,经费短缺,人员紧张,工作不到位。六是个别社区的现有设施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服务措施只是写在文件上,贴在墙壁上,挂在口头上,而未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居民群众仍有意见。
  四、意见和建议
视察人员认为,认真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保证城市居民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区工作的永恒主题和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市情、区情的社区建设之路。
1、要进一步加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之深入人心。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将社区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逐年加大政府投入,并广开门路,采取不同形式,利用不同渠道,加大社区投资,不断改善社区服务设施条件,完善社区功能,方便社区群众生活。
3、要整合社区资源达到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现有设施和人员的作用,不要过分追求形象工程、亮点工程,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实实在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社区以民为本,民以社区为家”。
4、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断推动城市基层民主化进程。
5、要突出抓好社区建设三件事:一是抓好各类创建活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二是抓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使失业人员重新上岗;三是抓好居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要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把社区的党组织建设好,把党员的经常性活动开展好,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7、要认真总结社区建设的内外经验,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以点带面,有力推动我市社区建设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0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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