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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22日至25日在成都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成都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成都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成都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