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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9 生效日期: 2003-09-09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厅公路字[2003]362号
辽宁山东湖南四川省交通厅: 
  经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3年11月在试点省份组织进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003年11月28日(周五)、29日(周六)、30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监理行业 
  11月28日 
  周五下午 
  14:30-17:00 
  11月29日 
  (周六)上午 
  8:30-11:00 
  11月29日 
  (周六)下午 
  14:30-17:00 
  11月30日 
  (周日)上午 
  8:30-11:00 
  11月30日 
  (周日)下午 
  14:30-17:30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经济 
  合同管理 
  监理理论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综合考试 
  水运工程 
  水运工程 
  经济 
  合同管理 
  监理理论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二、各地发布报考公告的时间为9月23日,报考者的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7日。并于考试前30天向考生核发准考证,以便考生复习准备应考。 
  三、报考公告应在各地主要媒体发表,内容包括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所在地、报名时间及地点,受理报考单位名称和咨询电话。 
  四、各省应按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点办法》(厅公路字[2003]339号)和考试方案的要求,成立考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领导、组织好试点地区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试点工作有序、按计划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名单报部。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及时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5292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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