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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我省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0 生效日期: 2001-04-20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 [2001] 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九五”期间,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太湖、淮河水污染加剧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但是,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在:少数断面COD含量未能达标;水体中氨氮、总磷、石油类和挥发酚等指标明显偏高;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污水处理厂未能全部如期建成;农业面源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为认真做好2001年我省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江泽民总书记在3月11日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在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力争环境污染的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克服畏难情绪,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长远和眼前、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到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太湖、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从末端治理转向全程控制,突出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工作重点,实施太湖、淮河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生活污染。要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机遇,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结合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城镇建设规划,使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和质量适应水污染防治的要求。污水管网要同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努力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行效益。要加强沿湖、沿河道居民生活环境的整治,禁止向湖、河倾倒垃圾、粪便,结合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对屋边、湖边、河边、路边、沟边、渠边的垃圾进行清理,自己动手改善生活环境。二是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方面要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生产更多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农产品。合理调整水产养殖规模、布局和结构,维护水域生态平衡。逐步改进耕作、施肥制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积极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另一方面要强化畜禽养殖管理,加强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要在太湖、淮河全流域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严禁向河道直接排污,推行文明卫生生产。三是严格控制船舶交通污染。全面建设船舶和加油站防污设施,加强船舶垃圾、粪便、固体废弃物管理,港口、码头要逐步建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强化船舶污染防治监督,提高设施的使用率和效率。四是继续实施太湖湖体、出入湖河道清淤和水利调控工程。梅梁湖、五里湖的清淤工程项目,要尽快争取国家批准立项。主要河道两侧坡地要结合农业经济林和农田林网建设进行绿化,建设湖滨生态防护带。采取水利调控措施,建设“引江济太”清水通道,缩短太湖换水周期,并在太湖上游建立排污通道,使上游城镇污水处理达标排江。五是抓好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按照调水水质要求,在COD指标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继续削减工业废水中的挥发酚、氨氮、磷等污染物,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直接向送清水通道、主要蓄水湖泊以及与这些水体相关的主要支流排放水污染物。 
  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建设,从源头控制污染 
  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生态建设,从源头控制污染。一方面,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要大力开发节能、降耗、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产品、技术和工艺,提高技术含量,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还要积极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从流域全局出发,专题研究并制定太湖、淮河地区的生态规划,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时序生态建设的内容。同时,要将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和创建生态省以及各地创建生态市、生态县、生态镇和生态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制定具体的创建行动计划。 
  四、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决策科学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通知》(苏发[1999]24号),要求逐步建立并完善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部门联合会审、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公众参与、可持续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与考核奖惩、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教育培训等10项基本制度。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10项基本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基本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还不理想,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已经落实的要进一步完善,实施到位;还没有落实的,要抓紧研究,及早提上议事日程。 
  要全面推行环保执法责任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继续超排、偷排污水的地方或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追查执法单位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快太湖、淮河地区主要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管理水平。要继续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环保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群的环保意识、法制意识,推行公众举报监督和媒介监督制度,形成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投身环保的良好局面。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企业治污、环保监督、舆论宣传、群众参与”的治污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按2001年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计划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太湖、淮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向省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定期在各级媒体上向全社会通报。 
  附件一:2001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2001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暨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2001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别 
  目标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水质 
  在太湖取水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主要出入湖河道断面及主要省际交界断面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全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新标准),总磷指标较2000年同期稳中有降。 
  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抽测一次 
  省环保厅 
  工业污染防治 
  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治理设施管理“三化”进程,提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所有重点排污企业都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一批条件成熟的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保持在90%以上。 
  省经贸委、环保厅及有关市县 
  太湖流域印染、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专题研究。 
  向省政府递交研究报告 
  吴江盛泽镇地区环境容量及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研究 
  提交研究报告,并制定污染防治对策。 
  苏州市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2001年全部建成《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治理二○○○年实施计划(调整稿)》所列项目。沿太湖各县(市)分别安排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争取年内开工或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有关市县、省建设厅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建立化学肥料限施区 
  环太湖及主要出入湖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要比2000年再减少5%。 
  省农林厅及有关市县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所有存栏200头以上的养猪场,40头以上奶牛或80头以上菜牛的养牛场,2000只以上的养鸡场,1000只以上的养鸭、养鹅场,到2001年底都必须治理达标。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建设几个生态农业示范区 
  清淤 
  主要出入湖河流一级支流及五里湖、梅梁湖生态清淤 
  完成五里湖、梅梁湖清淤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开工。 
  省计委、水利厅及有关市县 
  水上交通污染防治 
  加强对船舶和水上加油站防污和收污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设施的使用率。 
  制定具体办法,港口、码头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若干示范工程,使设施使用效率达到80%以上。 
  省交通厅及有关市县 
  水利调控 
  研究建设清水通道及常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通道 
  完成引江水直接入梅梁湖及常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的方案研究 
  省水利厅、建设厅及有关市县 
  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在太湖取水的饮用水源地保护 
  制定具体可行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 
  苏州市、无锡市 
  研究并实施贡湖湾和竺山湖湾等地挺水、沉水和浮叶植物群落修复示范工程 
  无锡市、常州市 
  湖滨防护带建设 
  太湖大堤内及主要出入湖河道坡地禁止种植农作物和饲养水禽。保护及恢复太湖大堤(滩地)内的芦苇及湖杨等植物。太湖大堤外建设50米林带或前置库(沟);主要出入湖河道堤岸全部绿化,堤岸内建设50米宽林带。 
  制定环太湖防护带及出入湖河道防护带工程实施方案 
  省农林厅、水利厅及有关市县 
  藻类综合利用工程 
  加强课题研究,实施示范工程。 
  设置相关研究课题,并实施五里湖蓝藻—鲢鱼生物链削减蓝藻示范工程。 
  省环保厅及无锡市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继续控制太湖网围养殖面积 
  东太湖网围养殖面积保持在2.5万亩(其中1万亩轮养),冻结新批养殖户。 
  太湖渔管会 
  附件二: 
 
 
2001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暨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目标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 
  调水相关地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二次达标 制定工作计划,列出重点污染源名单,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实施治理工程,削减废水中的挥发酚、氨氮、磷等污染物。 
  省环保厅、各有关市 
  水质监测 
  重要水质监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沿线市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完成自动监测站布点论证工作,完成2-3个试点站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东线有关市、县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 
  省环保厅、水利厅、各有关市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徐州荆马河污水处理厂 
  年内开工建设 
  徐州市、省建设厅 
  铜山县污水处理厂 
  一期工程投运,完善配套管网。 
  邳州市污水处理厂 
  建成投运,完善配套管网。 
  新沂市污水处理厂 
  6月底前一期工程投运,完善管网建设。 
  睢宁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丰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徐州贾汪区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沛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力争年内建成投运 
  宿迁市污水处理厂] 
  一期工程投运,做好污水收集系统。 
  宿迁市、省建设厅 
  泗洪县污水处理厂 
  一期工程建成投运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连云港大浦污水处理厂 
  一期工程建成投运 
  连云港市、省建设厅 
  灌云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赣榆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扬州市污水处理厂 
  一期工程投运,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扬州市、省建设厅 
  高邮市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江都市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宝应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兴化污水处理厂 
  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泰州市、省建设厅 
  淮安市污水处理厂 
  6月底改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淮安市、省建设厅 
  淮安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盱眙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楚州区污水处理厂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海安县污水处理厂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南通市、省建设厅 
  水上交通污染防治 
  船舶与水上加油站油污和生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省交通厅、各有关市 
  危险品码头与水上交易市场的情况普查及隐患整改 
  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省交通厅、工商局、各有关市 
  饮用水源水质保护 
  送水通道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功能区划定与管理 
  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管理对策和措施。 
  省环保厅、建设厅、各有关市 
  清除送水通道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的白色污染和生活垃圾 
  落实管理对策和措施 
  各有关市、省水利厅、建设厅、环保厅 
  环境水利工程建设 
  新沂河尾水通道功能完善 
  完成徐州地区汇水支流的规划调研,研究解决蔷薇河清污立交工程遗留问题解决方案。 
  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有关市 
  入海水道尾水通道建设 
  完成预定的工程建设任务并开展淮安地区汇水支流的规划调研工作 
  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有关市 
  扬泰地区尾水通道规划研究 
  完成通道和汇水支流规划调研,相应调整有关地区水环境功能类别。 
  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有关市 
  新沂河口滩涂湿地尾水净化系统研究建设 
  完成示范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有关市 
  入海水道口滩涂湿地尾水净化系统建设研究 
  年底前完成立题并开展研究 
  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有关市 
  生态建设 
  按国家有关部门验收考核指标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有关市、县全部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6个市、县通过国家验收。 
  省环保厅、农林厅、各有关市 
  调水通道两岸建设生态防护林带 
  制定建设计划 
  各有关市、省农林厅、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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