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1]336号
重庆市法医学会:
根据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的决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制发了《关于法医检验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预外[2000]130号),现就重庆市法医学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法医检验鉴定收费标准:
1、尸表检验每具收费150元。
2、腐败尸表检验每具收费400元。
3、新鲜尸体(死亡24小时内)解剖每具收费300元。
4、腐败尸体(死亡24小时内上)解剖每具收费600元。
5、开棺检验每具收费800元。
6、法医病理检验每件收费150元。
7、法医病理特染、组化检验每件收费150元。
8、活体检验鉴定每件收费300元。
9、骨骼检验鉴定每单项收费200元。
10、文证审查鉴定每件收费100元。
11、物证检验每件收费100元,检验消耗材料成本超过150元的按实际费用计算。
12、亲子鉴定(含血型、酶型等检验项目)每件收费1200元。
13、法医毒物检验每件收费150元,检验消耗材料成本超过150元的按实际费用计算。
14、法医咨询每件收费30元。
15、出庭每次收费100元。
16、涉外案件检验鉴定,均按上述收费标准的5-10倍收费。
17、对于经济偿付能力确有困难者,检验鉴定费可酌情减免。
二、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取样收费标准:
分类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枪弹检验 枪弹痕迹检验鉴定 支 300
痕迹检验 指纹处理及鉴定 样品一个 50-100
足迹处理及鉴定 样品一个 100-200
工具痕迹检验 样品一个 100-200
情报信息检索信息资料填制复制 套 5-15 超出加收
文件物证检验经济案件不满1000元 例 50
超过1000元至50000元部分 例 200
5万-50万 例 500
超过50万元部分 例 800
鉴定一般字迹 例 50-100
复核鉴定疑难伪装字迹 例 300-500
印章、票证鉴定 例 50-100
尸体照像 新鲜尸体 具 50 死亡24小时内
高度腐败及传染病尸体 具 160
物证照像 一般物证照像 样品一个 40 每超出1个加收10元
特种物证照像(红外、紫外低样品一个 200-500 每超出1个加收
温红外、激光、分色、荧光) 30-50元
录像 人像组合 每人 800(元)人/次
颅像重合 例 1500-2500人/次
颅骨复像 具 1500-2500 参照公安部研究
所收费标准
录像编辑 每分钟 5
复制录像带 (3/4)复制带、不加彩10
底、特技、字幕。每分钟
(1/2)复制带,加彩底、10 彩底、特技、字幕
特技、字幕。每分钟 每加一项加收10元
三、法医学会接到本通知后,必须到事物价部门重新变更《收费许可证》方能收费,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渝价[2000]381号规定“公安刑事技术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