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半工半读的时间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67-08-12 生效日期: 1967-08-12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甘肃省劳动局: 
  六月六日的电报收悉。关于在半工半读学校中半工半读的时间可否计算工龄的问题,经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供参考:半工半读学校是学校的一种。在这种学校半工半读的时间不应计算工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