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住产[2001]148号
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各区、县房地管理局、房地集团公司,各有关施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
本市进行的多层住宅"平改坡"工程既是解决住房防渗防漏和隔热的利民工程,又是改善城市面貌的形象工程,已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为加强"平改坡"工程竣工后交接和维护的管理,把这件深得民心的实事办实、办好,造福于民,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平改坡"工程是指在多层住宅结构许可的条件下,将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并结合房屋外立面的整修,达到改善住宅性能和建筑外观视觉效果的房屋修缮行为。
二、"平改坡"工程项目须由物业公司对其实行质量监督、接管验收和进行日常的维修管理。
三、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为住户利用坡顶空间或在坡顶外进行违章搭建提供方便。"平改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坡顶内滞留物,及时向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按规定承担工程的三年保修期责任。
四、"平改坡"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提请物业公司组织接管验收,经验收合格,物业公司应签字接管,并与其签订保修合同(见附件一)。
交接验收应提交竣工图纸、监理报告及相关资料,物业公司应在一周内按照《"平改坡"工程接管验收的技术要求》(见附件二)予以验收。
对验收中发现影响房屋结构、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返修,直至合格;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一般可约定期限由施工单位进行返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委托物业公司处理。
五、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做好"平改坡"工程竣工后的接管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上人孔"、"老虎窗"和坡顶外貌的管理,确保"平改坡"工程防渗漏、隔热和美化城市功能的实现,禁止下列行为:
1、在改造后的坡顶内堆放杂物或进行其它形式的占用;
2、在楼顶板开孔,破坏结构;
3、其他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貌美观的行为。
六、改造好的屋面属该幢房屋的共用部位,维修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七、各物业公司对业主、房屋使用人利用"平改坡"的房屋空间乱放乱搭建,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工程保修期内,由于"平改坡"工程引起的房屋维修问题,应由施工单位专人负责处理有关事宜,经协调不成的,应由区、县住宅局负责协调解决;交接管理上的问题,由区、县房地局负责协调解决。
附件:
一、"平改坡"工程保修合同书(样本)
二、"平改坡"工程接管验收的技术要求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平改坡"工程保修合同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物业公司):
乙方承建甲方"平改坡"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开工、竣工时间 。乙方愿向甲方、丙方保证承担如下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
"平改坡"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自接管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的项目包括:天沟、檐口、压顶、凡水、坡屋面、圈梁及砖砌体、钢屋架、通风窗等。
以上保修项目应排除人为损坏。
二、保修办法
1、涉及渗漏的问题,乙方接报修电话后6小时内到现场查看,一般损坏应及时修复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如遇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则应先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做好书面记录,待屋面干燥后再彻底修复。
2、结构类问题,乙方接报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理方案,报甲方认可,由原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修理。
3、窗扇、装饰板等损坏,乙方接报后2天内予以修复。
4、所有修理项目在修复后须取得丙方的认可。
三、保修组织
1、保修电话
2、修理组成员:
(附:竣工图纸、监理报告及有关资料)
四、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平改坡"工程接管验收的技术要求
1、结构上不留有隐患:圈梁、坡屋盖受力支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支撑系统齐全牢固;焊缝必须满焊(或按设计要求),焊缝不得假焊;
2、确保屋面不漏水:重点是老虎窗、水箱、屋面透气管的泛水、屋面出线不漏水,欧文斯板钉眼不外露,特殊部位露钉必须封闭;
3、材料的防腐措施有效:木材与砖墙、混凝土的连接必须采取防腐措施,如涂水柏油等进行防腐;
4、有利于维修保养:屋面要有足够的维修保养操作面;确保上人孔上方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水箱清洗有足够的空间;透气管通畅且配网罩;
5、屋面排水畅通:屋面仍应有组织排水;屋面新增圈梁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且按排水设计预留排水孔;
6、水箱溢水管应接到屋面天沟;
7、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返修,直至合格;
8、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施工单位返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