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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4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7 生效日期: 2004-02-17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财企[2004]152号

各区县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财政宏观管理需要 ,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对现行企业财务快报制度进行改革,根据财政部改革精神,现就北京市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快报名称。将现《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更名为《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 
  (二)扩大编报范围。 
  1、保留现已纳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凡目前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快报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继续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快报。 
  2、将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纳入编报范围。根据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号)的有关规定,确定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企业标准为: 
  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建筑业企业:职工人数3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零售业,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15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职工人数2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 
  交通运输业企业:职工人数3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人数8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二、编报时间、内容及要求 
  根据上述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 确定如下企业为我市快报报送企业(名单附后),请各区县财政局、列入名单的各企业请按入下要求做好快报编报工作: 
  (一)报送时间: 
  1、市属各快报编报企业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财务快报数据报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文字汇总分析材料于次月7日前报 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2、各区县财政局于次月6日前将当月财务快报数据报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文字汇总分析材料于次月8日前报 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报内容和要求: 
  1、列入编报范围的企业(不含金融、粮食和农口企业),除按规定报送快报外,同时报送文字材料,对企业财务的运行情况及重大变动事项作简要分析和说明。 
  2、各区县财政局要对本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编报范围自行确定,外资企业按所附名单汇总填报)企业财务的总体运行情况及重大变动事项作分析和说明。 
  3、各区县财政局、各编报企业要重视和加强快报工作,把快报编报工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安排专人从事快报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对于快报编报人员有变动的单位,应及时做好培训或交接工作,确保快报工作准确运行。 
  4、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要保证快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送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和隐瞒有关数据。 
  5、对快报工作我局每年将进行评比,对评比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 
  1、北京市财政局快报企业名单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会计月报主要指标表(略) 
  3、200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表编报说明 
  4、外资企业财务会计月报主要指标表(略) 
  5、2004外资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表编报说明 
  6、企业代码编制规定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北京市财政局纳入财务快报范围的企业名单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1、首钢总公司 
  2、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京仪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18、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天鸿集团公司 
  20、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22、北京市物资总公司 
  23、北京建材经贸集团总公司 
  24、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5、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9、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中国北京全聚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5、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36、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石景山、海淀、丰台、房山、门头沟、延庆、大兴、通州、顺义、密云、平谷、怀柔、昌平、燕山等各区县财政局的区县级直属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1 摩托罗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朝阳区 
  2 北京首都机场股份公司 朝阳区 
  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朝阳区 
  4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朝阳区 
  5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6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朝阳区 
  7 西门子财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区 
  8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9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朝阳区 
  10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朝阳区 
  11阿西亚.布朗.勃法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朝阳区 
  12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朝阳区 
  13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14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区 
  15北京嘉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朝阳区 
  16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朝阳区 
  17惠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朝阳区 
  18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19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朝阳区 
  20北京东方冠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区 
  21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22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23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有限公司 朝阳区 
  24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朝阳区 
  25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朝阳区 
  26新世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朝阳区 
  27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海淀区 
  28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海淀区 
  29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海淀区 
  30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 海淀区 
  31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海淀区 
  32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海淀区 
  33北京金玉大厦 海淀区 
  34北京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淀区 
  35北京香海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淀区 
  36北京银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海淀区 
  37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东城区 
  38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 东城区 
  39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东城区 
  40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 东城区 
  41北京新东安有限公司 东城区 
  42北京恒兆置业有限公司 东城区 
  43北京肯德鸡有限公司 东城区 
  44北京麦当劳有限公司 东城区 
  45东方银座广场有限公司 东城区 
  46北京中粮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东城区 
  47北京华润大厦有限公司 东城区 
  48北京东环置业有限公司 东城区 
  49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 东城区 
  50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东城区 
  51北京诺基亚航星通讯系统有限公司 东城区 
  5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西城区 
  52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西城区 
  53北京中银大厦有限公司 西城区 
  54北京敬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城区 
  55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城区 
  56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西城区 
  57北京远洋大厦有限公司 西城区 
  58北京融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城区 
  59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西城区 
  60北京太运大厦有限公司 西城区 
  61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宣武区 
  62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宣武区 
  63康驰(北京)国际赛车基地有限公司 宣武区 
  64北京中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宣武区 
  65北京中经信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宣武区 
  66北京爱立信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顺义区 
  67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顺义区 
  68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顺义区 
  69北京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顺义区 
  70北京崇文·新世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崇文区 
  71北京崇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崇文区 
  72新世界基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崇文区 
  73北京怡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丰台区 
  74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怀柔区 
  75北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密云县 
  76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 石景山区 
  77北京首信诺基亚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件3: 
 
 
200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表编报说明 
 
  200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月报主要指标表》和《企业财务会计月报附列指标表》两张表。国有企业反映全部由国家投资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反映国有股权处于控股地位的企业,其中: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股权不低于50%(含50%),相对控股企业国有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现将有关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财务会计月报主要指标表》指标说明 
  本报表所列指标共分四大类:资产负债表指标、利润表指标、税收指标和出口退税指标。报表中:资产负债类指标、欠交税金类指标、出口退税指标中的以前年度结转填报期末数;其他指标填报本年累计数。出口退税指标不填上年同期数。 
  其中资产负债表指标、利润表指标和税收指标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基本指标,各企业必须填写。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 
  01、资产总额:资产反映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02、流动资产:反映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03、应收账款(净额):反映企业因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扣除坏帐准备金后的净额。 
  04、存货: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05、长期投资净额:长期投资反映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净额反映长期投资总额与所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差额。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应与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06、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反映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总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合计数。 
  07、负债总额:反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合计。 
  08、流动负债:反映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09、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反映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款。 
  10、所有者权益总计:反映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对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应予抵消。 
  (二)利润表指标 
  0l、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反映销售(营业)收入与销售(营业)折扣、折让的差额。本项目不含增值税。工业企业按产品销售收入填写,商贸企业按商品销售收入填写,外资旅游企业按经营收入填写。 
  02、销售(营业)成本:反映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各项计入产品销售(营业)成本的费用。本项目不含增值税。 
  03、销售(营业)费用:反映在销售(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不包括价外征收的增值税。 
  04、管理费用:反映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05、财务费用: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本项目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写。 
  06、利息支出净额:反映企业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长、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净额。 
  07、补贴收入:反映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包括返还的增值税。 
  08、利润总额:反映企业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与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的总和(亏损以"一"号表示),该项目包括财政已弥补给企业的亏损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即补贴的利润额。 
  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投资调整。 
  09、净利润:反映企业的利润总额与所得税的差额。如为亏损,本项目用"一"号表示。对少数股东损益,应予抵消。 
  (三)税收指标 
  01、应交税金总额:按应交税金科目填写,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等应交的税金合计数。不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不需要清算而直接列入管理费用的税金。 
  02、应交增值税: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03、应交消费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消费税,企业应交的消费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消费税税率的乘积。 
  04、应交所得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等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05、应交营业税:反映企业应交的营业税,企业应交营业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营业税税率的乘积。 
  06、已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税金的总和。 
  07、已交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增值税。 
  08、已交消费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09、已交所得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所得税。 
  lO、已交营业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营业税。 
  11、欠交税金总额:是企业应交未交税金的总和。 
  12、欠交增值税:指企业期末累计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包括以前年度欠交的增值税。 
  13、欠交消费税:指企业期末累计应交未交的消费税,包括以前年度欠交的消费税。 
  14、欠交所得税:指企业期末累计应交未交的所得税,包括以前年度欠交的所得税。 
  15、欠交营业税:指企业期末累计应交末交的营业税,包括以前年度欠交的营业税。 
  注:税金指标本月数指本月发生数。本年累计数应符合以下公式: 
  期初结转数(上期欠交)+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本期欠交数。(期初数本表未列出) 
  (四)出口退税指标 
  1l、应收出口退税:反映企业本期应收出口退税与以前年度结转的应收出口退税之和,即35行=36行+37行。 
  02、本期实际发生:应根据企业设置的"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来填列,按"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本期的借方发生额合计填列。 
  03、以前年度结转:反映企业本年初应退未退的出口退税,按上年末"应收出口退税"借方余额填列。 
  04、实际已收出口退税: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实际已收到的出口退税额,按"应收出口退税"贷方发生额合计填列。 
  05、期末未收出口退税:反映企业期末累计应收未收的出口退税,即39行=35行-38行。 
  未设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核算出口退税的工业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企业、外轮供应企业等应比照"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核算内容,按要求填列相关指标。 
  注: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长期投资净额"、"所有者权益总计"、"净利润"指标,应按财政部规定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方法编制填列。 
  二、《企业财务会计月报附列指标表》指标说明 
  本报表所列指标共分四大类:企业基本情况指标、生产运营情况指标,财政政策、资金指标和其他指标。 
  (一)企业基本情况指标 
  11、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在册的与企业有固定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总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 
  02、在岗职工:反映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 
  03、下岗职工:反映档案关系在本企业或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关系尚未到期的人员实际下岗人数。 
  04、工资总额:反映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发工资数,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支出。 
  05、企业应交各种保险费: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其他保险等保险费用,不包括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各类保险费。 
  06、企业法人户数(户):反映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户数。 
  (二)生产运营情况指标(仅限部分企业填报)。生产运营的有关指标,按企业有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财政政策、资金指标 
  0l、企业所得税返还:反映财政部门按"先征后返"政策审批退库的企业所得税。 
  02、企业增值税返还:反映财政部门按"先征后返"政策审批退库的企业增值税。 
  03、财政贴息资金: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04、关闭破产补助资金:反映各级财政用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所需职工安置等资金缺口的补助。 
  05、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反映各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专项资金。 
  06、招商引资补助资金:反映各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支持改善投资环境,吸收外商投资的资金。 
  07、政府性基金投入:指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各种政府性基金。 
  (四)其他 
  0l、出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02、进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03、自营出口额(千美元):指企业自营出口销售收入(F.O.B)期末折成的美元数。 
  04、自营出口总成本:指企业自营出口销售的进价、认定和摊入的费用和税金总和。 
  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带*的指标,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填列。 
  三、编报要求 
  (一)填报报表应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和擅自更改财务数据。 
  (二)报表中所填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 
  (三)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5: 
 
 
2004年外资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表编报说明 
 
  2004年,企业要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月报主要指标表》。本报表所列指标共分五大类:资产负债表指标、利润表指标、税收指标、进出口指标和企业基本情况指标。 
  一、财务会计指标表编报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 
  0l、资产总额:资产反映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02、负债总额:反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合计。 
  03、所有者权益总计:反映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对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应予抵消。 
  (二)利润表指标 
  01、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反映销售(营业)收入与销售(营业)折扣、折让的差额。本项目不含增值税。工业企业按产品销售收入填写,商贸企业按商品销售收入填写,外资旅游企业按经营收入填写。 
  02、销售(营业)成本:反映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各项计入产品销售(营业)成本的费用。本项目不含增值税。 
  03、销售(营业)费用:反映在销售(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不包括价外征收的增值税。 
  04、管理费用:反映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05、财务费用: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本项目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写。 
  06、利润总额:反映企业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与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的总和(亏损以"一"号表示),该项目包括财政已弥补给企业的亏损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即补贴的利润额。 
  公式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投资调整。 
  07、净利润:反映企业的利润总额与所得税的差额。如为亏损,本项目用"一"号表示。对少数股东损益,应予抵消。 
  (三)税收指标 
  01、应交税金总额:按应交税金科目填写,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等应交的税金合计数。不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不需要清算而直接列入管理费用的税金。 
  02、应交增值税: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03、应交消费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消费税,企业应交的消费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消费税税率的乘积。 
  04、应交所得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等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05、应交营业税:反映企业应交的营业税,企业应交营业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营业税税率的乘积。 
  06、已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税金的总和。 
  07、已交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增值税。 
  08、已交消费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09、已交所得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所得税。 
  10、己交营业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营业税。 
  (四)进出口指标 
  01、出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02、进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03、自营出口额(千美元):指企业自营出口销售收入(F.O.B)期末折成的美元数。 
  04、自营出口总成本:指企业自营出口销售的进价、认定和摊入的费用和税金总合。 
  (五)企业基本情况 
  0l、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在册的与企业有固定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总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 
  02、工资总额:反映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发工资数,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等工资性支出。 
  03、企业应交各种保险费: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其他保险等保险费用。 
  04、企业法人户数(户):反映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户数。 
  二、编报要求 
  (一)填报报表应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和擅自更改财务数据。 
  (二)报表中所填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 
  (三)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6: 
 
 
企业代码编制规定 
 
  企业代码共有十六部分,第二、五、十一部分由汉字组成,其余均由数字组成。 
  第一部分企业标识代码 
  共15位,分为两个部分。前六位为第一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组成,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编制;后9位为第二部分,由企业统一标识代码组成,统一标识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一代码在全国的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强制使用。 
  企业统一标识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法人单位证书》上的代码填写;尚未领到国家统一代码的企业,可按各级统计部门赋予临时代码填写。 
  企业标识代码与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登记号相同,可从企业纳税登记证上查取。 
  第二部分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按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要求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在填写时一般不要超过18个汉字,即最多占36位,企业名称汉字偏长的可适当缩减。 
  第三部分上一级企业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上一级企业的企业统一标识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第四部分集团企业总部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隶属的集团企业总部的企业统一标识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第五部分法定代表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法定代表人在填写时一般不超过4个汉字,即最多占8位。 
  第六部分企业行政隶属关系 
  共2位。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隶属关系分为: 
  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12404-90)填写。具体规定如下: 
  中央10县50乡63 
  省20街道61 
  地区40镇62 
  第七部分企业类型 
  共3位,参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编制。 
  非公司制企业: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0联营企业 
  150私营企业 
  16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0外商投资企业 
  199其他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11国有投资公司 
  21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2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22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第八部分企业资本构成 
  共3位,按照以下规定编制: 
  110国有独资企业 
  120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131内资集体控股 
  132内资个人控股 
  133港、澳、台商控股 
  134外商控股 
  210集体经济 
  220集体控股 
  310私人独资 
  320私人控股 
  410港、澳、台商独资 
  420港、澳、台商控股 
  510外商独资 
  520外商控股 
  699其他 
  第九部分行业隶属关系 
  共2位,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以下规定编制: 
  01煤炭工业 
  02石油工业 
  03冶金工业 
  04有色金属工业 
  05建材工业 
  06化学工业 
  07轻工业 
  08烟草工业 
  09纺织工业 
  10石化工业 
  11医药工业 
  12机械工业 
  13汽车工业 
  14军工业 
  15电子工业 
  16电力工业 
  19其他工业 
  20施工、房地产 
  21工业供销企业 
  22城市公用企业 
  23医药商业企业 
  24烟草商业企业 
  25勘察设计企业 
  31商贸 
  32餐饮业* 
  33金融业* 
  35外经 
  36旅游 
  37信息技术服务业* 
  38社会服务业* 
  41物资 
  51供销合作社 
  61粮食 
  71铁道 
  72交通 
  73民航 
  74邮政 
  75电信 
  99其他企业 
  注:*部分的代码是今年新增的代码。 
  第十部分企业规模 
  共1位,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号)的有关规定,所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企业规模划分为3种: 
  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第十一部分企业所在地地址 
  共32位。填写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地址,不填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地区(市)、县(市、区)开始填,具体到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门牌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数字占一格。尽量不填写通讯信箱号。 
  第十二部分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共6位,填写企业所在地通信用邮政编码。 
  第十三部分企业财务部门电话号码 
  共8位,不填区号。电话号码是分机的,只填总机号。 
  第十四分企业正式开业时间 
  共6位,填企业正式开业(投产)时间,填到月份。六位要填满。如1990年六月开业,应填写"199006" 
  第十五部分企业新报原因 
  共l位,按照以下规定编制: 
  0非新报企业 
  1新成立企业 
  2竣工移交企业 
  3分立企业 
  4上年未报企业 
  5上年未单户填报企业 
  6隶属关系改变 
  7报表类型改变 
  9其它原因 
  第十六部分自定义码 
  共8位,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定义。 
  附注: 
  2004年快报代码与2003年快报代码的主要区别是:(1)代码由原来的23个代码,减少为16个,去掉了企业改革性质1、2、3、4、企业工挂性质、企业纳税性质、企业性质补充码。(2)原9号代码"企业行业隶属关系"中35号"外经旅游"改为35"外经"36"旅游",从而在分析表中把旅游企业单独列出。(3)10号代码中的企业规模,由原来的6种改为"大中小"3种。 
  软件具体操作方法是:可通过"按公式取代码"的方法将2003年的代码库提取过来,具体操作请参照软件有关说明,提取完毕后要核对9号代码中的"外经旅游"代码,是旅游企业的要改成36,接下来再核对10号企业规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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