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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典型材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30 生效日期: 2005-03-30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财[200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粮食主产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富余职工多、分流任务重、地方财力困难、工作难度大,分流安置好富余职工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近几年来,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同时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积极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温家宝总理2005年2月12日在《国内动态清样》(第401期)“河南国有粮企15万富余职工平稳分流”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 “河南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值得重视,适当时候可派人调查总结,如确值得借鉴,可向各地推介”。随后,国家粮食局立即组成专门调研小组赴河南省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河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他们的做法对推进全国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具有借鉴作用。现将河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典型经验材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认真学习借鉴。 
 
 
国家粮食局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河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河南省是我国第一产粮大省,2004年粮食产量852亿斤,创历史最高记录。“老人、老帐、老粮”历史包袱问题很突出,2002年底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31万人,其中购销企业职工数23.4万人,位居全国第一位。如何妥善解决“三老”历史包袱问题,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任务十分艰巨。通过近几年特别是2004年的艰苦努力,河南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放开粮食市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03年,河南省在洛阳、安阳、三门峡、商丘、信阳等5市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2004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在总结5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全面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同时,2004年度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11.6亿元直接补贴农民,平均每亩补贴12.38元,人均补贴16.70元,加上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新批准1000多家非公有制的粮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入粮食购销市场,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和公平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制订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充实地方储备25亿斤,粮食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增强。总体来看,河南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正在落实到位,进展比较平稳。 
  (二)超额完成购销企业减员任务,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据省粮食部门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省购销企业累计减员分流职工数17.7万人,占2002年底职工数23.4万人的76%,占减员分流计划的113%。其中按政策规定采取“四退一保”(即退休、内退、病退、特退和协保)措施分流职工数4.5万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分流职工数13.2万人,分别占减员分流职工数的25%和75%。在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中,通过主辅分离兴办经济实体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万人,再就业率达21%。 
  (三)全面核实购销企业“老帐”、“老粮”,为购销企业改组改制创造条件。 
  2003年,河南省组织785人对实行粮食市场化改革试点的5市872个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以来的“老帐”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2004年,省政府组织近1300人,用4个多月时间对其余13市1762个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以来的“老帐”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购销企业粮食销货款不及时回笼、虚报亏损,财政部门滞留或挪用政策性补贴资金,个别部门向购销企业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推行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 
  在做好购销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同时,河南省加大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他们制订了把全省2600多家购销企业重组整合改制为700家左右的目标,2004年通过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转让等形式,完成重组改制企业391家,其中78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他为民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后的购销企业建立了新的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聘任制,职工竞聘上岗;职工收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激励工资制。 
  (五)购销企业转变经营观念,在改革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 
  2004年河南省有1000多家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开展粮食订单收购,与450万农户共建优质粮生产基地,落实粮食订单面积1800多万亩,订单收购粮食76亿斤。全省购销企业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形式,全年共收购粮食218亿斤,其中收购夏粮116亿斤,收购价格平均每市斤比上年高出0.218元,在引导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二、河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分流安置好企业富余职工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也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购销企业富余职工多、分流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财力比较紧张,是粮食主产区的普遍特点。河南省通过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平稳推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一些做法值得粮食主产省借鉴。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 
  第一,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河南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粮食改革的汇报,省政府办公会多次研究,并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明义为组长的省粮改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局、劳动保障厅、审计厅、农发行、国资委、农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发展中心等10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县也相应成立粮改领导小组。省政府明确强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是粮食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各级政府通力协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第二,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省政府明确,各市、县政府的一把手和同级粮食部门的一把手是粮改的第一责任人;市、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协调解决粮改中的矛盾和问题;省粮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市、包一个县、解剖一个企业,成员单位各包1至2个市,对粮改进行指导和督促;各级粮食部门是粮改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实行局领导分工包县、包企业,集中精力抓粮改。第三,建立检查督促制度,确保粮改工作做细、做实。2004年省政府先后7次召开全省粮改电视电话会、分片座谈会和工作汇报会,及时指导和督促粮改工作。常务副省长王明义及时协调解决购销企业改革的具体问题,多次深入基层检查督促。省粮改领导小组除开展经常性督导外,还进行了4次全面系统的督导检查。各级粮改领导小组普遍建立例会、定期通报和督导制度,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查找和纠正问题,确保各项粮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周密方案,规范操作程序,把去留选择权交给职工。 
  一是制定操作性强的粮改方案。河南省制定下发了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意见、人员聘用工作指导意见、购销企业改革操作指南等政策文件,通过层层召开粮改动员会、举办政策培训、推广“一个电话、一封信、三本书”(即公布粮改热线电话,向企业职工发出一封信,编写购销企业百题问答、政策文件、粮改典型经验汇编)的做法,解答职工对粮改的疑惑,打消职工的思想顾虑,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省粮食局先后4次举办有800多人参加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法规培训班、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并派出工作组到重点市、县进行粮改政策辅导,规范购销企业改革和职工分流工作实施程序。商丘、许昌、信阳、焦作等市普遍采取“三公开、七上墙”的办法,做到政策透明,操作规范,职工放心。三是把出路指给职工,由职工自愿选择去留。河南省坚持“以人为本、无情分流、有情操作”的原则,购销企业对职工采取“四退一保”、解除劳动合同、竞聘上岗等多种分流安置方式,职工自愿选择。尽量做到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使去者无怨气,留者有奔头。2004年底,全省组织了对购销企业改革情况 “六个回头看”的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对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巩固改革成果。 
  (三)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兴办经济实体,努力增加再就业岗位。 
  河南省对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不是向社会一推了之,而是坚持职工分流与安置就业并重,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粮食企业和职工特点,积极组织创办新的经济实体,大力开展粮油加工、商业、养殖、种植、餐饮等多种经营,广开新的就业门路,努力做到分流人员多就业、少失业。商丘市粮食部门通过创办农村粮油服务社等2155个新的经济实体,分流人员有5623人实现了再就业。许昌市粮食部门发挥原有粮办工业和多种经营基础较好的优势,扩建、新建项目43个,安置分流人员3000多人。焦作市粮食部门开办早餐工程、商业连锁店、养殖场、种业公司等多种经营实体387个,使1153名分流人员重新找到了工作岗位,占分流职工总数的29%。孟州市对分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税收、资金、小额贷款、证照办理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职工利用自身特长,面向社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市粮食部门开办了“金福来连锁店”,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开展粮油品种兑换,兼营农民所需生产生活用品,经营品种达2000多个,现有1个配送中心、7个超市和239个经营网点,辐射全市88%的行政村,提供就业岗位700多个,全市购销企业分流人员基本实现了再就业。据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粮管所职工反映,改革前职工月收入只有300多元,改革后竞聘上岗职工月收入能达700多元,分流人员再就业后月收入平均在800元左右。 
  (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及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河南省按照“依据政策、结合实际、衔接周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理确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标准。为确保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及时发放,河南省加大筹措力度,共筹集资金17.9亿元,其中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6.7亿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1.5亿元,企业自筹9.7亿元,绝大部分购销企业及时向分流人员支付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目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针对下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企业改制和安置分流人员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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