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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松涛水利工程工业生活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9 生效日期: 2003-04-09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计价格[2003]339号

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调整工业生活原水水价的函》(海松[2003]9号)收悉。鉴于松涛水利工程工业生活供水价格长期偏低,影响了供水成本的合理补偿,为了逐步理顺松涛水利工程工业生活供水价格,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松涛水利工程向儋州市自来水生产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从现行0.08元(含水资源费、下同)提高到0.12元;其他供水仍按原价格执行。水价调整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二○○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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