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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04年以来,随着粮食购销市场的全面放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加快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已有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成立了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南、广东、海南、云南、西藏等8个省(区、市)粮食局也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汇报,争取尽快成立监督检查内设工作机构。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自身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建设的同时,还将机构建设工作向地(市)、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有效延伸,全国网络化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为及时掌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内设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情况,以便充分运用已经建立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今后我们将每年定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人员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我们设计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内设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情况调查表》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于3月15日之前将盖章后的调查表报我司,同时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表格。
联 系 人:袁 辉 杨卫辰 周晓耘
电 话:010-63906805 63906739 63906855
传 真:010-63906845
E-mail: jiancha2@chinagrain.gov.cn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内设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公章) 填报截止时间:2006年1月31日 单位:个、人
项目 行 行政区数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数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设监督检查工作机构数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成立行政执法队数 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数 2006年拟参加国家粮食局培训的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及地(市)、县(市)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人数(军粮、质检培训另报)
行政区级 合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合计 独立设立监督检查处(科、股) 加挂监督检查处(科、股)牌子合署办公 合计 已获得监督检查证人数 尚未获得监督检查证待上岗人数 合计 颁发监督检查证行政执法上岗培训 行政执法提高培训
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1
地(市)级 2
县(市)级 3
总计 4
说明:2列=3列+4列;5列=6列+7列;9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列;4行=1行+2行+3行。 填表人: 填报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