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质[2004]44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下达〈2003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图集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3]54号)的要求,由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方设计研究院、石家庄开发区晶达建筑体系有限公司共同修订的《CL结构设计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统一编号为DB13(J)43-2003,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原《CL结构体系技术规程》(DB13/T(J)26-2000)及其有关补充解释文件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发行,由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四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