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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0 生效日期: 2002-07-10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2]7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2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二年七月十日 
 
 
2002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 
 
  省政府决定于2002年9月19日至9月22日,在南京举行“2002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本届金秋经贸洽谈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外经贸厅和南京市政府联合承办。本届金秋洽谈会作为今年江苏开放型经济的主题活动向全国推出,意在宣传江苏,广交朋友,努力将其办成促进我省对外经济贸易快速发展的一次盛会。 
  一、指导思想 
  金秋经贸洽谈会将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紧紧围绕全省开放型经济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江苏由经贸大省向经贸强省转变。发挥我省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优势,大力发展与世界500强的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突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这一主题,为江苏对外经贸发展、促进招商引资、加强海内外客商的沟通和交流,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使江苏省开放型经济在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下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洽谈会时间、地点 
  本届金秋经贸洽谈会时间定于2002年9月19日至22日,会期4天。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外经贸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经贸委 
  省建设厅 
  省科技厅 
  省外办 
  省侨办 
  省台办 
  省工商联 
  省贸促会 
  (一)洽谈会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季允石 省长 
  主 任:王荣炳 副省长 
  罗志军 南京市市长 
  副 主 任:周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叶 坚 省外经贸厅厅长 
  蒋宏坤 南京市常务副市长 
  成 员:省内各参会城市分管外经贸工作的副市长 
  省政府各协办部门的分管领导 
  (二)洽谈会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赵 进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副 主 任:牟小玉 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外经贸局局长 
  余 海 江苏东恒国际服务贸易集团董事长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省内各参会城市外经贸局负责人、省外经贸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省外经贸厅。 
  组委会办公室职能为:在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组委会审定的工作方案负责金秋洽谈会各项工作的布置、检查与落实。负责与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对外宣传、安全保卫、重要来宾邀请与接待等工作;负责洽谈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金秋洽谈会服务中心 
  组建“金秋洽谈会服务中心”,在组委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有关会务工作的组织安排,统一管理与金秋洽谈会有关的所有商业资源与收益。 
  四、总体安排 
  本届金秋经贸洽谈会将围绕“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除苏、锡、常三市自愿参加外,其它省辖市均应组团参加,同时积极吸收南京周边地区的省外城市参会、参展。 
  (一)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 
  各参会城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及洽谈。以各参会城市为单位集中重点项目招商,突出各地省、市级开发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展览展示,为其招商引资提供良好地环境和场所。形式可采取投资环境说明会、项目发布会、洽谈会、技术交流和签字仪式等。 
  (二)三资企业产品展 
  主要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一个集中展示各自名、优、新、特产品和拓展市场的机会。跨国公司在省内各参会城市的企业也可以跨国公司的名义独立组织参展。 
  (三)私营个体企业展 
  本届洽谈会将组织部分私营个体企业进行产品展示,作为扶持我省私营个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具体举措。 
  五、前期筹备工作分工 
  省政府作为本次洽谈会的主办单位,将为各承办单位创造必要的条件,组织、协调、支持并检查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各项筹备工作,统一协调洽谈会期间的招商、招展、对外宣传、客商邀请及重要宾客的来访接待等项工作。 
  (一)承办单位工作分工 
  1.省外经贸厅 
  负责洽谈会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组织省内各参会城市参展;负责利用我省派驻外机构等网络,积极邀请国外客商前来参会、洽谈、采购;邀请海外有实力有兴趣的投资者和世界著名公司参加洽谈会开幕式及有关活动。检查、监督省内各参会城市落实洽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南京市人民政府 
  负责洽谈会期间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场馆及其设施和国内外来宾、客商、企业参展人员接待;负责市容环境布置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自身渠道邀请国外知名客商、企业和本市著名的三资企业参展;协调、督促本市各有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主动和各对口的承办、协办单位加强联系,协助各承办、协办单位按时落实、完成各项筹备工作,负责落实南京周边地区的省外城市参会参展。 
  (二)协办单位工作分工 
  1.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负责组织各省辖市内资企业参会洽谈。 
  2.省建设厅 
  负责组织各省辖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参会洽谈。 
  3.省科技厅 
  负责组织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参会洽谈。 
  4.省外办 
  负责邀请国外友好城市和通过各使领馆组织海外经贸代表到会进行经贸洽谈;邀请友好城市知名企业参展;邀请驻我国使领馆官员出席洽谈会开幕式。 
  5.省侨办 
  负责组织海外华商参会洽谈。 
  6.省台办 
  负责组织台商代表参会洽谈。 
  7.省工商联 
  负责组织私营个体企业参加洽谈会。 
  8.省贸促会 
  负责组织国外(境外)客商参会洽谈。 
  9.金秋洽谈会服务中心在组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做好金秋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和运行工作,包括有关会务工作的组织安排;统一管理和运作所有与金秋洽谈会有关的商业资源;请柬的印制和回执收集、整理工作等等。 
  六、其他 
  (一)各市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洽谈会组委会的统一分工开展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方面筹备工作的进度,加强同各有关单位的联系,收集、汇总、上报各项筹备工作情况,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协调。 
  (二)各承办、协办单位和各省辖市需确定1-2名联络员。7月20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各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的电话和详细的工作地址(联络人:骆兵,电话:025-2244060),以便组委会办公室同各单位随时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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