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房地产权属变更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5 生效日期: 2006-05-15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2006]50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房地产权属变更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粤财农[2005]2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州海印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竞买了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广东商品展销服务中心100%的投资权益。上述交易中包括广东展销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一号的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上述房地产权属转移应征收契税。计税价格依据房地产的成交价格确定。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