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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及广西出版总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6 生效日期: 2002-09-1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2]149号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和《广西出版总社机构编制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与广西出版总社分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02]45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与自治区出版总社分离。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自治区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全区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的职能。 
  1.出版物市场的执法监管; 
  2.新闻出版、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工作。 
  (三)新增的职能。 
  审核全区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四)转变的职能。 
  实行管办分离,与直接管理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脱钩。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的职能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本行政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重要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我区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我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我区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 
  (三)负责我区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机构、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类似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我区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五)负责审核我区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对我区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 
  (七)贯彻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实施全区的“扫黄打非”工作;落实、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我区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管理我区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我区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我区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二)负责我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三)编制我区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四)编制我区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区性表彰和评奖活动。 
  (十五)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内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与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督查机关各处(室)和地、市、县新闻出版机构对上级机关公文、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和全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措施的实施;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法规事项;承担新闻出版信息的搜集、整理、研究、分析、总结和建立我区新闻出版数据库的任务;编制我区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我区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承办全区图书出版社设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并对其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图书出版社年度选题计划,组织重点图书出版计划的实施;承办图书出版社重大选题审核上报备案事宜;协调、指导、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的图书审读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图书和图书出版社的违规行为;承办内部资料性图书的审批;对图书出版社进行年检和图书质量检查监督,调校图书品种和管理图书出版书号、条码;承担古籍整理出版的管理工作。 
  (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承担全区报纸、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研究报刊布局,拟订全区报纸、期刊发展规划;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和报刊主要项目变更的审核申报;承办全区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的审批;承办报刊重大选题的审核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报社、期刊社、记者站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的审读,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报刊和报社、期刊社的违规行为;调控全区报纸、期刊品种及刊量总量;核发、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单位记者证。 
  (四)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 
  拟订全区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年检的审核申报并对其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全区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核上报备案事宜,组织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音像电子出版、制作单位的违规行为;调控全区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品种和版号总量;承办全区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活动申请的审核报批工作,并对全区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五)印刷复制管理处。 
  承担全区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我区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以及国家限制进口印刷复制设备审核申报;负责全区印刷及复制单位的年检和印刷复制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我区实施印刷复制业的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查处或组织查处印刷、复制单位的违法行为。 
  (六)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拟订我区出版物市场区域调控政策、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和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发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设立和全国性出版物展销会、定货会、书市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地方性或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审批;指导、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它重点出版物发行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七)全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广西出版物市场稽查队)。 
  对全区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出版物市场信息和动向,贯彻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市、地、县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拟订地方性著作权管理措施;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严重侵犯著作权案件;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代为行使法律规定著作权由国家享有的本自治区作品的著作权;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计划财务处。 
  承担局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落实国家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负责局预算、决算的编报和各项经费的安排与管理;组织协调局系统资金周转等重大财务活动;承担全区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书刊印刷复制业及图书发行业统计工作。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承办新闻出版系统访问交流项目和团组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设立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类似机构的申报工作;审核报批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来我区展览、展销和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一)人事教育处。 
  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工作;承办我区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拟订我区新闻出版行业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和岗位培训计划,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行政编制为50名(含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划入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暂保留广西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原有事业编制9名。 
  五、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直属单位: 
  1.广西出版杂志社; 
  2.广西万达版权代理中心; 
  3.广西出版技工学校。 
 
 
广西出版总社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与广西出版总社分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02]45号)的要求,广西出版总社与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分离。广西出版总社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 
  一、主要职责 
  广西出版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出版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主旋律,多出优秀出版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深化出版管理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管理,优化结构,增强竞争能力。经营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资产效益,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总社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宏观调控措施,制定总社系统科技发展、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网点布局和重点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跟踪监督。 
  (四)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总社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总社系统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 
  (五)开展著作权贸易、国(境)内外合作出版和出版物相关产品、材料、设备的进出口工作;开展国(境)内外出版技术交流、人才交流以及与出版相关的展览和培训、劳务合作。 
  (六)负责总社系统图书、电子、音像、期刊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 
  (七)制定总社系统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部干部考核、权限范围内的任免和奖惩等工作。 
  (八)负责总社系统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九)负责广西出版集团的筹建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集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开展与出版有关的产品、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宣传、咨询和信息服务;开拓多媒体出版、网络服务、文化事业服务等与出版有关的文化市场。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西出版总社设6个生产经营管理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调管理总社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保卫、信访、计划生育、接待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总社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收集、综合、反馈和交流工作;负责总社系统办公自动化及通讯网络建设;负责总社后勤行政工作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总社党群工作。 
  (二)出版工作部。 
  负责总社系统图书、电子、音像、期刊等出版物的出版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编制年度选题计划和出版计划,并汇总报批;管理总社增补选题的审核、呈报;负责重要出版项目的论证、审定和上报并组织实施;组织总社系统图书、电子、音像、期刊等出版物的宣传工作。 
  (三)生产营销部。 
  负责指导总社系统图书、电子、音像、期刊等出版物的印刷、制作计划,以及总社系统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负责指导总社系统图书、电子、音像、期刊等出版物的市场开发、营销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总社系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储运、调配工作;负责总社系统出版物的质量管理和生产周期的跟踪管理;负责总社系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检查和监督;负责拟定总社系统中长期生产发展规划,协调总社系统生产经营活动。 
  (四)人力资源部。 
  管理总社系统干部、人事、劳资、职改及培训。负责制定总社系统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总社及所属单位的编制管理;负责总社系统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的管理,负责总社以及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 
  (五)财务审计部。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负责管理总社系统财务会计,按时汇集报送各类财务会计报表,并组织和进行总社月、季、年财务运行状况分析活动;负责总社系统各项税金的申报缴纳工作;负责总社资金的筹集、调剂和拨付;负责总社系统重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论证、立项、报批和跟踪管理,协助对外合作和长期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查,进行投入产出的综合考核;依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权限,管理总社系统国有资产、制定保值增值计划,考核保值增值情况;负责总社系统财务监控、内部审计和各类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发展策划部。 
  负责编制总社系统中长期生产发展规划;负责总社重大发展项目的整体策划和可行性分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和发行网络建设的可行性论证、评审工作,指导实施并跟踪监督;负责总社对外经济合作;负责总社系统技术引进和开发,运用高新技术为总社管理和系统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国(境)内外合作出版和出版物及相关产品、材料、设备的贸易、展览及商务联络工作,开展国(境)内外出版技术交流、人才交流、劳务合作和有关技术信息收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广西出版总社事业编制52名(含老干部服务事业编制)。其中:社长1名,副社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四、其他 
  广西出版总社直属单位: 
  1.广西人民出版社; 
  2.漓江出版社; 
  3.广西教育出版社; 
  4.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5.广西美术出版社; 
  6.接力出版社; 
  7.广西金海湾电子音像出版社; 
  8.广西报刊出版中心; 
  9.广西迪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广西民族印刷厂; 
  11.广西新华印刷厂; 
  12.广西出版印刷物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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