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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社区宣导儿童及少年保护与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奖励表扬计画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0 生效日期: 2005-04-20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台内童第0940098716号
 壹、依据:

  落实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与性侵害事件通报及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之玖采行措施二、强化宣导及激发民众通报(二)落实村里社区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导。

  贰、目的:

  (一)加强宣导、通报及奖励表扬,降低社会大众对儿童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之容忍度。

  (二)强化村里社区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导,激发民众通报意识,减少虐待事件发生。

  参、主办单位:

  内政部(以下简称本部)儿童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直辖市及县(市)政府。

  肆、协办单位:

  本部民政司、社会司、营建署

  伍、奖励及表扬对象:

  办理宣导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着有绩效足为楷模之村里办公处、社区发展协会、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等。

  陆、评审内容:

  (一)村里办公处:

  1.结合专业人员或团体于办理研习训练或法令宣导时,纳入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相关课程。

  2.协助村里民通报及发送相关宣导资料。

  3.召开村里民大会或办理村里活动时进行防治宣导。

  4.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与性侵害防治宣导及通报工作,有特殊优良事迹。

  5.推动村里互助及关怀活动,预防高风险家庭发生儿童虐待及家庭暴力事件。

  6.研提创新做法,确实有助于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

  (二)社区发展协会:

  1.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计画及经费之编列、执行成效及宣导。

  2.结合专业人员或团体于办理研习训练或法令宣导时,纳入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相关课程。

  3.协助居民通报及分送相关宣导资料。

  4.办理或鼓励社区成员参加社区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人才培育训练。

  5.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与性侵害防治宣导及通报工作,有特殊优良事迹。

  6.推动社区互助及关怀活动,预防高风险家庭发生儿童虐待及家庭暴力事件。

  7.研提创新做法,确实有助于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三)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

  1.协助居民通报及发送相关宣导资料。

  2.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与性侵害防治宣导及通报工作积极主动,有特殊优良事迹。

  3.推动公寓大厦互助及关怀活动,预防高风险家庭发生儿童虐待及家庭暴力事件。

  4.研提创新做法,确实有助于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

  柒、推荐及评审方式:

  (一)推荐方式:由直辖市及县(市)政府针对辖内村里办公处、社区发展协会、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各遴选二个至四个绩优单位,并将推荐表(如附表)与上年度执行成果于每年四月底前径送本部儿童局汇办。

  (二)评审方式:由本部儿童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邀请儿童少年福利与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专家学者七人组成评审小组评审。

  捌、奖励方式:

  (一)经评审评定成绩优良者,发给奖牌及奖励金新台币五万元整;经评定成绩良好者发给奖状。

  (二)所发给奖励金应作为推动儿童及少年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相关业务之用。

  (三)承办本计画之有功人员,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自行办理奖励。

  玖、经费:

  由本部儿童局社会福利基金项下支应。

  拾、附则:

  本计画得由本部儿童局自行办理或由民间团体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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