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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海秀东路户外设置物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5 生效日期: 2001-05-15
发布部门: 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为配合做好中心城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海秀东路“全国文明示范街”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决定对海秀东路的户外设置物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海秀东路(三角池至南大立交桥)沿街建筑立面、楼顶、人行天桥、人行道、广场、绿化带等。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在上述范围各种设施及其附属物上设置的各类商业性、公益性的广告牌(含空白的广告牌架)、招牌、牌匾、灯箱、霓虹灯、指示牌、路牌、标牌、路钟、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报刊亭、公用电话亭、邮政信箱、销售亭等(以下统称户外设置物)。 
  三、清理整顿的要求: 
  (1)各类户外设置物的产权人、发布人或设置人,应于6月1日之前,携带原批准文件或有效证明和现场实景照片到我局城管监察支队市容科重新登记;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设置物,也应在上述期限内到城管部门如实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处理; 
  (3)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均视为无主处理,我局将组织队伍予以清理和拆除。 
  受理电话:6788400 
  办公地址:市正义路1号市城管支队 
 
 
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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