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嘉义县政府推动幸福社区美满家庭营造福利社区化计划申请补助作业要点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04 生效日期: 2005-01-04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府社行字第0940011784号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四日嘉义县政府府社行字第0940011784号函订定发布全文8点

  一、依据:内政部颁布「社区发展工作纲要」、行政院挑战二○○八国家发展重点计划:新故乡社区营造-开发社区人力资源,营造福利化社区。

  二、目的:

  (一)健全社区发展协会会务、财务等组织运作,强化组织功能。

  (二)辅导社区发展协会,鼓励社区发展协会办理社区福利需求调查,并主动规划各项持续性之社区伦理建设与社会福利服务计划,以提升民众生活品质。

  (三)促进社区意识之凝聚,订定社区发展目标强化社区福利服务并提供儿童福利、少年福利、妇女福利、身心障碍福利、老人福利等各项福利服务,落实社区照顾精神。

  (四)鼓励社区民众参与,健全社区参与机制,增进社区民众自发性参与公共事务之意愿,奠定民主深化之基础。

  三、补助对象:嘉义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立案之社区发展协会。以下三项条件需同时具备,本府始同意补助。

  (一)依据社区发展工作纲要,筹组之社区发展协会并完成立案程序领有立案证书,且组织正常运作(会务、财务健全)者。

  (二)能够提出至少百分之十自筹款证明之社区发展协会。

  (三)经过本府遴选「幸福社区、美满家庭-营造福利社区化计划」,获选之社区发展协会。

  四补助原则:

  (一)办理期间:

  本计划以每一年度为计划期程,本计划以补助一个年度计划为主,惟能提出持续二年以上之福利社区化计划且计划具体可行者,列为优先补助对象。

  (二)遴选方式

  1.由计划申请本项经费补助之社区发展协会,填报社区基本资料并完成社区福利需求调查,并初步提出年度加强办理之福利服务计画,由乡(镇、市)公所初审后,函送本府,经本府复审合格之社区提案,由本府通知所送计划之公所及社区发展协会,备妥完整计划内容,及简报数据,参加本府公开评选会议。经本府幸福社区评选小组委员审查所送计划,并得视情况实地勘查社区工作项目等评估后核列,全县以补助十二个社区为原则。

  2.每一入选之社区发展协会,予以补助新台币五十万元,曾接受本府加强社区或幸福社区补助计划之社区,二年内不得再重复提出申请。

  (三)社区辅导与考核:

  1.接受本府「幸福社区、美满家庭-营造福利社区化计划」补助之社区发展协会,需接受本府「幸福社区辅导团队」之辅导。

  2.接受本府补助之社区发展协会,需于年度结束后,接受本府评鉴委员评鉴工作成果,本府评鉴成绩优等者,必须接受内政部评鉴。

  (四)其它:未列入本府年度幸福社区补助之社区提案,由本府辅导修正计划,申请内政部社区发展-营造福利社区化补助。

  五补助项目:

  (一)公共设施建设:(不得超过总经费的百分之二十)

  1.整修社区活动中心及充实设备。

  2.社区环境卫生改善及美化绿化。

  (二)生产福利建设:

  1.各项生产技术研习、技艺训练班队组训。

  2.建立福利化社区服务体系:(至少办理二项,需占总经费百分之五十以上)

  (1)儿童福利:充实游乐设施,办理课后辅导、亲职教育等、儿童自我保护观念宣导、亲子读书会、儿童计算机班等。

  (2)青少年福利:提倡正当休闲育乐活动及各项有益身心之训练等。

  (3)老人福利:办理老人居家服务、送餐服务、关怀问安、老人照顾养护、办理老人日间照顾中心、老人互助团体、老人休闲活动等。

  (4)身心障碍福利:协助身心障碍者(含智能障碍、精神障碍者)生活照顾、庇护性就业及创造无障碍环境、居家服务、日托、临托等。

  (5)妇女福利:关于外籍配偶等妇女的亲职教育、个人成长训练、弱势妇女就业辅导、父母亲子效能团体、妇女成长团体等。

  (6)社会救助:对于低收入户、急难户协助申请救助并辅导自立、提升低收入家庭子女教育、就业辅导等脱离贫穷计划等。

  (7)保护服务:建立社区通报系统,强化社区防暴机制,杜绝性侵害、家庭暴力、儿童虐待及老人虐待。

  (8)志愿服务:长青志工服务队、少年志工队、儿童爱心服务队、志工训练、志工在职训练等。

  (9)其它。

  3.精神伦理建设:

  (1)制定社区公约,改善社会风气,推行国民礼仪规范。

  (2)发扬民俗技艺,组织民俗艺文育乐团队。

  (3)充实社区长寿俱乐部设备及办理各项敬老活动。

  (4)社区妈妈教室及爸爸交谊厅、社区成长教室等亲职活动。

  (5)设置社区图书室,并充实图书设备。

  (6)办理社区全民运动。

  (7)推行社区守望相助。

  (8)举办各项讲座。

  (9)开办各类才艺研习班(如陶艺班、书法班、绘画班、太极拳、香功、暑期育乐营。。。等)。

  六申请补助款作业:

  (一)本府核准补助之幸福社区计划,由提案之社区发展协会按工作项目拟具年度实施计划(含经费概算表)送乡(镇、市)公所核转本府审查请拨补助款,补助款一次拨付乡(镇、市)公所纳入预算办理并转拨社区发展协会,乡(镇、市)公所并应负责辅导社区发展协会按计划执行及相关查核工作。

  (二)乡(镇、市)公所应视社区发展协会财务状况,采预借之方式,分乙次或多次拨付补助款予社区发展协会,以利计划之办理。

  七评选方式:

  (一)由各社区发展协会提出年度实施计划(含经费概算表)送所在地各乡(镇、市)公所办理初审,公所初审后转送本府参加复选。每一公所最多以陈报二个社区发展协会参加评选为原则。

  (二)陈报本府之年度幸福社区计划,由本府径行复审遴选出十八个幸福社区计划,再交由本府当年度幸福社区评选委员进行决选。

  (三)本府年度幸福社区评选小组由三名学者、一名绩优社区工作干部及本府社会局局长等人组成,参加决选之社区必须于本府指定之时间至本府进行口头及书面简报,以呈现计划理念及具体作为。未参加简报者视同放弃权益论。

  (四)本府于评选会议结束五日内公布评选结果,获选之社区即列入当年度幸福社区加强办理福利社区化工作,并依计划执行。

  八、本府已核定之计划如有修正,社区发展协会需将变更后计划函送公所并呈转本府备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