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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大庆市大同区安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颁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29 生效日期: 2004-04-2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城资[2004]21号
大庆市城管局: 
  你局庆城管呈[2004]11号文件收悉。经审查,你局上报的大庆市大同区安顺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符合燃气企业资质标准,申报材料比较齐全,我厅同意颁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黑建燃字第339号,经济性质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姜维才,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经营区域大庆市大同区。请燃气企业持资质证书副本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此复。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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