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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5 生效日期: 2004-08-05
发布部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4]8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加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后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贯彻“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促进我市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和社会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推动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和生态绿城的建设,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我市将从今年8月起到明年初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机构,落实人员负责 
  我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涉及方方面面,为做好旅游资源的调查工作,市成立旅游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周华驹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旅游局李善奴局长任执行组长,市旅游局黄淦培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旅游局张淦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本单位的旅游资源调查工作任务,按照市旅游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收集整理相关的数据、文字、图片等资料,指定联系人。 
  二、旅游资源调查工作的要求 
  (一)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 
  1、调查范围 
  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符合工业旅游点条件(指以工业生产过程和工厂风貌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点)并有意愿开展工业旅游的企业单位; 
  市公安局:市戒毒所和其它可成为司法教育参观点的场所; 
  市交通局:东莞旅游观光巴士和旅游专线车,全市公交车中通往各旅游景点、酒店的车次,水上游览项目; 
  市水利局:具备城市观光点条件或有意开展城市观光旅游的各类水利工程,如观光游憩河段、古河道段落、水库观光游憩区段、水利工程观光区段等; 
  市农业局:符合农业旅游点条件(指以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过程和农村风貌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点)和有意愿开展农业旅游的项目; 
  市文化局:全市各类文物、娱乐场所; 
  市体育局:可向公众开放的健身康体休闲的场所,如综合性体育馆、保龄球馆、乒乓球羽毛球馆等; 
  市林业局:可用于生态旅游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市海洋与渔业局:可供旅游开发的项目或场所,如开展海上捕鱼等旅游活动; 
  松山湖管委会: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中可向游客开放的场所和项目。 
  2、填表说明 
  在填写《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表(部门)》(附件2)时,各单位可根据调查结果复制多份表格填写,有则填,无则空;若表格设计的项目不全面,请补充;可另附资料。 
  (二)各镇区的工作要求 
  1、调查范围 
  凡在本区域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历史人物、文学艺术、人文活动等,都列入本次调查范围。这些对象包括稳定的、客观存在的实体旅游资源,也包括不稳定的事物和现象,如一些气象景观、地方风俗活动等。 
  2、填表说明 
  各镇区在进行全面旅游资源调查前,可根据《镇区旅游资源填报总目表》(附件3)筛选出本镇区范围内的旅游资源类型,以确定单体资源调查工作的具体对象,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成果填写该表,有则填,无则空(见范例)。 
  (三)已完成调查工作的旅游资源不在此次调查范围内 
  1、景点类:鸦片战争博物馆及虎门各炮台、可园博物馆、冠和博物馆、绿色世界、绿色世界鸟语林、观音山森林公园、南社古民居、蒋光鼐故居、虎英郊野公园、旗峰公园、袁崇焕纪念公园、榴花公园; 
  2、酒店类:各镇区的星级酒店和待评星级的高档酒店。 
  (四)提交文字资料的方式 
  在OA系统上查找由市旅游局代发的名为《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邮件,从中下载所有表格,再以word格式将填好的所有表格通过OA系统或发送E-mail或存入磁盘、光盘的形式送市旅游局。 
  (五)图片要求 
  1、每项旅游资源至少附1张照片; 
  2、照片规格为4R光面,内容要能反映旅游资源的主要外观或特征,在照片背面请注明旅游资源全称或文字说明,送市旅游局; 
  3、图片也可以.jpeg或.jpg格式(请相应注明旅游资源全称或文字说明)存入光盘送市旅游局。 
  (六)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将所有调查资料于2004年11月30日前送到市旅游局。 
  (七)调查结果的整理汇编 
  市旅游局要组织专人对全市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整理和补充调查,于2005年3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并准备出版《东莞市旅游资源汇编》。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淦钧,刘薇薇 
  联系电话:2478226 
  传真:2385702 
  E-mail:dglyj@dg.gov.cn 
  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7号旅游大厦五楼市旅游局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邮编:523009 
  附件: 
  ⒈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联系表(略) 
  ⒉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表(部门)(略) 
  ⒊镇区旅游资源填报总目表(略) 
  ⒋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表(镇区)(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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