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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立达博兰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4 生效日期: 2004-12-24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4]522号
天津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立达博兰苑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西区黑牛城道南侧承建的立达博兰苑二期42417建筑平方米框剪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6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单套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你公司填报的备案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物价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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