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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5 生效日期: 2004-03-05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4]27号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的请示》(宜价服字[2003]171号)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宜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入场招投标单位提供场地、技术资料服务时,可收取场地租赁费和技术资料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场地租赁费标准:租用交易大厅每半天600元;租用评标室每半天400元。 
  二、技术资料服务费(包括资料的整理费用):建设工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费标准为500元;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及以内的,收费标准加收200元。 
  三、对自愿加入宜昌市招投标信息网的网员,提供网上信息查询、网上招标服务(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答疑等)、网上企业形象宣传等服务,可向网员收取信息服务费每户3000-6000元/年。 
  四、建设工程信息在媒介的发布费用据实结算。 
  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上述费用后,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费用。 
  你局要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确保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以上批复自2004年3月10日起执行。 
 
 
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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