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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安全生产领域的“终点效应”
www.110.com 2010-07-19 13:19

  11日《中国安全生产网》观点栏目,刊发了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孙锡云的文章《年末岁未更要重视安全生产》。笔者忽然想到了我们安全生产领域的“终点效应”。

  去年我局处理了一起事故,就让我很受启发。这起事故经过很简单,外省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在抵达目的时发生侧翻,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和也未造成环境污染,该车资质齐全。事故调查时司机懊恼地说:真没想到一路没出事,就要到地方了却翻了车。

  么临到终点却出了事故?这又是不是起个案呢?

  在交警部门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朋友告诉笔者:很多案例表明,长途运输车辆越到越终点越危险,而且线路越长终点事故率越高。这就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终点效应”。

  看一些典型事故分析资料,近10年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煤矿事故,有5起发生在第四季度。年终秽尾、月末将近,已被公认为“事故高发期”。究其原由,一是人们在工作临近“终点”时,产生了松懈和麻痹意识,长途运输从业人员尤为如此,上述案例就是典型表现;二是盲目扩大生产、抢进度,突击完成生产(超产)计划,以煤矿开采为例,年末、年初都是煤炭销售旺季,很多不法业主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进行超强度、超量开采,完全忽视安全生产不顾工人死活。

  孙锡云同志在《年末岁未更要重视安全生产》一文中指出,年末很多企业为追产量、增效益,此时最容易出现只重生产轻安全,我非常赞同这种观点。眼下,已进入今年第四季度,在这收获的季节里,能否实现“产值”“安全”双丰收,我们必须高度警醒。把更多的隐患遏制在萌芽阶段,把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都严格控制在下限和最小范围。“终点效应”原本出现在纪检监察领域,很多党员、干部在临近退休时、离职时晚节不保,毁一世清名末了还是东窗事发锒铛入狱。而在安全领域中的“终点效应”,相比前者其影响更大、后果也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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