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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康安
www.110.com 2010-07-19 14:12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一级政府,充分履行政府安全监管职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认为抓好安全生产必须要建立“五个平台”,做到“五个加强”。

(一)构筑安全生产法律宣传平台,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法制意识

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最根本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迫切希望。应该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尽最大可能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类事故频率还较高,事故总量还偏大,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这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有些是长期存在的痼疾,有些是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一是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增长方式落后;二是长期投入不足,企业安全欠帐严重,基础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四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能培训滞后,职工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

对以上种种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归纳,不难看出,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还是在于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能否采取有效的手段实施有效监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为提高政府的监管效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平台,充分发挥这些安全法律法规的效力是各级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的立足点。我市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十分重视,采取了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是制订全市《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计划,并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全市“四五”普法的内容;二是编写《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和辅导资料,积极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创造条件,全市共印发《安全生产法》宣传材料3万余份;三是抓好《安全生产法》宣贯人员培训,请省安监局专家来我市为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并举办了《安全生产法》师资培训班;四是加强了对新办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以后,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抓手。但对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的事前监控手段还不强,为了加强对新办企业的预控能力,我市将《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编印成《安全生产告知书》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窗口,让新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时就知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较好地推动了这些新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开展了“送安全法律法规进社区”和“安全法制流动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各级领导的安全法制意识得到了加强,对自己所担负的安全职责更加明确,在具体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为“依法治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搭好安全监管平台,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我市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工作十分重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4年12月将安监局上升到一级局建制,为政府工作部门,并对安监局的人员编制、领导班子配备、人力、财力和办公条件上给予充足的保证。在我市编制较紧的情况下给予安监局行政编制12人,附属编制2人,在安监局下设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安全生产咨询检测检测中心,分别核定财供事业编制15名和2名。目前,市安监局的人员配备和装备基本到位。同时按省政府的要求,镇和部门也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为了防止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整合现有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我市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安监部门综合管理协调、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开发区、镇、部门辖区管理、群众社会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具体的讲:市政府主要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并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安监部门除了具体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等方面监管工作外,还承担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对专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各专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对特种设备、道路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剧毒品、消防、建筑、城镇燃气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开发区、镇、部门则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工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从实践效果看,我市的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本质安全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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