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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www.110.com 2010-07-19 14:12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局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根据科学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本着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这项涉及全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危的工作摆到极其重要、非常突出的位置,适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在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多年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狠抓落实。

  在工作中必须时时处处体现安全第一
  只有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时时处处体现安全第一,才能使安全第一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得到落实,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第一要体现在本单位的全部工作中。要全面体现在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及宣传、工会、共青团工作,以及技术、质量工作,行政后勤、设备物资工作等各个方面。要努力营造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第一,行政狠抓安全第一,工会监督安全第一,各部门强化安全第一的良好氛围。

  安全第一要体现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全过程。有些安全生产事故是在规划设计阶段就留下的隐患,施工中是难以避免的。比如一条公路,在规划时确定的线路走向通过了严重地质不良地段,而在设计中又没有考虑到增设有效的防范设施,那就不仅给这条路的施工,而且会给这条路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同样如果在施工中忽略了安全第一的宗旨,那么不仅在施工中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会给这条路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在一项工程建设中,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每一环节都要把安全第一真正加以落实,才能保证整条路不仅在施工阶段,而且在使用中平安顺畅,造福社会。

  要在工程进度、质量、效益中体现安全第一。在实际工作中,安全工作说起重要,做起次要或不要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安全和工程进度、质量、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就更加突出,而要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就必须在安全与工程进度发生冲突时,坚持安全优先,工程进度服从安全;在安全与工程质量发生冲突时,坚持安全优先,工程质量服从安全;在安全与经济效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安全优先,经济效益服从安全。以上这三个“优先”和三个“服从”是在实际工作中最难处理、最难办到的。但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毫不动摇地在这三个方面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要在规章制度上坚持安全第一。单位的一切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在单位的所有规章制度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第一作为制定内部规章的先决条件,单位内部的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抵触相矛盾。

  要在安排、布置、检查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安排工作时要优先考虑安全,在布置工作时要优先布置安全,在检查工作时要首先检查安全,处处让安全工作走在前面,这样才能保证本单位平平安安,健康发展,为全体员工及其家属造福。

  安全第一要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每个员工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安全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的根本所在。因此,要通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狠抓落实。达到全体员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都能坚持安全第一,使每个部门,每一个岗位的职工都把安全放在首位,处处按安全操作办事,让安全第一铭刻在全体员工心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预防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是难以弥补的。因此,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将预防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要建章立制。要用规章制度管人,除了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外,要结合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员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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