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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www.110.com 2010-07-19 13:19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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