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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www.110.com 2010-07-19 13:19

纵横弛骋的道路间,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的不同车辆川流不息,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如今机、非分离的非机动车道内,各色鲜艳、款式一新的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不断增多,很多人们会有这样的感觉,这类驾车群体的时速很快,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对骑自行车人造成很大安全危胁,其自身安全隐患不容小视。应该说,高速度快节奏运行背景下,我们提倡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而在交通参与过程中,“提速”并不意味着时间、空间领域内的便捷,其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引人深思。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辆,故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1999年国家颁布施行的《电动车条例》也有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将电动自行车的“限速线”规定在15或20公里,无疑是经过科学而又严密测算的。据调查,这与电动自行车自身的重量以及其现有的刹车系统等相匹配,车速过快将直接导致刹车不牢,引发危险。据某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自2004年以来,因躲闪不及而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伤人、损失事故,正在以每年近38%的比例上升。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大街上不少电动自行车超速呢?据调查,目前生产厂商违规操作,其限速装置形同虚设,根本无法“限速”,是导致其超速的主要原因。另外,骑车人将电动自行车改“修”,私自“做手脚”,将车辆电板线剪断,利用电流增大的原理,实现“提速”。有的经销商为达到经济利益上的创收,竟违规“代劳”,使电动自行车“超速”现象愈演愈烈。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已做了明确规定,其属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 随着电动自行车车辆不断增多,其暴露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愈显突出。以某市为例,截止2005年12月31日,仅因电动自行车违章超速、不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等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335起,伤126人,死亡2人。如果您正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您减速慢行,遵规守法。在这里提警您:足下之路、平安最好,无论您以哪种交通方式代步出行,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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