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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重新核定报关代理收费标准
www.110.com 2010-07-22 14:29

  记者昨从物价部门获悉,日前我省重新核定了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列出了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收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新标准从2009年12月25日起执行,2011年12月24日止。

  根据新收费标准,报关单预录入每批货物收费30元,加工贸易台账合同预录入每份台账合同50元,报关代理进口每票150元,出口每票100元,代办退关手续每票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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