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保险受益人变更遗嘱不能当成依据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王小姐和张先生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居了一年多,但一直没有到相关单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没想到的是,在一次车祸中,王小姐却不幸意外死亡。在悲痛之余,张先生还是在他和王小姐同居的房子内认真整理了王小姐的遗物,不想他在整理王小姐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王小姐写给他的一封信,信上说,在他们相爱前,王小姐给自己买了多份人身,受益人是她的父母(仍在世),在她们相爱同居后,有意把受益人变更成张先生。发现王小姐的这封遗信后,张先生想,在王小姐活着的时候,两人真心相爱过,自己也付出了很多,包括金钱,那现在王小姐去了,如果有这封她在死前有意把受益人变更成自己的遗信,自己是否可以去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让自己得到一些补偿呢?

  保险专家点评:

  鉴于上面这种现实情况,张先生是否可以拿王小姐的遗信去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且让自己拿到保险赔偿呢?答案是肯定不能。无论是在我国原《》,还是新颁布的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中都明确指出,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前提条件是,只有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要求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保险单上进行批注后,保险新受益人才算生效。同时,我国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中还有如下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而上文事例中王小姐的人身意外保险已经指定了受益人,而其生前没有履行相应的变更受益人手续,只是在遗信中提到有意将受益人变更成张先生,但没有具体实施。如果王小姐的父母不愿意放弃受益权,张先生是无论如何也是不会得到该笔保险补偿的。当然只有王小姐的父母愿意放弃自己的受益权,并愿意满足王小姐生前的意愿,以遗信去处理,张先生才可以最终受益到王小姐的意外保险补偿。

  因此说,王小姐在为自己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中已经指定了受益人为其父母,而其父母仍在世,如果她的父母不愿意放弃受益权,该笔保险赔偿金仍应归其父母所有,即使张先生有死者遗信,也不能当成变更受益人的依据,这笔保险赔偿最终落在谁手里,主动权不在遗信上,而在王小姐父母的决定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