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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全面启动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农户年交1元最高获保1万

  本报讯 记者麦志华报道:农户每年缴1元保费,投保房屋一旦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倒塌或毁损,最高可获10000元赔偿。昨日,高明区公布《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力争今年底使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80%以上。

  根据《方案》规定,农村住房保险费每户每年5.6元,农户个人只需负担1元,其余保费由区、镇(街道)财政依照1∶1的比例补贴。对生活贫困难以支付保费的农户,如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施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负部分的保费由区、镇(街道)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全额补助。

  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自由的、具有合法房产证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仅指完好的房屋主体);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一处常住房屋。如农户需将多处房屋投保的,可自行向经办保险公司当地分支机构投保商业性的普通家财险,保费全部由农户承担,财政不予补贴。

  农户参保后,保险的房屋一旦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倒塌或毁损,保险公司将依据受损程度确定赔偿标准,每户每年最高可获10000元的赔偿。目前,高明区各镇街已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力争在今年年底前保险覆盖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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